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看到前公司的小主管发文抱怨,
说现在的年轻人都以为提出离职以后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甚至直接消失不见,难怪被称作豆腐族、冰块族。
我自己在前公司待了大约半年,
22k+1000全勤,还要扣劳健保,
一个月有四分之三的日子加班到九点十点,周末还要自主加班。
还来受不了,按照劳基法规定在一个月前告知,
不敢没有交接完就走人,我还在离职后回去交接工作。
看到这个前任小主管发文抱怨,
下面还有人回文:“我都等老板找到人才走。”
他说:“这才是敬业的表现阿!
要离职就应该等到老板找到人接替!”
就我所知前老板挑人挑超久,
学历高不要、经验丰富不要、能力不好不要、个性列入考量,
进前公司后,每个礼拜都会面试人,新人报到通常撑不过三天。
而且找不找得到人是老板的问题吧?
难道老板找不到人,我们就不能走吗!?
他说的气呼呼,我却很困惑,因为太多人按赞叫好,
难道是我的问题吗?
(有趣的是这个小主管其实也才刚出社会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