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kch6217 (娜玲)》之铭言:
: 这是一个朋友前阵子遇到的事情
: 一对即将结婚的男女
: 双方家长见面吃饭谈结婚事宜
: 本来气氛都不错
: 可是女方妈妈突然对男方家长说.......
: 我们家女儿婚后不会出去工作
: 而且男方房子要登记在我女儿名下
: 这样我女儿才有保障.....
: 此时男方家长脸色不太好看........
: 男主角的大哥约十秒后说了一段话........
: 婚姻是双方的事 不是一桩买卖
: 一说完后 马上离开
: 大家傻眼........
: 大家觉得谁说的有理呢?
其实这种问题都在算计离婚的分配
与其看长辈再提 给你错误的资讯到时还要不到
台湾的法律多少了解 我也不是念法律的
但条文都是中文没很困难~
其他的不解释了
就是"法定财产"做解释
财产分为婚前婚后 婚前是自己的 婚后是平分的
长辈的赠与或意外慰问金 不分婚前婚后都是自己的
所以登记在谁没差~ 出个案例
假设婚后男生揹房贷 钱都拿去付房贷 最后存款有100万
女生有一栋登记600万的房子 外加珠宝名牌包现金等300万
离婚后就是女生补齐双方剩余财产1000万的一半 也就是女生要给男生400万
看到这里~ 就知道女生妈妈算计错了!!
再来房子不但可以登记一半一半
也可登记十分之一 百分之一 随便你要怎么登记
每次看到这种文章 就按男女方出资比例登记就好 哪来这么多的问题
600万的房子 出资30万 就登记二十分之一呀!!
再来小孩的姓氏问题~ 现在户政都有签筒的 搞不定的现场抽
离婚后亲权判给女方 法院可改小孩姓氏不需要男生同意
其实很多问题法律都已经规定设想好了~~
再来常见问题~~
A.男生月薪5万 女生4万 男生外遇有小三
B.男生月薪5万 女生无工作 男生有重大不治之症
请问是谁要付赡养费?
"答案是B男要付"
根据民法1057条 赡养费是不管他方有无过失
而是在自己无过失跟裁判离婚后生活困难
最后大哥是对的!!!
我是老北老木就把全部财产留给哥哥
男主角弟弟的迟早一定会被岳母给拐走 老婆也不自己跳出来坦
弟弟的特留分??? 遗产才会特留分
生前随便要给谁就给谁~ 给志玲姊姊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