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串讨论下来的核心命题
就是为什么女生不能分财产?(全给男生)
事实上,我们法律(民法)规定的是遗产不分男女,子女是均分的
(屏除掉生前已分家或使用遗嘱的情形)
但社会现实上,真正的继承人往往是男性
当法律规制与社会现实发生矛盾
法律上的女性继承人必须作出决定
是要与兄弟撕破脸选择金钱;还是放弃继承权,选择与兄弟和睦相处?
一旦跟利益发生牵扯,男性继承人 往往是六亲不认的
(牵涉利益没办法,或许是人性吧)
(何况长久以来父权社会的传统、宗教的风俗都是支持着男性继承人的正统地位)
旧社会的利益分配之下,其实也作出了调控
(例如 女性责任的减轻、择偶条件 经济的要求较低)
但进入新时代,新思维、两性平权观念翻转之下,传统的逻辑就出现了偏差
男性会酸女生什么都想要(想要分配利益,但不想多负责任)
女性会不满男女不平等、重男轻女,凭什么男性继承人同样血亲却可以独揽继承权?
我是觉得啦
无限期支持女性同胞们依据我国法律,据以力争
与亲族撕破脸,分得属于自己的权利
但这样可能只是治标
治本的方法是什么,我也不知道,留给社会学家烦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