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间知名饮料店打工,刚进去时,没有签过员工守则,
而店长也没有告知并解释条例,只把员工守则贴在休息室的墙上。
做了一年多,未曾因迟到被扣薪,
直到昨天我拿到9月份薪资才发现,我本月因迟到被扣了135元。
(1分钟=3元)
http://i.imgur.com/cykUrJz.jpg
原本9/26我的上班时间是13-19。
因睡过头加上交通不便迟到了半小,我13:29打卡。
直到7点仍然繁忙,我想说要弥补早上的亏欠,就一直帮着他们做到7:29才下班。
ok我迟到要扣我薪水我也觉得合情合理
但是26号工作时数原本是6H,但只有被计5H,还被扣了87元迟到费
1. 想请问大家这样是合理的薪资扣法吗?
2. 在没有签名也未告知的情况下 员工守则上的“迟到1分扣3元” 以及其他条款,能生
效吗?
有请各位大大帮我解答…感激不尽!!!!!!!!!
p.s.我已爬过文,但看不到比较相似的案例,所以才来这边问问,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