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Bc3 (邱邱脸)》之铭言:
: 我在一间知名饮料店打工,刚进去时,没有签过员工守则,
: 而店长也没有告知并解释条例,只把员工守则贴在休息室的墙上。
: 做了一年多,未曾因迟到被扣薪,
: 直到昨天我拿到9月份薪资才发现,我本月因迟到被扣了135元。
: (1分钟=3元)
http://news.tvbs.com.tw/old-news.html?nid=26274
"劳委会也曾对此发解释令函,员工迟到,雇主只能按分钟扣工资,以被扣薪的
这名员工为例,她一天薪水763元,每天工作8小时,迟到1分钟,只能扣1.58元,
却被扣了5元,明显不符比例。"
如果按照这篇新闻里劳委会的解释函来说
假如你的时薪超过180元,迟到1分钟扣3元,店方还算站得住脚
可是,我想台湾没有哪家饮料店长佛心到时薪180元的
虽然我也觉得迟到是不对的,但是迟到的惩罚也要有比例原则
新闻里的打工大学生就说:他打工一天只赚800元,少上1天班,竟然要扣到3天的薪水
这就根本是吃人够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