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m013087 (小脑洞)》之铭言:
: 美国近日终于通过同志结婚了,
: 真的很为他们开心,
: 可是如果今天换作是台湾,
: 我就不那么赞同了...
: 因为我觉得台湾还有太多太多传统观念,
: 中国人有别于西方人,想法都是非常保守,
: 我知道很多人都说不用去在意外界眼光,
: 但是一旦婚姻合法化,
: 同性恋者想要拥有小孩应该是去领养吧,
: 我最怕的是他们的小孩该如何去面对同龄小孩的眼光,
: 甚至可能被嘲笑、被霸凌。
: 我觉得在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应该要先教育我们的下一代,
: 很多乡下小孩都是隔代教养,
: 爷爷奶奶给他们的观念应该也相对保守,
: 我认同同性恋,
: 但我觉得他们也应该要为自己的小孩想想,
: 大人应该看得开,但就怕小孩会有阴影,
: 我支持台湾同性婚姻,但觉得还不是时候。
当然支持。以下个人浅见。
呃,不试图去教育那群歧视别人的大人,反过来要求同性恋者要为领养的小孩着想、顺便
让小孩“学到”同性婚姻是奇怪的?
何不先想想这些被好棒棒的异性恋父母抛弃的小孩心理产生了怎样的阴影、过著怎样不圆
满的生活呢?
当然事情有应然与实然之别。
实然,我也认同应该考虑到因为有群会歧视别人的人存在,要如何保护领养的小孩是很重
要的。
但是同样是实然,根本的问题,不就是歧视吗?(我真的很需要有人来告诉我喜欢同性有
哪里让当事人有害到要被歧视啊!)
如此一来,规范人类最低道德标准的法律如果一马当先规范同性婚姻是合法、没有错的,
歧视的人还继续歧视,很明显有问题的就是那群搞歧视的人了不是吗?(我个人觉得一直
都很明显就是...)
法律一旦让同性结婚合法,同性婚姻就不再应该是奇怪的,而会慢慢走向普遍、普通,之
后自然就不会那么容易养成歧视同性恋者的小孩了不是吗?
我个人是认为先用法律宣导,比较能带动人改变想法啦。
一定有人觉得要先改变人的想法。但是问题是,要怎么做?
其实我觉得明订法律带领是最有效的,不知道表示支持同性恋者却又觉得不应该先修法的
人有何更好的方法,洗耳恭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