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po,来问一个宵夜文了
现在食品科学发达,食物千变万化,但也有不少人喜欢吃传统口味的食物
早期饮食单纯(可能也没有太多食物可以吃),不过也有令现代人难忘的食物,例如超好吃的萝卜糕,面线糊等等
市面上流行古早味当噱头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无论是市售食品,或是街坊餐厅或是小吃摊
正餐,宵夜,饮料都常常以这个词汇吸引著客户消费
但是我觉得,这个词应该要正名才对
古早味的定义应该为
不含人工香料(糖精、香精、味精),色素,防腐剂(几乎所有食品都有添加,除了饮料之外),还有辅助口感等等非自然食品添加物
这样的食物我才认为有资格挂上古早味的名子
甚至应该要律定行政规则,严格区分这些食物,就如同鲜奶跟牛奶的差别
我记得有些国家已经有立法规范了,在台湾却好像很少讨论过,好奇想要问问大家会不会跟我有一样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