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ngryuu (2uu)》之铭言:
: 对重度烧烫伤 死亡率近百或破百的患者说:你要好好活下去
: 是不是太残忍了?
: 停止治疗、让患者顺其自然走下去会不会是更好的选择?
: 社会太温馨,大家都在集气,但善意下结出的恶果,还不是让医护人员承担了
: BTW 有人签署“预立安宁缓和医疗暨维生医疗抉择意愿书”吗?
: 什么是无效医疗?《美国医学会期刊——内科学》所定义的“无效医疗”:
: 1. 病患即将死亡,加护病房只是短暂延后死亡
: 2. 现有医疗处置耗费大量照护人力与资源,但所得效果对病人不会有益处
: 3. 病人处于永远昏迷状态
: 4. 病患依赖加护病房维生系统存活,永远无法活着离开加护病房
: 5. 加护病房的治疗,无法达成病人或家属的期望
: 6. 病患即将死亡,加护病房只是短暂延后死亡。
: 资料来源:天下杂志第560期的封面故事-爱他,让他好好走
: 台湾临终前“无效医疗”,来自家属不放手
这让我想起,我有位系上学长发生车祸,他当时昏迷,医师说:“他醒来只会变成植物人
要不然让他走。”
当时医生好像一直说服学长的母亲让学长一路好走,系主任对医生讲的话很不谅解。直接
说:“身为医生可以讲这种话吗?”
我当时很想问主任:“变成植物人就好吗?”
的确母亲不想失去小孩,但是变成植物人反而更痛苦我想也会后悔为什么要救活自己的小
孩。当时那位母亲应该也很两难吧?
最后,学长还是一路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