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警察取缔摊贩

楼主: Vexation (宪政复仇者)   2015-07-19 13:19:57
※ 引述《skyhigh5566 (堕落天师)》之铭言:
: ※ 引述《pttnew (balabababa)》之铭言:
: : 刚刚在赶火车的路上看到警察在取缔路边摊贩
: : 大约四五个人有的录影有的在开单跟赶人
: : 但其中一个警察伯伯好凶QQ
: : 他把阿嬷摆在地上的箱子踹走,
: : 然后很凶的说:是要不要走(台语)
: : 虽然这是警察的职责,但看到阿嬷本来已经在收拾了
: : 警察先生还是很凶,阿嬷就边收边说:厚厚,每造啊!
: : 阿嬷边收边讲,眼眶里面都在打转了
: : 看了心情很复杂,大家都是为了生计
: : 但每个人扮演的角色都不同
: : 希望阿嬷不要被开单 T___T
: 所以台湾这个社会
: 到底是要不要脱离情理法这种
: 会培养出消耗大量铜锂锌资源的社会?
老实说情理法这种说法我不知道从哪来的
但一堆法律至上主义的人最喜欢这句话嚷嚷上口
其实情理法本来就没错,社会的运作本来就情理法
法律是有内涵的价值,法律的制定有其目的,依法而执行不过是达成的手段而已
所以法律当然不能逾越背后的人情事理
德国人不是最守法吗?层次分明的法律体系令人眼花撩乱
二战前发展出"恶法亦法"的概念,纳粹的恶行背后都有纳粹控制下的国会立法为依据
但这种法要遵守吗?
人家几十年前就开始正视"法正义性""法价值性" 你还在法理情
: 警察如果纵容
: 那这条街就全部都是摊贩
: 你看得当下阿嬷被赶走
: 所以你身上的铜锂锌又消耗了一些
: 但或许这位阿嬷根本是惯犯
: 那是不是阿嬷这样生计可怜
: 就应该要让他在此摆摊
全街都摊贩又怎样?
你就很标准台湾人思考,集体主义思维
就是觉得"公共利益"大于"私人利益"
问题在于,人如果是天使,那由人来决定什么是公益,我们跟着遵守那当然很好
但人性的恶你可以信赖吗?人都有私心啊
你说的公益我觉得是私益啊?谁来决定公益?
你说环境整洁是公益,但让人民可以便利的在路上买便宜摊贩难道不算公益?
你只是站在你的中产阶级立场,或者是法律要维持的"国家体面"的立场
认为"整洁、秩序不要妨碍拎杯走路",觉得这是你的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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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几年那么多土地征收,哪个案件不是说要开发啥科学园区
表面上也是基于公益来啊
笑死了,一堆集体主义洗脑的人啧啧赞同,不知道高官民代早就歛了一笔
老实说集权国家最喜欢讲公益啊,用来包装自己私心
上层阶级就算了,毕竟是既得利益著
可悲的是中产跟下层阶级,明明也是很有可能被剥削的一群人
也用"钉子户"这种词污蔑跟自己同样是弱类,保护自己财产的人
: 根本上来说是不是请社会局去关心他的生计状况?
: 是膝下无子还是子女不愿意扶养 帮助申请社福补助
你以为人人都想这样噢?
这案子如果这你这种大政府主义思想的人来说,你做法也错了
应该是盖公共市场才对
: 法就是法
: 台湾可不可以走向法理情的社会
这种立委素质你还在法理情
你这结论到你怎么得到的?
: 然后法律合情又合理?
: 现在乱象不是就是人人讲人情
: 人人不讲规定 军中讲人情 纪录随便写 头盔随便带出去
军中的规定是根本逸脱人性,根本就没有法律的价值在,这是法层面
但根本上主要是这个1920成立的党军背后结构面问题
: 政府讲人情不讲能力 有关系犯错就没关系
: 所以讲真话做事的人爬不上去 有关系的废物居为庙堂 为非作歹
: 有人情就没是非 某些县的人票那么好买
: 买了又重人情不投票不行 即便这个人他贿选
: 用五百元买你人情跟人格 真廉价
: 五百选个垃圾然后再接下来几年从你身上拿走数十万
: 林凤营牛奶你不买酪农也有其他地方去
: 结果我就听过智障说不买的话酪农很辛苦还是买好了
: 贪小便宜还要自己找借口 讲人情 买了之后再来靠北为何顶新滚不出台湾
你把你对社会的恨投射在阿骂身上
以为警察在执法时羞辱阿骂就好像正义得到实现嘛?
好像不法获得惩罚
如果拨离掉公权力身分,你还会这样想吗?
如果这个公权力本质上不是在保护你,而是在保护上层阶级呢?
: 部分气爆受伤家庭仗着自己是受害者就无限上纲
: 完全忽视政府法律之运作要负责医疗伤害赔到底
: 多的是
: 更正一下好了
: 现在台湾不是情理法的社会
: 现在台湾是情情情的社会
: 法律跟道理
: 只在必要的时候在有权有钱者的身边出现
因为你不知道法律是有界线,能力有限
法的来源是这样来的,你以为是上帝定的噢
作者: cindy1234 (ellen)   2015-07-19 13:23:00
这社会本来就这样,讲那么多没用的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5-07-19 13:27:00
你这篇写的好
作者: Casval (卡斯巴尔)   2015-07-19 13:48:00
说得好。欧美的法学研究着重在如何限制政府的权力而非人民
作者: tpc118 (118GO~)   2015-07-19 14:20:00
你说的情是什么情 守的法是什么法 有些人就是会认为自己是对的 就要依法不是吗 你不说法优先 那是以什么情为正确的情
作者: sai0613 (赛嗓)   2015-07-19 14:43:00
看了前面几篇推文,觉得女版的风气很怪 ……现在又看到这篇振振有词 ……觉得以后不太敢来了女版有自己的一套道德标准吧阿骂违法摆摊 ,和政府恶劣强征民地 ,怎么会拿来类比 ?!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5-07-19 14:48:00
每个人的“情”标准不一,往往带有自利倾向,所以需要以法为最低底限…
作者: eagle0149 (疾如风 徐如林)   2015-07-19 14:54:00
照你这样说法治社会早就瓦解了
作者: poupeelin (Abandonment)   2015-07-19 15:04:00
守法很难吗?每个人都这样想国家不就玩完了?强收土地跟路边摊能一起比较吗,另外弱势的确是能申请生活补助,很多路边摊高收入不纳税就符合公平正义?
作者: fly784533 (Pipe)   2015-07-19 15:15:00
那篇论点是怪在阿嬷已经得到法律制裁(被开单),还拿法理情在解释警察滥权,不代表情理法就是对的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7-19 15:48:00
摊贩会让行人动线推挤,影响交通,热食更有危险存在,清洁问题(污水、油烟)更是全民买单,如果大家都不喜欢自然就会产生规范,规范摊贩的法律就诞生了 买路边摊赚到好几栋豪宅的卖也不会希望他的豪宅底下开夜市 大家互相罢了
作者: qDaniel (去Lava写Java)   2015-07-20 01:11:00
狗屁不通,没有逻辑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7-20 02:15:00
嘘你在没有逻辑的乡愿地方讲逻辑!没事延缓女版烂掉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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