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难过] 我今天面试了5个工作

楼主: RTkim   2015-07-05 02:14:34
其实我一直觉得大部分的台湾人对了解自己的权益很不积极。
比如说像是法律,如果发生状况时可以积极了解相关的法规,就可以避免吃很多闷亏。
政府也有设立免费咨询的法律顾问,提供一般民众协寻求助,
有些状况也可申请免费律师打诉讼,但这些清楚的相关规则都必须花一点时间了解,
我相信花一些时间研读(真的不会太久),让自己不吃亏不是很好吗?
另外打从薪资开始,大多回应“依照公司规定”,
有位朋友在做人资,很直白的说“通常这样回应的,就是给这个职缺的最低薪资”
很多状况经常在发生,比如说从劳健保看起,大多公司都会帮员工保“最低劳保金额”
也就是说公部门设限最低保额是多少,他的员工无论薪资多少都是保那个金额
然后剩余的薪资就会报在其他项目,比如说:
实际每月固定薪资:30,000,薪资条可能这样写: (以下仅为参考范例)
薪资:20,000
伙食津贴:5,000
通勤津贴:5,000
朋友发生过劳灾,在外跑业务时被花盆砸伤,结果给付金额就只拿到:20,000-
不过这是3~4年前的事情,现在有没有调整我没有再去更新,有误也请更正。
再来就是公司对于员工相关规定,像是年终、福利、甚至是上下班时间、或是请假规定。
以及公司是否都有符合劳基法规定,还有如果进公司有签署任何文件,一定要自己留底!
我觉得一间公司对你的学经历需要如此深度的了解,来评估是否录用这名员工;
那为什么我们不能了解这间公司的员工制度,来评估自己是否要加入这个工作环境?
有太多都是上了班才知道自己某些员工权益被吃掉了,或是薪资被扣得不明不白
就拿我自己曾经遇到的公司来说:
1. 专利商标事务所:
(网络很多就职过的负评,104写很可笑说要员工先努力再问收获,就是不准先问福利

第一份工作什么也不敢多问,都是等录取了才知道上下班时间、午休、员工福利等
这间公司相当的诡异,我跟几位离职的同事到现在还在觉得那是我们人生最倒楣的
时期,搭配进一间最烂的公司。而且我们到职不久之后,身体都相继出问题(尤其
是肠胃)。进公司之后才知道,满一年的七天年假,不得休周休或国定假日前后。
什么意思呢?就是不准你排星期五或星期一、或是国定假日前后,就是不准休连假
所有事假/病假一律视为年假,但是会先扣钱,等年底清算的时候,才会折现给你。
而且我们离职的时候,完全没有将年假的薪资还给我们。
2. 食饮品大厂:
面试的时候说是周休二日,到职的时候才告诉你:其实我们是隔周休二日,但是因为
星期六常常很多人请假,太少人上班会浪费公司水电,所以强制全公司都会休周休二
日,但是基本上就是你每两周就“欠”公司4小时工时,要嘛你加班、要嘛你年底一次
请事假扣钱。重点是我加班可以*1.33倍,当然算起来大家当然选正常加班费啊!
比如说- 平均薪资约$200,加班*1.33所以加班费是$266,我怎么会傻到不赚66?
这到底影响有多大呢~ 我有次跟人资聊天问他说,我满一年是怎么计算呢?是隔年初
还是我到职日开始算成是一年(因为有些公司是算隔年初就给你年假的唷!)
结果他说:“妳没有年假啊” 我一时还听不懂想了很久,他才接着说:
“妳没有看公告吗?明年每个人是欠公司56个小时,不就是七天吗妳怎么会有年假”
我顿时真的是很懊恼......有种很受骗上当的感觉,我没有让自己吃亏、跟主管提出
面试的情形、与实际工作有所落差,主管知道后还算不错,隔月薪资调整就有加1,000
大概举这些例子,我仍然觉得在工作上要有所坚持......大家出来都是混口饭吃
什么叫做要先付出再来问收获,我工作大部分原因就是为了赚钱,为什么不能问?
劳工是必须意识抬头(但也不能滥用啦),大家在找工作一定要多多保护自己权益。
基本该要有的一定要有,不要让自己吃亏,有些公司回应回避或模菱两可的时候,
就一定要问更清楚、还有三思而后行,网络发达也可以找到很多面试/工作评价,
还有观察公司流动率是否很高,可以透过职缺开放时间跟是否为“加开”。
大家离职都一定有不开心的原因啦,也有是找到更好的~面试有机会观察一下工作氛围。
可能有些人会说有工作就好谁敢要求这么多......我必须说这也是促成老板无良的助力~
所以大家面试的时候多多发问,不要怕问错,错了才知道怎样是对~
尤其是已经有工作资历的朋友,更应该勇敢开口询问福利多做比较,
也不要害怕“试用期”(其实这也不合劳基法),因为同时也是你在试用这间公司啊~
另外的确有“草莓族”存在,但是这不是被无良老板拿来滥用压榨员工的借口!
以上为个人经验与感想
作者: wak (默艾)   2015-07-05 02:16:00
违法就是违法 就算劳工不耐操 也不是企业可以违法的理由所以在某版 现在满山满谷的批评原po没竞争力 全是假话原po作的是对的 因为企业的违法行为肯定对其它员工也一样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7-05 02:49:00
好多陷阱
作者: djilfjomw (Popcorn派)   2015-07-05 03:07:00
认为是原po个人问题的人对于这样违法企业容忍度也太高… 奴性超重…
作者: ZhiShan (十三)   2015-07-05 03:11:00
推,长知识补推
作者: evevt (eva)   2015-07-05 10:02:00
是没错啦…我同意妳,既然这么吃力不讨好为什么一定要找卖吃卖喝的工作@@如果不是能力问题,考量现实面她可以先去找其他领域的工作,况且这么多篇下来说难听一点就在打嘴砲而已试问几个会真的争取自己的权益 原原篇只看到"推、支持妳、说得很好…"然后咧,现在最尴尬的就是都在"精神上支持"而已
作者: ariea05 (echo大)   2015-07-05 10:23:00
能力问题是一回事,不管哪种工作都应该遵守法律。能力差就可以任人剥削?
作者: GzuegeLiang (诸 葛 亮,字 孔 明)   2015-07-05 17:37:00
纯嘘某e 所以大家看到服务业没劳健保能够全台湾所有人都干脆不做卖吃卖喝的去找其他的吗?? 神逻辑该争取的就是要争取 该合法的就是要合法 很难懂??一直讲这种消极言论削弱劳工意识抬头的士气是何居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