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两年前的薪水算错,可以请公司补发吗?

楼主: yamaaing (咩咩)   2015-06-17 09:29:37
各位女孩早安~
最近在整理这几年的薪资单
发现2013年8月的薪资公司算错了
我是2013/8/8入职,公司承诺月薪25,000
当月我上班天数为19日
公司发给我的薪资为 (19/31)*25,000=15,323
但我是领月薪,扣掉8/1~8/7共7天,
正确薪水应该是(30-7)/30 *25,000=19,167
不晓得已经过了快两年,有办法请公司补少给的薪资3,844元给我吗?
问过公司,公司说我当初没有马上反应,已过了时限
请问我只能摸摸鼻子认了吗??还是有办法去劳工局申诉吗?
不晓得女孩们有没有遇过类似的问题?
3千多虽然不多,但可以多买不少衣服了>"<
作者: lispm (lis)   2015-06-17 09:31:00
这也过太久了吧公司的账年度都结掉了 你当初怎么没看清楚
作者: sandy69 (Not Bad)   2015-06-17 09:31:00
算了吧 当年度会计早结算了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5-06-17 09:32:00
过太久了吧= =...
作者: ssunnys (鲭鱼罐头)   2015-06-17 09:32:00
太久了...不要造成工作人员困扰了,帐都过年度了硬要去申诉可以,就是讨人厌罢了
作者: pretzel (椒盐卷饼)   2015-06-17 09:34:00
你们的薪资周期是从1号开始吗? 如果不是的话就不能这样算
作者: pig8030 (小猪)   2015-06-17 09:34:00
太夸张了吧@@一年后再申请都久了何况是二年
作者: gnihcS (天天想放假)   2015-06-17 09:35:00
都过两年了才来要,人家不给还想申诉也太夸张...
作者: stonebox (stone)   2015-06-17 09:35:00
太久了,只能下次多注意,别给别人困扰吧...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5-06-17 09:36:00
如果想继续待这公司说实在不用为了这三千这么大费周章,离职不爽想搞公司可以考虑。
作者: ismayday (就算失望,不能绝望)   2015-06-17 09:37:00
太久了吧这是你的问题了!
作者: bondi0607 (肉一)   2015-06-17 09:37:00
你自己没注意的 你去申诉什么?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5-06-17 09:38:00
太挤了太久了
作者: ak13865 (夜轰轰隆隆)   2015-06-17 09:39:00
太久了吧真的傻眼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17 09:39:00
原则上是可以的,薪资债权消灭时效为五年,且时效利益不能预先抛弃,不过还是要看具体情况。
作者: abc70340 (澄仔)   2015-06-17 09:40:00
太久了....= =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5-06-17 09:41:00
依照民法126条 工资之请求权时效为5年,去申诉吧
作者: abc70340 (澄仔)   2015-06-17 09:41:00
不在意添人麻烦也是可以,但是你当年本来就该注意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15-06-17 09:43:00
你会被人资会计财务讨厌
作者: Kyo5566 (呕呕呕呕呕)   2015-06-17 09:43:00
去法院告公司 不要让自己的权益睡着了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5-06-17 09:44:00
是我不会去要,会计为了这个帐肯定会很辛苦
作者: pttnowash (不用洗)   2015-06-17 09:44:00
没必要 但可以当作一个小把饼 当作日后升迁or表公司用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5-06-17 09:46:00
薪资单没留着就别想了 再说你也LAG太久
作者: tsukasa22 (司)   2015-06-17 09:48:00
妳的人缘应该很差
作者: yuannh (无)   2015-06-17 09:51:00
妳还待在这家公司吧,如果还想继续待劝妳不要,而妳想到多的钱可以多买几件衣服,也让我无言,当然妳想主张自己的权力也不是不行,利弊妳要自己评估
作者: lovesunnys (波猫)   2015-06-17 09:54:00
薪资不是这样算的 你未足月怎么可能可以扣7天?
楼主: yamaaing (咩咩)   2015-06-17 09:55:00
那请问薪资要怎么算呢???不足月的话不能扣七天吗?
作者: AbbyC (艾比)   2015-06-17 09:56:00
未足月是以天计算没有错啊,哪里算错???就是实际月份得比例去算我觉得我自己好像打结了Q_Q 但觉得没有算错就是了Q_Q
作者: lovesunnys (波猫)   2015-06-17 10:00:00
回楼上大大 月份比例跟算天结果会不同 19跟23天的差异
作者: liwmewmew (如果大海能夠)   2015-06-17 10:00:00
我也觉得你会起这类念头,人缘应该不好…,就争取吧,然后观察体会看看有没有可能因小失大,也是一种人生经历。
作者: AbbyC (艾比)   2015-06-17 10:01:00
不过每间公司因为上班时间/排班方式等等不同 算法应该会不同,应该要先去确认你们到底怎么算的,才能知道有没有错吧
作者: lovesunnys (波猫)   2015-06-17 10:02:00
很多老板钻洞走天数计算 我也不知哪个对 晚点用电脑回文
作者: AbbyC (艾比)   2015-06-17 10:03:00
回lovesunnys 上班偷上ptt语无伦次><我在来算一下><
作者: SlimeCat (蓝瞳猫)   2015-06-17 10:04:00
没有算错,是你弄错了
作者: Eline324 (琳〃)   2015-06-17 10:04:00
通常不足一个月,都是按当月上班天数计日薪算
作者: SlimeCat (蓝瞳猫)   2015-06-17 10:05:00
AbbyC说的对: 未足月是以天计算没有错
作者: seawarm (屁屁密码)   2015-06-17 10:07:00
依照你的算法 那是给领日薪的人计算
作者: dodo577 (dodo)   2015-06-17 10:08:00
妳还想继续待这家公司的话最好是不要为了几千块投诉劳工局..
作者: comit (等待)   2015-06-17 10:09:00
计较这种小东西
作者: dodo577 (dodo)   2015-06-17 10:09:00
为了几千块失去未来升职的机会得不偿失惨一点被公司找理由解职
作者: a9wh61ks (A9)   2015-06-17 10:13:00
妳神经也太大条了吧...都超过一年了欸= =
作者: afeeling (心痛的感觉)   2015-06-17 10:15:00
公司的算法没错 为了两年前的三千多翻脸 给妳个赞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5-06-17 10:18:00
看到你已经跟公司说了(而且还是你算错?)看来你在这家公司的发展已经是bad end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5-06-17 10:19:00
公司的算法才是对的 刚到职未满一个月采日计薪一来是你自己算错 二来你晚了两年才发现这回事 三来你直接跑去反应 大概黑到发亮了
作者: eeeeec (伊咿吚)   2015-06-17 10:21:00
太久了不可能了
作者: ocean123456 (little bear)   2015-06-17 10:21:00
太久
作者: bunnyer (lililala)   2015-06-17 10:22:00
难得给2,公司没错+自己应该当下反应
作者: f33783378 (小灰狼)   2015-06-17 10:29:00
有补给欠十几年的例子
作者: g007 (开心过每一天!)   2015-06-17 10:29:00
妳的重点只在于多买衣服真是傻眼
作者: ll000000 (ll000000)   2015-06-17 10:29:00
你算错了
作者: senkei (粥)   2015-06-17 10:31:00
如果你是领月薪的,不足月公司假日还是要给薪,领日薪的才是你没出勤不给薪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6-17 10:32:00
超久了 民法提债务诉讼时效也是两年欸
作者: nanashin (季节性怠惰症候群)   2015-06-17 10:32:00
自己算错隔两年才想去讨还要申诉 只好给2
作者: linein (linein)   2015-06-17 10:32:00
劳健保通常也算在薪资里
作者: senkei (粥)   2015-06-17 10:33:00
所以推文几乎全都说错了领月薪就是以30天下去用比例算,例假日都要给薪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6-17 10:35:00
看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耶,大公司你讨了应该会给你,小公司我劝你还是不要因小失大,除非也不想做太久
作者: hoij79627 (诚征回收业者)   2015-06-17 10:35:00
要扣掉全勤跟劳健保喔
作者: senkei (粥)   2015-06-17 10:35:00
可以直接向劳工局申诉,要求公司补回短发薪资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6-17 10:36:00
你是想要辞职了还是怎样?我觉得你可以去要然后就等著黑掉 毕竟你没当下反应也是有些责任
作者: senkei (粥)   2015-06-17 10:37:00
很多人刚进社会不知道不足月薪资的算法,当下没反应很常见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6-17 10:38:00
早就不是很好的话,就讨吧~~我乐见任何向老板挑战的行为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5-06-17 10:39:00
(30-7)/30*(25000-824)=18535...0.0...(不想待了就去搞搞公司吧~
作者: AbbyC (艾比)   2015-06-17 10:40:00
我自己公司是按月比例计算,但朋友是算天的,也不知道哪个对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5-06-17 10:40:00
(按照当时的劳健保级距随便乱列,仅供参考~
作者: honeymania (honeymania)   2015-06-17 10:40:00
公司是不是帮你扣掉劳健保啊
作者: senkei (粥)   2015-06-17 10:42:00
(30-7)/30*25000-(30-7)/30*504(劳保以日计)-健保个人负担
作者: w31ming (w31ming)   2015-06-17 10:42:00
不足月是用天数去算没错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5-06-17 10:42:00
对齁~忘记劳保也要以日计= =~囧~算错了QQ
作者: senkei (粥)   2015-06-17 10:43:00
年的下去算,你那时候劳保金额还没这么高要再查一下
作者: kapa1314 (kapa)   2015-06-17 10:43:00
公司算法没错,不然假设妳2015.2.17入职怎么计薪?上班3天领半月薪水吗?
作者: yuki901201 (小尤儿)   2015-06-17 10:47:00
我以为不足月是(25000/31)*(31-7)=16935这种算法欸
作者: senkei (粥)   2015-06-17 10:47:00
不分大小月一律以30天下去计算,所以是除以30天这种情形在离职当月也有可能遇到,加上有的还有特休问题
作者: bondi0607 (肉一)   2015-06-17 11:29:00
好无聊的小事
作者: clevermimi ( CRUSH)   2015-06-17 11:29:00
妳好计较
作者: sky0258 (晴天雨天)   2015-06-17 11:30:00
假如原po该月有做满的话,是领8~31的薪水没错,不过基本上算法公司的薪资办法都会写清楚,可以先去翻翻看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5-06-17 11:33:00
可以,薪水资料要保留3年以上(还是五年?)
作者: pockyny (Pocky)   2015-06-17 11:36:00
有点扯
作者: ajo865 (罗斯福路CUXI王)   2015-06-17 11:38:00
让法律如果保护了你的权益,你当然有权利使用!去申诉吧我觉得不无聊,犯错的如果不是自己为何不能争取?别让无聊的风气让自己吃亏了!加油
作者: senkei (粥)   2015-06-17 11:41:00
有时候就是这种爱计较、无聊的风气让公司越来越喜欢凹员工
作者: suesse (suess~!)   2015-06-17 11:41:00
多久以前的事了....自己要注意啊,不能这样给会计添麻烦..
作者: REALLYLIFE (真实)   2015-06-17 11:41:00
原来是不想待了,那快去搞公司啊,只是会害到其他同事而已,妳人缘一定很好~
作者: lovefion (爱爱猫)   2015-06-17 11:42:00
觉得公司没错
作者: senkei (粥)   2015-06-17 11:42:00
事实上就是公司算错了
作者: wche095 (white)   2015-06-17 11:45:00
大家好有钱 都愿意承担公司让自己无故损失4000元的错误(将近)
作者: mhog (烜冰)   2015-06-17 11:49:00
去要回来
作者: zoduo (Half-done egg)   2015-06-17 11:55:00
如果我是会计真的会讨厌你XD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15-06-17 11:56:00
觉得发现的太晚。然后你的标题是询问该不该去拿回薪资,结果你自己回应,就是觉得要去讨回来,那你来问心酸的喔
作者: ratedrkoedge   2015-06-17 11:57:00
要离职就去讨!
作者: domosha (假腹黑)   2015-06-17 12:04:00
薪资不是该拿到的当下/当天确认吗?两年才整理一次是怎样……
作者: chyl   2015-06-17 12:15:00
有的公司破月不算月薪,假日都扣掉不算,我看是很难要回来
作者: amida959   2015-06-17 12:17:00
重点是过两年了.....妳这去申诉恐怕不会有好结果我们公司是满半月就算半月薪 其他不满半月算天数
作者: suisp (suisp)   2015-06-17 12:20:00
你可以去讨 这是你的权益 但日后在公司里可能就黑掉了
作者: qaz5754753 (Pursuivant)   2015-06-17 12:22:00
如果要离开了就去讨吧 不然以后黑定了
作者: iinstan (超级讨厌核桃)   2015-06-17 12:29:00
的确是算错了
作者: LilyHsu (晓薰)   2015-06-17 12:32:00
都2年了……真的那么在意为什么刚领的时候不算好
作者: piipiiYa (piipii)   2015-06-17 12:34:00
你比较夸张
作者: crazylovewow (Mike)   2015-06-17 12:37:00
反正要离开,就去争取吧!
作者: huangshiny (是男也是女)   2015-06-17 12:39:00
二种算法都有,第二个算法是属于有造劳基法的大公司居多,小公司通常都是用第一种算法。如果不想待也可以去申请,不过先了解你上班的那个业界圈子会不会很小
作者: redbeanlisa (气质小红豆)   2015-06-17 12:39:00
不只在本来的公司会黑掉 业界间风声传很快的
作者: parvaty (小七)   2015-06-17 12:47:00
算错的是公司不懂争取自己应得薪资为何会黑掉?还被ㄧ些版友说很计较?原po月薪25k,相对之下三千元不是小数目,如果还在期限内就应争取
作者: love472 (alone not lonely)   2015-06-17 12:56:00
多久以前的事,现在发现不会太晚吗?薪资条有问题当下就要反应,托到现在
作者: Chiehx (誠)   2015-06-17 13:04:00
赶快去。
作者: lynnqoo (MOMOMOMO)   2015-06-17 13:05:00
太久了!!
作者: nickey0127 (小不点)   2015-06-17 13:22:00
就算公司算错,你的问题还是比较大,薪资单就是要给你核对的
作者: LilyHsu (晓薰)   2015-06-17 13:29:00
黑掉是因为太久了= =
作者: pig322 (pig322)   2015-06-17 13:31:00
妳也不想待了就去要啊 但自己这么久才发现 以后还是每个月自己先算好吧
作者: shawncarter (Duffy Huang)   2015-06-17 14:24:00
两年了 不要来乱了
作者: leoniz (Leoni)   2015-06-17 14:39:00
当然可以去争取,不过先衡量需要付出的精力与收回的钱之间的价值
作者: vbhero (嗯嗯呵呵)   2015-06-17 14:59:00
时间早晚重要吗?薪资算错本来就该补,错在会计
作者: LilyHsu (晓薰)   2015-06-17 15:23:00
时间很重要吧,再怎么讨厌公司,这样你也给同事带来困扰了吧,为什么要拖到现在呢…
作者: janegel828 (积木)   2015-06-17 18:23:00
时效好像也快过了…这没办法你没注意
作者: wingy (相信是一种力量)   2015-06-17 20:06:00
想离职可以争取,不想离职就吞了,没必要为这些钱打坏人际关系
作者: vbhero (嗯嗯呵呵)   2015-06-17 20:08:00
会计没算错的话,就不会有困扰了这样说好了,你是老板,员工跟妳要回两年前少给的薪资你会不给?
作者: RuinAngel (左)   2015-06-17 20:09:00
不见得每家公司都是1号结算,如果是五号结算少拿更多XD
作者: vbhero (嗯嗯呵呵)   2015-06-17 20:10:00
一堆人把自己当奴隶,谁也救不了
作者: shrunty (爽ty)   2015-06-17 21:10:00
这是妳的权利,应该讨回,嘘文的一堆奴性太重的,就别理他们了
作者: phinix423 (phinix)   2015-06-17 21:35:00
推文ㄧ堆违反劳基法的就不用参考了!劳基法规定月薪就是30天(含假日),你公司跟你谈的是月薪就要给你23天,你的算法没错,劳保局回答的也对!说领日薪的可能都是在违反劳基法的公司上班吧!
作者: smallligi (里肌娜)   2015-06-17 22:04:00
帮妳补血,虽然发现太晚是挺扯,但权益不该睡着。不过以后走不走业界以及圈子大小倒可加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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