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3520102 (戳宝)》之铭言:
: 如题
: 同性婚姻在美国全面合法了
: 然后当有人提出乱伦婚姻的时候 同性恋团体就会说 他们很恶心 肮脏什么的
: 如果只要相爱就可以结婚的话
: 那乱伦婚姻应该也成立才对
: 至于下一代的基因问题就以领养的方式解决就好
: 既然双方相爱的话,为什么不能乱伦婚姻呢?
: 为什么讲到乱伦婚姻就会被投以异样、鄙视的眼光呢?
: 我想跟我的妹妹结婚。
一点浅见
来看可行性吧
同性恋在目前的认知中,绝大部分都是属于天生的
意思是 你要让一个人不变成同性恋 可能要从精子和卵子下手
挑出会让人成为同性恋的物质 帮助会让人成为异性恋的物质占得上风
问题是 让成为同性恋的物质是什么呢? 你在生小孩时 还会进行严密的筛选吗?
所以你想 "人为的" 让人变成异性恋的可行性是?
而乱伦呢
乱伦借由人为的因素 也就是外在的环境 去影响的可能性是?
与家人、亲人的接触时间 与他们的关系
要是一直灌输著 非哥哥不爱 哥哥才是世界上最喜欢妳 对你最好的人了
外面其他人都是对你不怀好意的想法给妹妹
因为这样妹妹因此改变想法的的可能性是?
如你所言 他们是真心相爱没错
可是这种相爱 是借由一个人操控另一个人的人生而出现的
明显的例子有 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这样的情况 真的是可被允许的吗?
你可能说 那兄妹自幼失散 长大后相爱的可能性呢?
难道他们就不值得去拥有婚姻的保障吗?
来谈贸易吧
贸易协定的签订 必定会使得本土某些人受到很大的影响
不管政府在如何保障 最后的结果 能够完全弥补吗?
所以为了不使那些人的权益受损 终止签订吗?
某一决策的存在 必定有人受其损害
只能去衡量其中的分寸
尽可能地使社会趋向进步稳定的方向前进
所以你认为兄妹失散的例子 值得让人放开乱伦的限制?
同性恋还只是针对性别的相爱 而乱伦 则是直接针对到个人相爱了
各自的机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