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我主管都没意见,你那来这么多意见啊

楼主: amadda (小京)   2015-08-23 22:37:00
最近同部门的同事请了一年育婴假
但是部门人力吃紧(会害同仁包含主管必须加班完成工作),主管同意可以申请工读生
人员增补单送上去了,老板大笔一挥同意了,2个礼拜内也顺利找到一个工读生
但是因为薪资认定不同,我现在超想把爱自己脑补的人资给杀了
我送上去核定薪资的单,工读生薪资每小时130元,每天工作时间为9:00-17:00
本公司中午休息1.5小时,所以我特别注明,中午休息时间也需计算薪资给工读生
超过17:15过后视同加班,未满30分钟者以半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则以1小时计算薪资
BUT,人资在礼拜五下班前就发信来要求我们重谈薪资计算基础,说违反劳基法
我跟同事整个周末看了劳基法N遍也查了一堆解释令也看不出我们那里违反劳基法啊
于是我跟同事决定不理人资,就按照当初主管跟老板争取到的薪资为基准
礼拜一我打算直接回人资:我主管都没意见,你那来这么多意见啊XD
不过~我想请问一下大家,我这样的薪资条件真的有违反劳基法吗?????
作者: ilovebritpop (英摇妹头)   2015-08-23 22:38:00
贯老板 欠嘘
作者: hoij79627 (诚征回收业者)   2015-08-23 22:38:00
我们公司的规定是工读生休息时间不支薪耶休息也有钱真的超好!
作者: ioootsai (一千)   2015-08-23 22:40:00
休息还是在公司当然要算钱呀
作者: naoko22 ( )   2015-08-23 22:42:00
连续上班中午休息也是要支薪吧!
作者: cbangel (勇气)   2015-08-23 22:42:00
请人资明确列出违反的法条在哪里,如果真的列出来,基本上还是不能违反,如果列不出来再拿主管已同意的部分跟他讨论,不过你们工读生真好,多的午休时间也计薪
作者: sherbet   2015-08-23 22:44:00
从这边看不太出来 不过若是你没注意到的点你也不会打出来所以也无法完全判断
作者: kukuba (不去拥有,就不用怕失去)   2015-08-23 22:46:00
真好,前公司就算再怎么有人请长假也不补人的。累。
作者: final711 (urur)   2015-08-23 22:48:00
工读生是不能加班的
作者: hoij79627 (诚征回收业者)   2015-08-23 22:48:00
你主管真的很棒!
作者: sherbet   2015-08-23 22:51:00
不过若这是人资的职务范围 给个意见即使不妥就跟他讨论‘你哪来这么多意见’真霸气啊~
作者: skyswordstar   2015-08-23 22:52:00
工读生为啥不能加班 我以前打工常常上12小时 超过8小时拿1.33倍 超过10小时拿1.66的样子
作者: verilla (黑色饼干~欧瑞唷!)   2015-08-23 22:53:00
我记得,劳基法如果是工读生算时薪,中午午休时不支薪的。但如果老板没意见,人资应该把嘴巴乖乖闭上吧~
作者: yenchia1229   2015-08-23 22:54:00
午休有算上班时间吗?超过8小时就算加班,不能超过15分钟才算加班,我猜有可能是这样
作者: karta570539 (轩)   2015-08-23 22:55:00
推楼上
作者: yenchia1229   2015-08-23 22:56:00
但人资会这么好吗?
作者: hoij79627 (诚征回收业者)   2015-08-23 22:58:00
话说劳基法其实是个超烂的法
作者: sherbet   2015-08-23 22:58:00
其实我的意思是你不太尊重别人的职掌
作者: PuElLa ( )   2015-08-23 23:02:00
觉得满不尊重,毕竟人资还是要考虑比较多面向吧O_O
作者: Usamiakihiko ( )   2015-08-23 23:03:00
你何必觉得她在找麻烦 她也是站在劳工权利上
作者: erty (宝贝,再见。)   2015-08-23 23:03:00
老板和主管同意又不代表合法...他举不出法条是他的问题,
作者: erty (宝贝,再见。)   2015-08-23 23:05:00
更何况这跟让不让步有什么关联啊,都是朝向合法的目标修改呀
作者: sherbet   2015-08-23 23:06:00
他这件事或许不对 那就是他还需要再精进 但他出意见就是
作者: Usamiakihiko ( )   2015-08-23 23:06:00
今天人资是为了新员工的福利在争取,就算他没办法
作者: cat1988416 (有什麼事嗎?)   2015-08-23 23:06:00
推楼上。其实看看劳基法,是主张最低基本保障,偏偏老板走漏洞变成依劳基法规定…
作者: cat1988416 (有什麼事嗎?)   2015-08-23 23:07:00
推sherbet
作者: Usamiakihiko ( )   2015-08-23 23:09:00
所以当时同意,现在不能修正错误吗?为什么你会对人资帮员工争取权益那么不满?我倒是觉得你跟她讨论一下,把结果丢给老板决定不需要卡在中间让自己两难 何必呢
作者: erty (宝贝,再见。)   2015-08-23 23:11:00
在急于用人的时候你可能会觉得人资刁难你,但这对他并没有好处,建议你问问他,是否他认为有哪些风险是你们能避免的另外我也不觉的当初没发现错误(这是他失职)现在就不能补救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5-08-23 23:13:00
这种事情直接说就好 为什么要搞成这样 还是这就是他这样对你的原因........
作者: clairene (克蕾烯)   2015-08-23 23:14:00
台湾人资多的是自以为资方 当作自己是老板 这篇的叙述只看到人资在刁难原po 没看到在争取什么权益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5-08-23 23:14:00
做人就算不广结善缘,说话也留点余地比较好
作者: sherbet   2015-08-23 23:14:00
那么你真正想抱怨的应该是他工作怠慢时程囉?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5-08-23 23:15:00
我觉得你把签名档那段跟人资说就好 为什么要回那句?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5-08-23 23:17:00
你管太多 捞过界了 这是人资的业务 有不同意见请和他们讨论 直接不甩等于就是杠上了 给人感觉你就是拿主管压他们
作者: sherbet   2015-08-23 23:17:00
哪天公司人人都这样 也会轮到你工作份内的事被别人大小声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5-08-23 23:34:00
你主观认为人资是因为你的薪资条件开太好而反对 所以才会这么生气
作者: photocap (暖暖)   2015-08-23 23:46:00
工读每日工时不能超过七小时之前去应征医院对方人资跟我说的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5-08-23 23:58:00
我觉得你要去问他 是不是加班薪资算错惹因为视同正式职员的话 加班第一小时是多给1/3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5-08-24 00:01:00
不能说违反劳基法,应该说你给的太多硬要说违反劳基法的话可能有两点,第一点是在劳资会议上所订定,每四小时休息半小时是否列入员工休息时间中(这要看你们公司的工作守则),如果纳入则那1.5小时不支薪另外有个可能是我上面提到的:劳基法规定每工作四个小应该要有30分钟的休息时间,如果照你这样给薪会被劳检所(或稽核单位)误认为该员工从9点工作到5点都不休息,所以建议你回去确认一下你家的工作守则怎么定义。
作者: serica (银月奔流)   2015-08-24 01:15:00
工读生如果算时薪的话,休息时间是不应该计薪的人资站在公司核薪的立场,不该给薪的钱就不应该给多给的钱就算是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作者: lib66940 (小工头)   2015-08-24 01:18:00
同should大,而且超过8小时前2小时不是应该就要1.33倍吗?
作者: ntchieh5566 (5566回归啦)   2015-08-24 01:18:00
你在大声什么啦,态度很嚣张欸,对你的东西有疑问就是找碴喔?
作者: serica (银月奔流)   2015-08-24 01:25:00
中午计薪,一天200,五天1000,一个月4000,一年48,000人资算一下中午不必要的钱($48,000)给老板看,你就没戏唱
作者: lien ( )   2015-08-24 02:28:00
好多推文在慷别人的慨主动帮老板砍劳工的钱 真是了不起
作者: KJoshT (孤独的旅程)   2015-08-24 04:55:00
劳基法如果规定一小时至少130,老板愿意给一千也不算违法啊!这人资很不专业耶,既然直指违反劳基法,原po追问却说不出个道理,逊!
作者: dynamical (fluide)   2015-08-24 08:13:00
劳基法规定的是下限,如果你的条件优于法条并无违法哦!
作者: minichyn (小柒)   2015-08-24 09:13:00
优于劳基法是好事欸、你们人资太不专业了吧!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5-08-24 09:51:00
应该是说你家的人资会不知道怎么算钱吧...XD,毕竟工读是算时薪的,计算基础跟月薪不一样
楼主: amadda (小京)   2015-08-24 10:02:00
我是原po刚跟主管一早已跟人资谈完,人资跟人资主管对于我们开的条件优于劳基法有质疑(时薪130优于现在的12X,休息时间给薪),但主管坚持当初人力增补单由本单位送出时是先送到人资主管会签再由人资送交老板签核,若有疑虑时应该在会签时就要提出异议,而不是现在找到人才提出,总之我们已经达成共识也调整工作时间,件事情告一段落,在此感谢大家的建议。另外我再次强调优于劳基法叙薪一点都没错,大家都说台湾一堆惯老板,版上大家讨论时都觉得样不好,那何不勇于做出改变呢,若多一点薪资能让员工稳定的长期工作,何尝不是一种双赢呢?
作者: pinkynina (粉粉)   2015-08-24 12:15:00
优于劳资法才是好事,8年前我工读8小时日薪是$1000比其他公司的$800还多,所以对公司相当尽责。薪资与劳务成正比才会让人有动力进步
作者: hotbaby0 (Monsoon)   2015-08-24 12:59:00
推原po
作者: satan82712 (赛坦G)   2015-08-24 13:21:00
原po赞赞
作者: daybreak0815 (Daybreak)   2015-08-24 14:51:00
好怪,怎么踩劳基法最底限的时候大家骂惯老板,现在优于劳基法又在帮老板省钱
作者: MorpheusArms (初夏)   2015-08-24 19:38:00
推你跟你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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