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omenTalk 板规 ♥ (2015/10/04 生效)
1. 发表仇视、刻意贬抑讽刺/嘲笑/猥亵,以及明显使女性感到骚扰或被冒犯污
辱言论。视情况给予删文、警告、3日、7日、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
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
2. 发表人身攻击。(群体攻击所有板友都可检举,个人则由当事者检举。)禁言
30日及删文;情节严重加重处分。
3. 未经同意转出或转入他人文章包含网址连结、截图等呈现内文。(采当事者
检举)处删文或禁言30日。上述情况,恶意、累犯者加重处分180日。
4. 任何转入文章(不含自己文章),新闻及发表新闻等需附60字心得(文章内推
文需全数删除)。违者处删文或禁言30日。上述情况,恶意、累犯者加重处
分180日。
5. 无分男女,请勿在本板张贴"征友性"文章,此点非常重要请大家注意。处
删文或禁言30日。上述情况,恶意、累犯者加重处分。
6. 禁止发表一行文、字数未满60字之文章、注音文、商业广告(买卖)文、未经
板主同意之个人作业问卷、各种需见面征求。但经板主审核通过学术研究面
访不在此限。单ID每日限发5篇文章。违者处删文、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
累犯或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
7. 禁止发表任何与本板明显无关、闹板、讨嘘文章、以新开方式延续已删文话
题但没头没尾让人看不懂之文章,亦禁止发表易生争议,意图引发不同族群
或群体间纷争。视情况给予删文、警告、3日、7日、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
累犯或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
8. 未经同意请勿公布他人未公开的使用者资料(采当事者检举) 。视情况给予
删文、警告、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
分。
9. 请勿以[公告]形式发文或是回复[公告]文。站规保障开放板务讨论,讨论板
务时请用[板务]标题。违者处删文或禁言30日。上述情况,恶意、累犯者加
重处分。误回板主公告或非恶意者,给予删文、警告。恶意、累犯者加重处
分。
10. 使用者于禁言期间,请勿分身帐号于板上发言。经帐号部判定同使用者从判
定日期开始两帐号重新计算禁言日期并删文,禁言中使用者续以其他帐号违
反板规者,经帐号部判定同使用者两帐号连坐处分并删文。
11. 干扰条例
I. 不可于不同文章屡次表达相同个人观点或无关文章推文,影响板面讨论
。(所有版友都可检举)
II. 禁止多次在不同文章内针对其他板友引起无关文章争论、偏离文章本意
争论,致使原作者文章失去讨论功能。经作者以修文方式清楚明显提醒
仍不改善者,视为违规。(当事者检举)
依情节轻重处视情况给予警告、3日、7日、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情
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是否偏离抑或尚在文章主旨讨论范围由
板主认定。)
12. 关于女生权益免费或公益活动宣传,需经板主审核。才可发表。(非属特定
厂商谋利性质之女性相关活动文章)每项活动只可发表一次宣传文。视情况
给予删文、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
。
13. 禁止刻意宣传个人部落格、相簿或与本板事务无关网址,(疑似程度由板主
裁定)。视情况给予删文、警告、3日、7日、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
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
14. 禁止挑动看板间纷争以及他板事务带入本板、发言针对特定板友意图利用看
板进行公审。且勿发文攻击特定板友,以回复方式但内容无关主题讨论进行
上述行为。不可于推文处引用他板文章代码、网址连结,用以攻击板友。视
情况给予删文、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
处分。
15. 禁止删除/修改他人推文,经推文者同意或推文者要求不在此限。视情况给
予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
16. 发表文章请使用系统设定之分类,或自订分类(但需二字表示)。无分类之文
章一律删除,转录文章请大T修改标题,否则视同违规。视情况给予删文、
警告、3日、7日、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
重处分。
17. 发表问卷文遵守问卷文规范。规范如下。
I. 仅提供学术研究,因此商业资讯收集等一律禁止。
II. 需经一位板主审核,来信及发文时请提供以下资讯:
*就读学校科系、指导教授名称、研究生姓名、研究主题。
III. 一文仅能发一次。每天板内限定一篇问卷文,发表前请自行查阅当天板
上文章。
IV. 未避免广告宣传之嫌,研究主题不得为特定店家、品牌。
i.例1:FB使用习惯调查 (不通过)
ii.例2:网络社群使用习惯调查,包括FB、G+、噗浪等 (通过)
V. 若需面访等学术研究,来信时请提供在学学生证正反面照片/图档。
违反以上规定板主视情况给予删文及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情节重大
、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
18. 有特殊举办活动及特殊公告者之相关文章,以另行之公告为主。此项目需所
有板主追认同意。
所有板规内文章包含推文与签名档。
水桶以3日,7日,30日,180日,永桶为限。
于本板同一条板规累积警告2次者将水桶7日以上。
警告保留半年。警告产生水桶后警告点数消除。
判决尽量采判例制。以最近判决为主。未来判决,及检举未成案会收入精华区。
未来判决会尽力以过去板主判例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