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无病痛 比利时24岁女“求死”获准
比利时一名24岁女子,虽然身体完全没病痛,但近日竟声称获医生批准安乐死,引起争议
。她透露因家庭问题而活得不开心,一直觉得自己不应存在,于是寻求安乐死结束生命。
她已将身后事规画妥当,预定今夏执行。
化名劳拉(Laura)的女子声称,成天酗酒的父母意外诞下她,令她觉得“生命并不属于
我”,6岁就想死去。虽然她其后由祖父母照顾,但始终无法摆脱自杀念头,并从青少女
时期开始自残。
劳拉并无生理病症,她热爱咖啡和电影,可与人正常交际。她从21岁起接受精神治疗,并
与一名有自杀倾向的女孩成为好友,对方在一年半前接受安乐死,令她更坚决以此寻死。
她坦承若离世,最难受的是祖父母和母亲,但家人对此表示谅解。
她又称乐于计画葬礼,预料最快将于今夏离世。
有网友认为应尊重劳拉的决定,但亦有反对声音指,愈来愈多患抑郁症或非末期病患的人
滥用有关法例,斥指保障滥用安乐死的措施完全失效,恐有民众动不动就想用安乐死解决
问题。
其实,比利时民众大多尊重当事人选择,从未质疑安乐死法运用得过于频繁。一名不满母
亲被安乐死的男子更被众人责难,批评他将自身需求置于母亲心愿之上。
比利时于2003年通过将安乐死合法化,是继荷兰后全球第二个容许安乐死的国家。该国近
年接受安乐死的人数有急速上升,前年多达1816人安乐死,较2011年的1133人增加六成,
每天平均有5人安乐死。
比利时于今年2月延伸法例,通过不限年龄的儿童安乐死法案,比国不少政界及宗教界人
士都予以猛烈批评。
加拿大拟合法安乐死
另外,加拿大最高法院2月间推翻过去安乐死禁令,允许身心受苦的人接受“协助自杀”
,包括自我主观判断活不下去者。
http://udn.com/news/story/6812/1023558
这在台湾一定不会被接受吧
如果一个人不想活了,法律到底要尊重他,还是否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