Re: [闲聊] 长发男警遭免职 女孩们怎么看呢

楼主: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12-18 06:36:05
性平法有但书
如果是职务上有需求,那不在性平法的规定范围内
那外表跟仪容是不是警察职务上需求的一部份?我想应该没人反对吧
那下一个问题是
男警留长发是否应被认定为仪容不整
这跟整体社会观感有关
我个人完全可以接受,我自己也有段时间留过长发
但我不认为社会已经普遍可以接受男性蓄长发,尤其是警察这个职业
虽然很迂腐,不过现实就是这样
等个几十年后社会观念进步了,再来谈吧
※ 引述《willreturn ( )》之铭言:
: 关于这个问题,我比较认同今天风传媒这篇投书的看法。
: http://www.storm.mg/article/76093
: 我觉得在FB那边有很多人的发言,透露出他们其实比较适合北韩,中国这种国家,要嘛威权
: 我觉得这些人的发言刚好被作者说中,一边羡慕著北欧,却不知道他们在关键议题的选择造
: 台湾毕竟是追求人权的国家, 权利在人类的历史上向来都是用鲜血换来的,
: 法治和法律的目的是,希望后人在争取权利的时候,不要再用这么大的代价。
: 尊重少数,也是民主的重要内涵,
: 而不是让少数在团体中被因为他的特别而被孤立。然后再说这叫“适应/服从团体”,这跟民主相去甚远。
: 所以才有性平法保障对多元性别的权益,而不是只有父权的腐臭气息在我们这个社会。
:
作者: starsnight (星宴)   2015-12-18 06:47:00
社会进步的前提不就是规矩要改吗?规矩带头陈腐 还装腔作势说现在风气不适合 未免太伪善这样跟“等个几十年后社会观念进步了,再来谈同婚吧”有什么两样= =
楼主: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12-18 07:21:00
法律就是社会秩序的明文化,一定是社会先有共识了,法规才跟着改的,同性恋能结婚,不是因为一纸法律,而是因为社会已经能接受他们结婚
作者: JohnLackey (德州姜雷姬)   2015-12-18 08:03:00
跟最迂腐的机关谈公平进步XD 有梦最美
作者: varda0821 (boy)   2015-12-18 08:09:00
之前这个新闻出来据说雅虎有办投票,我ㄧ听好紧张在最优质的雅虎办投票,所以我去声请了一个雅虎帐号那时候是支持7:反对3,后来传出警方希望员警去投反对我又去看了一下,那时大概是支持6:反对4这次新闻总二队长也说了,社会风气普遍支持叶员我有非常充分的理由相信,社会风气已经不认为男生/男警就是要短头发了如果这条就是为社会观感颁布的行政命令,那么请修正因为这条行政命令不仅违反性平法、宪法,而且没有立基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5-12-18 08:50:00
自己都说迂腐,再来说等几十年,是有没有这么爱自打耳光
作者: s01714   2015-12-18 09:48:00
抱着等XX年之后在谈的心态 永远都等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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