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bson (Rise of 2nd Empire )
2015-06-29 18:00:49个人看法,乱伦结婚也是可以分的
1. N等亲(N小于某个数)乱伦结婚(如果要用这么生猛直接的字眼的话)
或者同一本户口名簿上面原本不是配偶的两个人
2. N等亲(N大于某个数)乱伦结婚(好比什么表哥表妹,姪子表姑)
且不在同一本户口名簿上的
case 1跟2 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我觉得case 2比较没有"道德"(这又是个很各人煮观的标准了)的问题,纯用爱来解释也OK
但case 1就不是这么简单了,姑且撇开乱伦产子会造成遗传疾病(这个理由不是很强)这点
(如果同性乱伦就不用担心了~)
其实还隐含有"隐性家庭暴力"的风险,抱歉我自己造这个词,但如果真的有个鬼父鬼母
在教养儿女的过程当中强行灌输了扭曲的爱情观,让子女"自动"爱上自己,
这其实是对子女的自由选择的一种剥夺。国家公权力的手其实有一部分是伸进家庭里的,
如果用法律来规定case 1这种乱伦是犯法的,其实是有爱情以外、涉及人权自由的考量。
说支持同性婚是因为爱情,那是指两个成年人共同做的决定。
当然同性婚若合法化的话则会把原本家庭的定义给延展了
跟乱伦婚(=家庭内非婚成员可以结为配偶)讲的是不同的概念
说真的,每个人家庭观念本就不同,如果真的不爽,大不了登报断绝家庭关系
(是说我也不知道这有没有法律效力,八九零年代的报纸蛮常登这种公告的)
但某个国家现在就是把家庭跟婚姻的定义给延展了,如是而已
跟会计帐的登记系统改变一样,都是人造出来的东西。
法律、宗教、风俗、习惯,本来就都是人造的,为了人们的需求与便利,
时候到了自然就会发生改变
"don't be the footnote on the wrong side of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