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被医院弄丢放弃急救同意书的植物人

楼主: smalm (在未来告别)   2015-11-19 00:16:22
以下都是简单讲而且讲得很白话,医疗就是这样,实际上没这么难却能讲的很难
姑且不谈这个case跟气切什么杂七杂八的问题,仅单方面说词持保留态度不予置评
身为护理人员,如果有病人需要谈DNR时
需要请负责的当班医师跟病人(家属)协调、说明、讨论,该如何填DNR
在不违背医疗伦理的情况下达到告知义务
假设今天填写完DNR了,整份同意书没意外会有“正本”跟“副本”
正本交给医院留存病历,副本交给家属留存
将来如果病人(家属)想要撤回DNR救到底,或是重新签立DNR的放弃内容
需要正副本重叠,并复写
正副本复写跟留存尤其重要! 因为这对医院跟对家属都是保障
如果哪天医院遗失了,家属能拿出副本且上面有医师签章,证明家属是有签过并留存!
这样讲话才有凭有据,才站得住脚
喔,补充一点
病人本人在意识清楚的情况下填写的是“意愿书”
病人丧失意识情况下,由家属填写的是“同意书”
在法律效力上来讲是,意愿书>同意书,填写完意愿书后就算病人意识丧失,效力不变
就算家属想救到底也是得遵从意愿书的放弃内容
详细请见安宁缓和条例,以上说法多少有瑕疵啦,毕竟是简单讲,被战也不要紧
洗洗睡,射后不理
※ 引述《chtenope (RYU)》之铭言:
: 今天我一位死党的父亲过世了,
: 我对这位长辈并没有很深的交集
: 但因为死党的关系
: 这4个月以来,我大概也陪朋友去医院探望了好几次
: 每次都是不抱期望而去,抱着愤怒与质疑而出
: 这股愤怒与质疑,一直到他今日过世还在
: 以下文长慎入
: 这位长辈4年前自杀未遂成为植物人,
: 3年前转入新北市新仁康医院接受照护
: 由于长辈在清醒时,就告诉他老婆(朋友的妈)
: 以后万一有什么,绝对不要气切
: 因为他曾看着自己的父亲痛苦的活着
: 所以家属在每次转院,都签署放弃急救同意书
:
: 但是呢,今年7月22日,新仁康医院以放弃急救同意书搞丢了
: 身为医者不能看着病患走向死亡而不管
: 然后在未通知家属的状况下,在床边就为这位长辈做气切
: 老实说,我不太懂得气切是什么、有多痛
: 但朋友说,就想像气管内插著跟硬管子吧
: 植物人还有意识、还有痛觉吗?
: (这位长辈对痛有反应,但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痛)
: 一次朋友妈对长辈说“会痛的话眨两下眼睛”
: 我就看长辈真的快速眨了两下眼睛
: 当下不只朋友妈崩溃,我都快哭了
: (我阿公3年前因为癌症并发症过世,他是护理长退休
: 明知身体撑不过抗癌治疗,仍不顾我和一堆亲友跪在他床边请他放弃
: 他依旧坚定的继续做第二阶段的化疗,
: 然后打完第一次注射,就过世了,至今我依旧觉得他算是自杀
: 情感上我至今仍不能接受他不再参与我的人生,
: 但理智上我说服自己,因为病痛太折磨人了)
: 放弃急救同意书有多重要,大家应该可了解吧?
: 但是再重要,也比不上可以妥善保管这份同意书的医院
: 我朋友后来向医院、健保局申请长辈的所有病历
: 在比对过程中,发现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 健保局病历显示,
: 除了今年7月,早在去年7月,医院就曾经以长辈的名义
: 申请全副气切医疗耗材,这代表什么?
: 身为一个大外行,我推测的原因只有两个
: 1. 当时就做过气切
: 2. 申请了耗材但是没有用
: 但无论是哪个,某康院长面对家属时只会说
: 1.我怎么会知道?你去问主治医师!
: 2.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说话?
: 3.从没帮他做过气切
: 某罗医师,也只会医者仁心,自认委屈的抿嘴以对
: 我衷心祝福他们不会遇到像他们一样的医者
: 好了,这件有趣的事情,有什么意义呢?
: 是不是A健保局的给付呢?我可不知道
: 但是长辈身为一个须仰赖呼吸治疗、又住院的患者
: 医院可向健保局申请什么?钱吧?
: 详细的金额,我实在也无法估算
: (有兴趣可以参考看看这篇文章→
: 基于版规,关键字:长期呼吸器依赖患者家庭健保给付是否足够?
: 但就“缓和医疗家庭咨询费”,一小时咨询就可以申请2250元
: 他们甚至还错填朋友踏入医院的时间
: 说到这个,在医院记录上面写
: 7月22日当天,医院在下午3点50分已与家属沟通
: 但那天朋友妈在另间医院开刀、朋友姊妹陪侍在侧
: 她们一直到晚间7点才发现未接来电
: 而这个气切手术在中午就已经完成了
: 简单来说,就是早上发现情况不对立即在病床旁开刀
: 但一直到午餐都吃完才想到
: “对喔,应该通知一下家属”
: 但明明晚间才通知到,医疗纪录上面根本登载不实啊
: 相较这些,朋友在医院拍到的填写未来喂食纪录
: 点滴上面有小蟑螂爬行
: 医院内出现不属于医院编制内的医师
: (某罗医师宣称是来帮忙的朋友)
: 还有窜改病历等状况
: 似乎都不算什么了吧
: 我陪朋友去医院中,有一次院方坚持要在护理站谈
: 当时朋友妈失控,质问声音可能跟选举车一样大
: 于是医院就在我们不知道的状况下报警
: 大概才大声没超过10分钟,警察就到了
: 一到场,警察就一一盘问家属亲友的身分
: 但是对于未配挂证件,仅穿着医护人员服装的人员
: 倒是都未询问,想来只要穿着看似专业的服装,
: 就具有在场的正当性
: 但其实这也没什么,警察只是在执行的他的公务
: 后续我们到会议室,未妨碍到病房区
: 但警察却一直到我们离开了,才跟着离开医院
: 我不懂他们在场的必要性
: 后来有一次,我在院长室看到院长是新店警友会成员
: 我大概就明白这其中不用言说的默契了
: 更别说,我在第一次陪朋友去医院
: 听医院说明7月22日的状况时,看到一辆警车停在医院门口
: 等到我开车离开后,才跟着离去
: 原来私立医院有把警察当警卫的权利
: (他们自己有保全喔)
: 老实说,这位长辈企图以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
: 多年来,我朋友很少到院看他是事实
: 因为心理上、家庭状况等种种因素,
: 朋友姊姊甚至在4年前,已经当作父亲过世
: 但在家属质问“去年7月有做气切手术时”
: 医院却回答“你们当时要是有来看就知道了”
: 再说一次,身为医疗大外行,我还真不知气切长什么样子
: 但有没有实际气切行为
: 及家属是否在院,究竟有何直接关系,
: 这个逻辑我也真是搞不懂
: (朋友妈说:每次打电话到医院询问
: 你们都说好好好,原来是好在
: 喔你们不来太好了)
: 某罗医师当时还不在新仁康看诊,可以理解他不知情
: 但是病历上纪载放弃急救
: 他口口声声说:是发生在心跳为零之时
: 不过安宁缓和医疗条例是这样说的
: “心肺复苏术:指对临终、濒死或无生命征象之病人,
: 施予气管内插管、体外心脏按压、急救药物注射、
: 心脏电击、心脏人工调频、人工呼吸等
: 标准急救程序或其他紧急救治行为。”
: 再一次强调,除了签放弃急救同意书很重要
: 医院如何解读、有无善尽保管责任同样重要
: 被延续的生命如此痛苦,究竟有何延续的必要?
: 某罗医师:让家属见最后一面
: 那么万一气切手术失败,在术前未通知家属
: 家属真的来得及到医院吗?
: (我逻辑很差吗?)
: 今年1月,医院宣称联系不到家属,迳行为长辈输血
: 但在7月22日过后,医院一切行为都小心翼翼的问家属
: 原来医院也适用“会吵的孩子有糖吃”的道理
: 如果不是朋友也是医生(只是医猫狗),略懂医疗专业术语
: 若发生在我身上,我这个大外行,
: 可能也都不知道医院对植物人亲友做什么吧
: 今天下午2点多,长辈在心跳急速下降后,骤然离世了
: 朋友没什么真实感,到现在一滴泪也掉不出来
: 这周一开始告知家属,病患病况
: 朋友一、三还有今天都去医院了
: 医院在上午10点传了两封短信,告知病况危急
: 请家属要带病患身分证
: 等到朋友到医院,院方又问“有带身分证吗?”
: 朋友不解直接问,“为什么需要?”
: 医院直接回答“要办后事啊”
: 然后下午1点时,长辈心跳每分钟59下,
: 2点时朋友去上个厕所回来,心跳开始下降
: 然后,长辈就过世了
: 朋友叙述,在场鸦雀无声
: 最后她主动说,那拔管吧......
: 只是,这个剧本太多巧合,原来医院在传讯时
: 就预知病患今天会过世
: 于是家属讨论后,决定报警,想要请检警相验
: 这4个月来,太多疑惑未解,家属太想要得到一个解答,
: 包含医院预知死亡的精准度
: 其实冷静下来
: 我们大概都可以猜知
: 相验、解剖,也许都没有什么具体结果
: 但就是想要说服自己接受而已吧
: 还记得医院报警,警察不到10分钟抵达的事吗?
: 同样的地点、差不多的时间,家属报警后约20分钟
: 警察姗姗来迟,因对死因有疑义
: 警察说不能移动遗体,须等到检察官的指示
: 于是长辈的大体,就放在他睡了3年的床上
: 在断气后又过了4小时
: 如果是因为有他杀嫌疑需保留现场,
: 但现场有也没有警方人员,
: 无法理解长达4小时不能移动遗体的原因
: 如果有板友耐心看到这里,
: 并且像我一样觉得医院很夸张
: 我很诚挚的建议
: 为了自己(及亲友)的未来着想
: 在签署放弃急救同意书之后
: 也要找个不会搞丢同意书的医院
: 然后那个医院的院长不会回答
: 1.我怎么会知道?你去问主治医师!
: 2.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说话?
: 3.从没帮他做过气切
: 然后那个医院的主治医师不会说
: 1. 有没有气切来医院看就知道啊
: 2. 搞丢DNR是事实,但我怎能眼睁睁看着病患在我面前死亡
: 还有最好不会一直委屈似的抿嘴
: 还有,不要找个医护人员都像NPC的医院
: 我觉得人啊,只有出生、死亡跟时间是公平的
: 我一位恩师说过,其实人是一求好死的
: 我无法选择出生,但很希望未来走时
: 是痛快的、不拖泥带水的
: (但我对不起阿公,当年帮他清理人工造口、
: 在医院看日出月落,我虽然很心疼阿公受病痛折磨,
: 却又自私的感谢阿公努力,让我有一年多的时间
: 可以练习跟阿公说再见
: 这句再见,真的夭寿难,现在想到还是会哭啊)
: 只是希望这段练习说再见是自然的
: 如果有机会再遇到某康院长、某罗医师
: 以及这间医院所有不友善的医护人员
: 我会很想问他们
: (绝非诅咒)如果有一天他们成为植物人
: 真的会想在这间医院走过最后一站吗?
: 至于文章标题,我承认我想不出来
: 与女版的关联性,是因为我是个女生
: 朋友一家除了长辈,也都是女生
: 因为上述叙述都属实,所以我直接打出医院的名称
: 要告我妨害名誉、毁谤、公然侮辱就来吧,
: 我多希望司法验证这一切都是真的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1-19 00:19:00
他们的病历上有记载DNR这件事 ~算是一个有利的点
作者: byon1009 (允衡)   2015-11-19 00:52:00
实际上同意书>意愿书 死人是不会提告的
作者: ALegmontnick (豫)   2015-11-19 07:09:00
楼上的说法只对一半,即使仅考虑实务面,用同意书就是没有意愿书的时候. 我是没听说有人用同意书撤意愿书所以二楼的意见虽然好像很厚黑,不过其实也仅是一种解读方式. 阴谋论可能读多囉
作者: byon1009 (允衡)   2015-11-19 10:06:00
楼上 我是说实际案例 虽然结果是不起诉 但家属就这么做不管结果如何 光是跑行政流程就有机会逼到和解毕竟医护自认问心无愧 也要上面老板愿意捍卫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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