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在一家连锁餐厅打工约三个月 算是蛮有规模的
每天都真的超多客人 回到家都累瘫
没心思做别的事情 所以有想要辞职的念头
这几天跟店长说了想做到月底
可是店长说辞职要在一个月前提出才行
而且十月要补上满四十小时
我:“我记得不是十天内提出就可以了吗?而且这规定感觉蛮不合理的。 ”
结果店长是说他们公司就是这样规定的…
目前我九月的班表已经排到满出来了
上课日有时候也得上班
我想请问大家提出辞职要再上完下个月的40小时是有这种规定吗?
难道不行用我九月的时数来贴QQ
我不太了解这类型的问题所以才来询问
谢谢大家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