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女孩早安~
最近在整理这几年的薪资单
发现2013年8月的薪资公司算错了
我是2013/8/8入职,公司承诺月薪25,000
当月我上班天数为19日
公司发给我的薪资为 (19/31)*25,000=15,323
但我是领月薪,扣掉8/1~8/7共7天,
正确薪水应该是(30-7)/30 *25,000=19,167
不晓得已经过了快两年,有办法请公司补少给的薪资3,844元给我吗?
问过公司,公司说我当初没有马上反应,已过了时限
请问我只能摸摸鼻子认了吗??还是有办法去劳工局申诉吗?
不晓得女孩们有没有遇过类似的问题?
3千多虽然不多,但可以多买不少衣服了>"<
作者:
lispm (lis)
2015-06-17 09:31:00这也过太久了吧公司的账年度都结掉了 你当初怎么没看清楚
作者:
sandy69 (Not Bad)
2015-06-17 09:31:00算了吧 当年度会计早结算了
作者:
ssunnys (鲭鱼罐头)
2015-06-17 09:32:00太久了...不要造成工作人员困扰了,帐都过年度了硬要去申诉可以,就是讨人厌罢了
作者:
pretzel (椒盐卷饼)
2015-06-17 09:34:00你们的薪资周期是从1号开始吗? 如果不是的话就不能这样算
作者:
pig8030 (小猪)
2015-06-17 09:34:00太夸张了吧@@一年后再申请都久了何况是二年
作者:
gnihcS (天天想放假)
2015-06-17 09:35:00都过两年了才来要,人家不给还想申诉也太夸张...
作者: stonebox (stone) 2015-06-17 09:35:00
太久了,只能下次多注意,别给别人困扰吧...
如果想继续待这公司说实在不用为了这三千这么大费周章,离职不爽想搞公司可以考虑。
作者:
ismayday (就算失望,不能绝望)
2015-06-17 09:37:00太久了吧这是你的问题了!
作者:
ak13865 (夜轰轰隆隆)
2015-06-17 09:39:00太久了吧真的傻眼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17 09:39:00原则上是可以的,薪资债权消灭时效为五年,且时效利益不能预先抛弃,不过还是要看具体情况。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5-06-17 09:41:00依照民法126条 工资之请求权时效为5年,去申诉吧
作者:
hikari22 (心碎å°åHBK)
2015-06-17 09:43:00你会被人资会计财务讨厌
作者: Kyo5566 (呕呕呕呕呕) 2015-06-17 09:43:00
去法院告公司 不要让自己的权益睡着了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5-06-17 09:44:00是我不会去要,会计为了这个帐肯定会很辛苦
没必要 但可以当作一个小把饼 当作日后升迁or表公司用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5-06-17 09:46:00薪资单没留着就别想了 再说你也LAG太久
作者: tsukasa22 (司) 2015-06-17 09:48:00
妳的人缘应该很差
作者:
yuannh (无)
2015-06-17 09:51:00妳还待在这家公司吧,如果还想继续待劝妳不要,而妳想到多的钱可以多买几件衣服,也让我无言,当然妳想主张自己的权力也不是不行,利弊妳要自己评估
那请问薪资要怎么算呢???不足月的话不能扣七天吗?
作者:
AbbyC (艾比)
2015-06-17 09:56:00未足月是以天计算没有错啊,哪里算错???就是实际月份得比例去算我觉得我自己好像打结了Q_Q 但觉得没有算错就是了Q_Q
回楼上大大 月份比例跟算天结果会不同 19跟23天的差异
作者:
liwmewmew (å¦‚æžœå¤§æµ·èƒ½å¤ )
2015-06-17 10:00:00我也觉得你会起这类念头,人缘应该不好…,就争取吧,然后观察体会看看有没有可能因小失大,也是一种人生经历。
作者:
AbbyC (艾比)
2015-06-17 10:01:00不过每间公司因为上班时间/排班方式等等不同 算法应该会不同,应该要先去确认你们到底怎么算的,才能知道有没有错吧
很多老板钻洞走天数计算 我也不知哪个对 晚点用电脑回文
作者:
AbbyC (艾比)
2015-06-17 10:03:00回lovesunnys 上班偷上ptt语无伦次><我在来算一下><
作者:
seawarm (屁屁密码)
2015-06-17 10:07:00依照你的算法 那是给领日薪的人计算
作者: dodo577 (dodo) 2015-06-17 10:08:00
妳还想继续待这家公司的话最好是不要为了几千块投诉劳工局..
作者:
comit (等待)
2015-06-17 10:09:00计较这种小东西
作者: dodo577 (dodo) 2015-06-17 10:09:00
为了几千块失去未来升职的机会得不偿失惨一点被公司找理由解职
作者: a9wh61ks (A9) 2015-06-17 10:13:00
妳神经也太大条了吧...都超过一年了欸= =
作者:
afeeling (心痛的感觉)
2015-06-17 10:15:00公司的算法没错 为了两年前的三千多翻脸 给妳个赞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5-06-17 10:18:00看到你已经跟公司说了(而且还是你算错?)看来你在这家公司的发展已经是bad end
公司的算法才是对的 刚到职未满一个月采日计薪一来是你自己算错 二来你晚了两年才发现这回事 三来你直接跑去反应 大概黑到发亮了
作者:
eeeeec (伊咿吚)
2015-06-17 10:21:00太久了不可能了
作者:
bunnyer (lililala)
2015-06-17 10:22:00难得给2,公司没错+自己应该当下反应
作者: f33783378 (小灰狼) 2015-06-17 10:29:00
有补给欠十几年的例子
作者:
g007 (开心过每一天!)
2015-06-17 10:29:00妳的重点只在于多买衣服真是傻眼
作者:
ll000000 (ll000000)
2015-06-17 10:29:00你算错了
作者:
senkei (粥)
2015-06-17 10:31:00如果你是领月薪的,不足月公司假日还是要给薪,领日薪的才是你没出勤不给薪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6-17 10:32:00
超久了 民法提债务诉讼时效也是两年欸
作者:
nanashin (季节性怠惰症候群)
2015-06-17 10:32:00自己算错隔两年才想去讨还要申诉 只好给2
作者:
linein (linein)
2015-06-17 10:32:00劳健保通常也算在薪资里
作者:
senkei (粥)
2015-06-17 10:33:00所以推文几乎全都说错了领月薪就是以30天下去用比例算,例假日都要给薪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6-17 10:35:00看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耶,大公司你讨了应该会给你,小公司我劝你还是不要因小失大,除非也不想做太久
作者:
senkei (粥)
2015-06-17 10:35:00可以直接向劳工局申诉,要求公司补回短发薪资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6-17 10:36:00
你是想要辞职了还是怎样?我觉得你可以去要然后就等著黑掉 毕竟你没当下反应也是有些责任
作者:
senkei (粥)
2015-06-17 10:37:00很多人刚进社会不知道不足月薪资的算法,当下没反应很常见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6-17 10:38:00早就不是很好的话,就讨吧~~我乐见任何向老板挑战的行为
(30-7)/30*(25000-824)=18535...0.0...(不想待了就去搞搞公司吧~
作者:
AbbyC (艾比)
2015-06-17 10:40:00我自己公司是按月比例计算,但朋友是算天的,也不知道哪个对
作者:
senkei (粥)
2015-06-17 10:42:00(30-7)/30*25000-(30-7)/30*504(劳保以日计)-健保个人负担
作者:
w31ming (w31ming)
2015-06-17 10:42:00不足月是用天数去算没错
作者:
senkei (粥)
2015-06-17 10:43:00年的下去算,你那时候劳保金额还没这么高要再查一下
公司算法没错,不然假设妳2015.2.17入职怎么计薪?上班3天领半月薪水吗?
我以为不足月是(25000/31)*(31-7)=16935这种算法欸
作者:
senkei (粥)
2015-06-17 10:47:00不分大小月一律以30天下去计算,所以是除以30天这种情形在离职当月也有可能遇到,加上有的还有特休问题
作者: sky0258 (晴天雨天) 2015-06-17 11:30:00
假如原po该月有做满的话,是领8~31的薪水没错,不过基本上算法公司的薪资办法都会写清楚,可以先去翻翻看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5-06-17 11:33:00可以,薪水资料要保留3年以上(还是五年?)
作者:
pockyny (Pocky)
2015-06-17 11:36:00有点扯
作者:
ajo865 (罗斯福路CUXI王)
2015-06-17 11:38:00让法律如果保护了你的权益,你当然有权利使用!去申诉吧我觉得不无聊,犯错的如果不是自己为何不能争取?别让无聊的风气让自己吃亏了!加油
作者:
senkei (粥)
2015-06-17 11:41:00有时候就是这种爱计较、无聊的风气让公司越来越喜欢凹员工
作者:
suesse (suess~!)
2015-06-17 11:41:00多久以前的事了....自己要注意啊,不能这样给会计添麻烦..
原来是不想待了,那快去搞公司啊,只是会害到其他同事而已,妳人缘一定很好~
作者:
senkei (粥)
2015-06-17 11:42:00事实上就是公司算错了
作者:
wche095 (white)
2015-06-17 11:45:00大家好有钱 都愿意承担公司让自己无故损失4000元的错误(将近)
作者:
mhog (烜冰)
2015-06-17 11:49:00去要回来
作者:
zoduo (Half-done egg)
2015-06-17 11:55:00如果我是会计真的会讨厌你XD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15-06-17 11:56:00觉得发现的太晚。然后你的标题是询问该不该去拿回薪资,结果你自己回应,就是觉得要去讨回来,那你来问心酸的喔
作者: ratedrkoedge 2015-06-17 11:57:00
要离职就去讨!
作者:
domosha (假腹黑)
2015-06-17 12:04:00薪资不是该拿到的当下/当天确认吗?两年才整理一次是怎样……
作者:
chyl 2015-06-17 12:15:00有的公司破月不算月薪,假日都扣掉不算,我看是很难要回来
重点是过两年了.....妳这去申诉恐怕不会有好结果我们公司是满半月就算半月薪 其他不满半月算天数
作者: suisp (suisp) 2015-06-17 12:20:00
你可以去讨 这是你的权益 但日后在公司里可能就黑掉了
作者:
iinstan (超级讨厌核桃)
2015-06-17 12:29:00的确是算错了
作者:
LilyHsu (晓薰)
2015-06-17 12:32:00都2年了……真的那么在意为什么刚领的时候不算好
作者:
piipiiYa (piipii)
2015-06-17 12:34:00你比较夸张
二种算法都有,第二个算法是属于有造劳基法的大公司居多,小公司通常都是用第一种算法。如果不想待也可以去申请,不过先了解你上班的那个业界圈子会不会很小
作者:
parvaty (小七)
2015-06-17 12:47:00算错的是公司不懂争取自己应得薪资为何会黑掉?还被ㄧ些版友说很计较?原po月薪25k,相对之下三千元不是小数目,如果还在期限内就应争取
作者:
love472 (alone not lonely)
2015-06-17 12:56:00多久以前的事,现在发现不会太晚吗?薪资条有问题当下就要反应,托到现在
作者:
Chiehx (èª )
2015-06-17 13:04:00赶快去。
作者:
lynnqoo (MOMOMOMO)
2015-06-17 13:05:00太久了!!
就算公司算错,你的问题还是比较大,薪资单就是要给你核对的
作者:
LilyHsu (晓薰)
2015-06-17 13:29:00黑掉是因为太久了= =
作者:
pig322 (pig322)
2015-06-17 13:31:00妳也不想待了就去要啊 但自己这么久才发现 以后还是每个月自己先算好吧
作者: leoniz (Leoni) 2015-06-17 14:39:00
当然可以去争取,不过先衡量需要付出的精力与收回的钱之间的价值
作者:
vbhero (嗯嗯呵呵)
2015-06-17 14:59:00时间早晚重要吗?薪资算错本来就该补,错在会计
作者:
LilyHsu (晓薰)
2015-06-17 15:23:00时间很重要吧,再怎么讨厌公司,这样你也给同事带来困扰了吧,为什么要拖到现在呢…
作者: janegel828 (积木) 2015-06-17 18:23:00
时效好像也快过了…这没办法你没注意
作者:
wingy (相信是一种力量)
2015-06-17 20:06:00想离职可以争取,不想离职就吞了,没必要为这些钱打坏人际关系
作者:
vbhero (嗯嗯呵呵)
2015-06-17 20:08:00会计没算错的话,就不会有困扰了这样说好了,你是老板,员工跟妳要回两年前少给的薪资你会不给?
不见得每家公司都是1号结算,如果是五号结算少拿更多XD
作者:
vbhero (嗯嗯呵呵)
2015-06-17 20:10:00一堆人把自己当奴隶,谁也救不了
作者:
shrunty (爽ty)
2015-06-17 21:10:00这是妳的权利,应该讨回,嘘文的一堆奴性太重的,就别理他们了
推文ㄧ堆违反劳基法的就不用参考了!劳基法规定月薪就是30天(含假日),你公司跟你谈的是月薪就要给你23天,你的算法没错,劳保局回答的也对!说领日薪的可能都是在违反劳基法的公司上班吧!
帮妳补血,虽然发现太晚是挺扯,但权益不该睡着。不过以后走不走业界以及圈子大小倒可加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