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楼主: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5-06-05 03:39:04
※ 引述《bukkake0103 (颜舍小品)》之铭言:
: ===========================引用完毕========================================
: “简言之: a↑ c↑ 可能是因为中间有个 b在作用”
: 所以我说废除唯一死刑或停止执行死刑(a↓)后,掳人勒赎案件量反而下降(c↓),所以是
: 否具备杀鸡儆猴的效果我怀疑(我只是怀疑,没有肯定),也有人认为可能是掳人勒赎不潮
: 了(潮指数(b)↓),那么下降可能是b在作用跟a无关
: 我同意有可能啊
: 所以接着我才会表示那是否应该同理去思考
: 死刑(a)跟杀人案件数量(c)之间可能有其他因素影响如“杀人不潮了”(b)?
: 又“相关研究的两个项目可能a为因也可能b为因”
: 我也没一口咬死说谁是因谁是果啊....我最后的结论也是不管正反双方拿这个出来都是搬
: 石头砸自己脚吗?我在很久以前的某篇文就说,这种数据正反解释都可以通
: 可能我资质驽钝,看了半天,实在无法理解你这段回文意义何在
: 总之我们两个一定有一个表达能力或阅读能力出问题,麻烦你替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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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嘛,你都知道有中间变项或互为因果的可能了
那还用这统计数据来讨论吓阻力存在与否不就很无谓吗?
事实上,是“废死团体”用这点来证明“死刑没有吓阻力”
而不是支持死刑的团体拿这个来说“死刑有吓阻力”吧
(改得精确点:
现在是废死方拿这个数据反驳支持死刑的人们有关“死刑对于犯罪率云云”之议题,
而不是支持死刑这方拿这个数据出来。
甚至这种数据只是观察用数据,任何一方提出来都很无谓。
至于是反驳死刑的“吓阻力”还是“降低犯罪率”,我觉得都不是重点,
因为前件都错误了,数据没必要提出来,之后下的结论和反驳都没啥意义)
讨论就好好讨论,互相交流意见呀
动不动就“打脸”啊、“阅读或表达能力有问题”
何苦呢
要搞个有高下之分,不觉得很无聊吗?
况且阅读或表达能力也不是法律系的专业吧
你知道这两种能力都要有相关鉴定
不是单凭一、两次的交谈就可以认定
: 当然听过,没听过才奇怪
: “对于此病的成因学者仍无定论,有人认为他们生理上的缺陷使得他们难以学得制约反应
: ,也有人认为他们只是善于逃避心中不舒服的感受而已。 另一种看法是,他们可能是
: 在生长过程中,遇到某些原因导致他们对社会失去信任,进而影响到思想上的异常。”
: “因为反社会人格不像一般心理疾病会有心理上的异常行为,也能正常的生活,所以他们
: 通常不会求助于医院或辅导中心。至于已经触犯法律而接受监狱的心理治疗,其效果也
: 不甚乐观。一般的治疗方法在他们身上成效不彰,这应该归因于他们本身的欠缺焦虑和
: 罪恶感、无法相信他人、难以学到教训等的人格特质。”
: 反社会人格很难弄到跟多数人一样我也知道,所以反社会人格的犯人如果真的还是充满犯
: 罪可能无法改变的话,那也只能继续监禁下去到死(我认真的)
: 问题是不是每个有反社会人格的人都会杀人,也不是每个反社会人格的人杀了人以后就永
: 远没办法回头(治疗效果不乐观不等于一定无效)
: 难道你要跟我说有临床实验或数据证明反社会人格者只要杀人就只会一辈子杀下去吗?
: 如果过了几十年以后,反社会人格者危险性已经不那么高,也许也可以考虑假释
: (不用跟我扯什么怎么判断,我只说如果真的有这种情况的话,当然判断是很困难的我知
: 道,所以我并没有把假释当成一定要有的前提,而是放在后面说我也不是不能接受这种
: 比较少人可以接受的想法)
1.
监禁到死就是对他仁慈吗?
是自己定义的仁慈还是他认为的仁慈?
他天生就不认同这个社会、这个制度
为何你却要强迫他活着接受这个制度给予他的处罚呢?
或者是你觉得逼到他在狱中自杀,就不算国家要负的责任了?
2.
都不觉得自己错的人,
把他关在监狱里,他摆烂不工作
这时要继续养他还是把他饿死
在监狱外不愿意服从社会制度者
在监狱内就期待他突然被雷打到会服从社会制度(监狱的制度)
颇是惊奇
而且他不工作,就算给他吃好了
那么他的生活费或是其他支出是谁要负担
甚至不用反社会人格者
只要普通永久监禁犯摆烂就好
要如何处理
这种“供养”符合所谓的“公平正义”?
: 他是不认为自己完全有错,同时我也不认为他完全有错,但至少他的想法确实有改变
: 他说:“我在道德上确实有罪,至于在法律上的罪责,则交由法官审判。”
: 他这样说是因为身为纳粹时他的作为确实是“合法”的啊,不然他要怎么说?
: 可能我标准比较低吧,我觉得他会这样讲至少就是承认自己做得是可非难的了
: 但我原文是有说他彻底悔改大澈大悟吗?我只说他想法转变,没说他完全认为自己错了吧
很好呀,有转变,那么要花多少时间等一个常态杀人犯转变
花了三十年让他觉得杀人不对
但是做出某些程度的侵害无所谓
于是再把他放出来伤害人?
至于永久监禁这点就不用提了
会导致赘述
写文章可以写得简短点,
不要搞了一堆论述却是两、三段话就能解决
: : 3.杀人犯只要养得活自己就好了吗?
: 不然杀人犯还要干麻?帮你养妻小还是养宠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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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我真觉得这个问题很模糊)
: 我不知道你提出这个问题是来干麻的欸
: 你想问的到底是什么?
: 是你觉得杀人犯应该养活自己以外的其他人,还是杀人犯除了生活开销以外还会产生
: 其他成本(比如监狱的管理、人事支出)所以他们应该负担的不只每年12~14万?
: 又或者你的问题是杀人犯都杀人了,在监狱里只养活自己不够他们还应该额外付出代价?
: 可以麻烦问清楚一点吗@@
又再酸人噜,连家人妻小都可以被牵入你的讨论文章内
可见水准之高!理性至极呀
别人顶多就酸酸你本人,没想到你还连别人的家人都酸下去
杀人犯要负责的是:
自己的生活费用加上监狱管理系统所需费用,
甚至加上受害者遗族(家庭)的补偿费用
算一算,
有这么强大的产值吗?
喔对了,这点还是废死团体自己提出来的,
竟然搞不清楚,“安奈刚后”?
: 换我问你知不知道三振法案啊?知道的话你问这问题就有点妙了
: 不知道的话自己去GOOGLE,我就不告诉你囉
: 都可以有三振法案了,针对特殊犯罪(例如杀人)不能改成两振法案吗?
: 又,如果你的意思是以终身监禁取代死刑后如果本来应该判死的关十来年出来又再犯
: 那就表示你现在假设的终身监禁是有假释制度的
: 首先,我不觉得有假释的终身监禁制度比单纯终身监禁更可以被接受
: (就算是废死派也很多人不接受有假释的终身监禁)
: 如果真的变成有假释的终身监禁,出狱后再犯就再关,假释条件变得更严格,甚至不得假
: 释
: 我觉得台湾最多就走到无假释终身监禁而已啦
嘛,三振法案当然知道啊
不过我讨论的点在于应该要给对方有改过机会
毕竟假定“人都有改过的能力与机会”(实际上是未必都有)
: 两点回应
: 首先,我觉得我跟你在鸡同鸭讲,我讲的剥夺人权,是有些板友认为杀人犯不管怎样对待
: 都没关系,比如说把郑捷关在暗无天日的小房间啦、不给衣服穿啦、毒打啦
: 让其他受刑人性侵害他啦,之类这种连基本最低限度人权都不给的做法
: 其次,自由刑就是限制行动自由权啊,行动自由权不是人权吗?
: 生命刑就是剥夺生命、生存权啊,生命权不是人权吗?
: 你不认为剥夺或限制他的人权,实际上他的人权就是受限或被剥夺啦
: 跟你认不认为有差吗?
: 所以我才说,可以限制他的人权(限制行动自由,甚至...好啦,剥夺生命勉强给你算进
: 去好呗?),但不可以连最低限度的人权(思想自由、表意自由、在牢中基本生活所需之类
: )都不给啊
是啊,我确实是说最低限度的人权
而这个人权是在遭受应受惩罚之前所拥有
我有说他们在监狱中不可以拥有思想和表意自由吗?
: : 至于精神疾患者,
: : 因为他本身就不知道是非对错,或是很难判断是非对错
: : 刑法已然要加入“矫治教化”的功能
: : 而精神疾患本身并非自愿产生害人的行为
: : (这点又和“反社会人格”不同了)
: : 所以他并非适用于一般尚可判断是非对错者的途径
: 我不反对你的说法
: 台湾是不是已开发国家一直都有争论,所以你这样问我也没办法跟你说是或不是
: 老实说,废死国家是不是因为经济有了一定条件才能支持废死,你能确定吗?
: 也许是因为民族性呢?
: 搞不好,是因为夏天的冰淇淋卖得特别好呢?
所以你想论述什么呢?
是不是已开发国家,
就我看到比较多的资料是开发中啦
当然也欢迎你提供不同的资料
如果是民族性,不觉得那又是更难改变的社会变项了吗?
何苦提出一个更难改变的变项
导致自身立场前后矛盾呢?
与其写了一堆字词,不如少写点字顺顺前后思绪会比较好
: 我想讲讲我在某本书上看到的北极依努伊特人的嘲讽歌文化
: 因为北极生活环境很困苦,人力非常重要
: 所以依努伊特人彼此有嫌隙时,他们通常不会狠狠打一架或拼个你死我活
: 而是聚集一堆人然后两个有过节的人就开始互相唱歌嘲讽对方(有点类似饶舌歌大战)
: 通常这种大会都会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于是冲突化解了,大家继续过日常生活,直到下一
: 次又有冲突召开嘲讽歌大会为止,这是一种用言语交锋的方式去抒发不满、化解冲突
: 而且依努伊特人就算唱歌输了也不会动手动脚,因为这是大家的默契
: 回来,老实说我不觉得互相酸来酸去有什么不好
: 在不涉及刑事责任的前提下,酸你一下,你会少块肉吗?
: 如果对方没有想认真讨论的意思,陪他战一下,大家抒发一下压力,有何不可?
: 言语上的小打小闹要说成是报复我觉得也太言重了
: 你酸我我一定会酸回去,可是你砍我,我不会砍回去啊
: 而且我没说报复心是不好的东西,我只觉得用国家公权力来报复,且明明有其他可能的
: 替代方案还是要用最极端的那个,就变成纯粹只是假借公权力来报复了,我觉得不好啊
: 你这篇文有些东西就有点小酸,我觉得挺有趣啊
: 酸回来就好了嘛,还是你觉得我会去警局告你,等警察把你找出来我再找人堵你?
: 不会嘛,根本无伤大雅的东西,行使言论自由不要太超过变成触犯刑法就好了不是?
: 会觉得是报复的人心眼才小吧(汗
是嘛,你这段就是说网络上酸来酸去无妨
为何要写得落落长呢?
又不是要出版书,多打一堆字也不会比较多钱
除非你很在意批币,或者看看一坨字能不能又让人觉得很佩服
至于互酸当然是难免,但是酸到连人家的家人都拖下水,
就很不知为何了,不是吗?
: 所以我有说现在要删了吗?我是有说现在立刻马上废除死刑吗?有吗?有吗?有吗?
: 我只是跟大家沟通一个我自己的观念,我当然知道一切都要有配套
: 所以我没说不能同时改进甚至先改进再谈废除
: 我整篇文都只讲我觉得若死刑报复的成分高于其他目的,我认为真的没必要支持它
: 我其实是希望看的人能够想一想我说的话,甚至可以明白
: 现在也许因为配套、因为民情,废除死刑是很困难的事,但其实我们有更好的选择
: 只要我们想法转变、制度修改完善,我们就可以往那个方向迈进,而不是安于现状觉得
: 死刑好棒棒
: 我希望让更多人明白,我认为死刑只是不得不的过渡,而不是终极
所以我有说你说立刻就要废死吗?
麻烦框出来,别扎个草人打得好高兴
要理性讨论是很忌讳这些语言逻辑谬误的呢
而事实上你也表明了是价值观的问题
价值观顶多就是相互认不认同
除非涉及产生行为的想法,
不然有必要分出高低对错吗
讨论个价值观的问题,为何要把人家也翻出来酸呢
或者你也不认为这需要道歉?
这不就可以顺便思考“教化可能性”的症结点:
当犯人根本不觉得自己犯错时,怎样关、关多久,他都不会改,
因为他根本不晓得如何也没有动力去改正
: : 我比较逊一点,只能用电脑版的回应
: 我就接受你的谦虚了
嗯,现在看着棒球比赛回应
有点无奈呢
回著一个又酸别人的家人,
又质疑人家需要医学鉴定的能力之文章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3:55:00
死刑有吓阻作用,以后就不是理由了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4:03:00
我倒觉得他的回文中充满高度的自视甚高
作者: p2816007 (wolfshadow)   2015-06-05 04:39:00
第一项他不是只想解释数据正反解释地无谓吗?跟你的结论一样呀XD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06-05 05:11:00
而不是支持死刑的团体拿这个来说“死刑有吓阻力”吧??????因为普遍国民认为死刑有吓阻力 所以废死方提出已废死国家犯罪率的趋势来提醒国民 这个认知可能有问题 问题在别的地方可能性 怎么又做出 废死团体 用这点来证明“死刑没~~~的结论.... 这阅读能力到底怎么了
作者: bukkake0103 (颜舍小品)   2015-06-05 07:08:00
显然你法律基础课程学得不怎样啊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6-05 07:12:00
废死是反对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刑罚,现阶段不敢躁动而已废死是只有法律问题吗?要说服全民接受,用这种态度很差劲不是酸就是贬,废死的沟通手段真是一绝看到支持废死的用终身监禁取代死刑,那是不懂废死
作者: bukkake0103 (颜舍小品)   2015-06-05 07:17:00
全台湾废死只能有一个主张是不是?我不能前阶段同意后阶段不同意吗?你这样跟捷运圆山站外面说藏传佛教不是佛教的那些广告有差吗笑死人,谁的态度差劲?
作者: whynotwhy (right_is_right)   2015-06-05 07:20:00
既然你诚心诚意的发问,那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 是楼上
作者: bukkake0103 (颜舍小品)   2015-06-05 07:26:00
随便啦,你喜欢当火箭队每集被电到飞我也是满佩服的
作者: whynotwhy (right_is_right)   2015-06-05 07:34:00
正所谓,不要问你不想知道答案的问题。不要知道答案后自己在那边不爽,"很奇怪耶你"
作者: bukkake0103 (颜舍小品)   2015-06-05 07:38:00
我没有不爽啊= =我佩服你也叫不爽吗XD你对不爽的解释方式也太奇怪了吧...真的 佩服你这种程度我就会不爽的话,那我要不爽的事可多了^^
作者: whynotwhy (right_is_right)   2015-06-05 07:44:00
超好笑的,你是传说中的傲娇吗? 你没不爽这么努力回我又何必呢?
作者: monica0812 (烧烤芋头)   2015-06-05 07:53:00
明明废死是说“无法证明死刑比无期徒刑更有吓阻力”不是吗?
作者: emip (遇到疯狗)   2015-06-05 08:03:00
颜射大大贵为女板法律小天使 态度差一点也是OK的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5-06-05 08:15:00
我要吐了 女版没人懂法律了吗
作者: bukkake0103 (颜舍小品)   2015-06-05 08:26:00
回你是看你努力给你一点甜头啊...嗨~lingray国考考上没?考那么久还在考吗?
作者: whynotwhy (right_is_right)   2015-06-05 08:32:00
现在是要对人不对事了吗? 人家考试考不好就不能讨论吗真不愧是"娇傲"法律人阿,我们一般人没资格参与 哭哭
作者: bukkake0103 (颜舍小品)   2015-06-05 08:37:00
我有说他不能讨论吗?我关心他考上没也不可以啊?如果他到现在还没考上那才强好吗?法条都会倒背了吧准备考试的时候实力最坚强,准备了好几年每年都最坚强的状态,那不是强到破表了?
作者: whynotwhy (right_is_right)   2015-06-05 08:54:00
这个...安慰人也不是这样安慰的,来我介绍你一本好书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654054真的不要把挖苦当安慰,除非你是傲娇的 揪瞇糟糕 打错字 再来一次 啾咪 ^.<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6-05 09:44:00
想吵架的人 说别人像是来吵架的 =_=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6-05 09:53:00
如果连版上讨论都没办法以理说服,还说什么想要教化死刑犯?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5-06-05 09:53:00
真的是....废死都是这种货色吗N年前跟我战过废死的人到现在还在念念不忘 科科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6-05 09:54:00
废死关乎全民,不是法律人士说了算。网络讨论都能如此酸讽,废死到底有什么资格取笑以牙还牙?自己都会做的事,要对手不可以做?听其言,观其行。话说得好听的人很多,言行合一的人少空有崇高的理想,不入流的手段。无法说服别人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5-06-05 10:19:00
这么低阶的挑衅的承受不住就不要上PTT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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