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板桥勒毙两女童 关6年假释 再持棍打死少妇

楼主: sinana ( )   2015-12-14 17:26:58
为什么杀了两个小女孩没被判处死刑
还可以从无期徒刑减到12年
最后还能假释只关6年就出来了
不到一年果然又犯案
这是什么恐龙判决
3条人命在台湾就这么廉价吗
怎有如此丧尽天良的恶人!
新北市板桥市一名男子,12年前诱杀一对国小姊妹,
入狱6年竟被假释,岂料出狱后再度犯案,
将一名少妇用棍棒打死后,棉被裹尸藏在租屋内,
直到恶臭溢出才东窗事发,凶手却再以精障当护身符,原获判死刑,但最后竟逃过一死
八年内杀害三条人命的凶嫌陈昆明(初犯时22岁、再犯时31岁),2003年4月16日晚间9时
许,以“要去买文具当礼物送妳们”为借口,诱拐前雇主两个女儿,一对就读国小的8岁
、9岁小姊妹,陈嫌供称,外出途中听到有声音对他说:“如果你不敢做,我来!”陈嫌
于是将两女童带往华江桥下的小木屋。
当时陈嫌将迷药掺入饮料,先后诱骗姊妹俩喝下,趁其昏睡勒毙杀害两人,并将尸体扔入
新店溪内,陈嫌落网后冷静地撇清关系,面对媒体镜头,还吐舌做鬼脸,直到传出小姊妹
显灵,陈嫌才坦承犯案,但以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逃过死刑,刑期还从无期徒刑,一路
减至16、12年,最后仅坐了6年牢,就假释出狱。
2010年10月,距陈嫌出狱不到一年,他突然向家里拿钱,租下板桥某公寓一楼,假冒姓谢
在报上刊登广告应征槟榔西施,一名刚生完小孩三个月的林姓少妇(27岁),为了想补贴
家用,于10月19日前往应征,哪知这根本是个陷阱,隔天再去面试时,陈嫌突然持预藏棍
棒疯狂痛殴少妇,打到连头皮都撕裂掀翻,直至气绝。
陈嫌见少妇身亡后,将尸体拖至租处最后一间房内,用棉被包裹后再用铝板覆蓋,随后清
理擦拭现场血迹,冷静地吃完午餐的便当才离开,事后就任由死者弃置在原处,直至尸臭
逐渐弥漫、浓郁、溢出屋外,邻居闻到都感到很不舒服,觉得异常,报案处理。
警方赶抵打开铁卷门后,循扑鼻恶臭发现屋后的死者,这才让陈嫌恶行曝光,他被捕后又
辩解是受“心魔”指使,耳边有声音叫他犯案,还谎称死者面试时,因出言污辱他妈(陈
母),他才气愤下手,现场还发现已买好的冷冻柜,研判陈嫌可能想分尸冰藏尸体,掩饰
罪行。
诡异地是,案发后不久,屋主便将此处隔间改建,在死者陈尸处设香炉,房间前方设立神
坛,并将陈嫌当初购置的家具清出,搬运到仓库暂放,不过,看管仓库的工人却透露,自
从这批物品到此之后,晚间睡觉时,耳边就不时听到有女子怒声说:“那是我的!都是我
的!”让他非常害怕,直到清理完毕后才恢复平静。
而陈嫌原本因杀害少妇时神志清醒,事后又无悔意,且为预谋,遭判死刑,不过,却因是
精障者,去年12月又逃过一死,改为无期徒刑,令死者家属相当悲愤,连警方都感慨:“
犹如不定时炸弹!下次如果又放出来,谁知道会不会又再犯案!”
作者: ttcml (三三)   2015-12-14 17:36:00
这种真的是人渣!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12-14 17:39:00
精神障碍心智缺陷不应判死刑,是为符合国际人权公约,虽然我反对废死,但这种若能“无期+不得假释”我觉得就OK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12-14 17:40:00
杀到法官家再重判就好了 蛤?都在国外哦XD
作者: inin56 (ininder乌溜)   2015-12-14 17:51:00
他妈的垃圾...
作者: mathafaka   2015-12-14 17:51:00
摁...如果法律都是依照当下的义愤填膺台湾的法律会更悲哀吧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5-12-14 17:52:00
我觉得精障应该判得比一般人还重才对,判轻是奇怪的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15-12-14 17:53:00
罪犯疾病化真是不遗余力阿 反正都是they的错就对了
作者: s314159 (圆周率)   2015-12-14 18:06:00
光看标题就觉得有病,进来一看果然有病
作者: evevt (eva)   2015-12-14 18:06:00
叫人权团体解决 不懂这种为何不判死刑啦
作者: porkmononoke (幽灵滋排)   2015-12-14 18:07:00
有人毒杀全台也是无罪啊,这种应该要关一辈子加上电子脚镣随时监视行踪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5-12-14 18:10:00
这种的就应该穿上拘束衣关在精神病院一辈子
作者: allisonqq (ddbb1993)   2015-12-14 18:13:00
有够烂的
作者: s314159 (圆周率)   2015-12-14 18:18:00
其实很想知道他到底是不是精神障碍如果真的是应该多用药控制而不是让他假释之后恣意妄为
作者: asd45674100 (asd45674100)   2015-12-14 18:19:00
台湾司法 厉害
作者: s314159 (圆周率)   2015-12-14 18:23:00
这不是司法问题,而是社工、更生人、精神病患追踪控制还有他自身的支持体系一起出问题
作者: meowde (甜水胡同)   2015-12-14 18:25:00
根本犯罪岛
作者: KOMIYO (陌。)   2015-12-14 18:28:00
这种人怎么能出狱啊…根本会走路的炸弹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2-14 18:46:00
无罪推定 董?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5-12-14 18:46:00
不意外阿,连无期徒刑都可以假释有什么好奇怪。多得是性侵犯假释出来又继续性侵其他人的,台湾法律颗颗
作者: abcd0 (DM)   2015-12-14 18:50:00
支持死刑,废死的出来面对啊!!
作者: moomin60129 (小玫)   2015-12-14 18:56:00
垃圾犯罪岛+1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5-12-14 18:58:00
关无罪推定什么事...对司法不满就乱开枪哦?
作者: yingrain (丽莎)   2015-12-14 19:25:00
不判死刑仍可以在紧闭区治疗,不认为一定要判死还有社会问题本来就不能只靠少数人,不认为适合直接归责于司法或社工、亲属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腊风)   2015-12-14 19:38:00
想到大力支持废死的政党要执政,真的觉得很无望
作者: Inck (灵芝)   2015-12-14 20:06:00
楼上如果让杀了几万人的政党再执政我才要绝望吧…
作者: xl0208178 (你好我是林萧o'_'o)   2015-12-14 20:37:00
垃圾
作者: catwithptt (就叫小白吧)   2015-12-14 21:11:00
垃圾我干拎娘
作者: labulato   2015-12-14 21:16:00
废死在现在的台湾根本假议题 恐龙法官法条才是真问题
作者: aiyukkie (suw)   2015-12-14 21:22:00
这种明显是精神病哪能判死刑啊 应该送医院治疗吧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贝瑞)   2015-12-14 22:02:00
有够垃圾 这才是随机杀人吧其实我支持死刑 但如果政府无能贪赃枉法滥用职权且司法不彰 我就支持废死 所以我目前支持废死 不是因为人权而是不信任
作者: jetli022476 (jetli022476)   2015-12-14 23:08:00
垃圾 怎不人道毁灭
作者: liao5469 (一天又一天)   2015-12-15 00:01:00
垃圾活着干嘛?拖去当试药样本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5-12-15 00:28:00
干....好恶劣
作者: hahaharabbit (511犭王米分!!)   2015-12-15 02:39:00
千古逆贼狗不如之人间渣籽应该消灭之
作者: gentryX (马英丸)   2015-12-15 03:02:00
rip
作者: greenwater (绿水)   2015-12-15 03:14:00
这不得假释吧...谁也不知道他出来又会干什么
作者: a06w6y7 (喝喝鹿)   2015-12-15 09:34:00
干 他妈至少不得假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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