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uaretree (溪)》之铭言:
: 我本来也是反废死,但经过最近版上(包括八卦版)的讨论后反而变成支持废死 无期不
: 假释了
: 但理由不是人权什么的,而是我不相信台湾立委订的法律、不相信跟政治勾结的检察官和
: 法官,就这样而已。
: 有人说司法改革就好,废死是因噎废食
: 但是我觉得空口说司法改革的人会不会太理想主义了
: 想想台湾的政治,我们要怎么司法改革?
: 那些立委,那些此刻顺着民意竟然说出判决确定一星期内就要执行死刑的立委
: 那些在立法院打架拖延,根本就是黑道出身的立委
: 他们根本不可能做出任何大改革
: 当一个立委的选区比一个市议员还小,他们最关心的就是路灯、公园、你家附近的水沟盖
: 为了下一次的选票他们根本不可能推动任何大改革
: 相较之下,只要有民意废死简单多了
: 你说法律只要订成罪证确凿我们杀他(像郑捷),其他没有罪证确凿的不杀
: 那怎样叫罪证确凿?有10个以上目击者?有画面?手上有凶器?
: 现在是要写法条,要把细节全部都订出来吗?
: 如果真的订出来了,那之后符合这条件的人都要杀掉吗
: 如果他是被霸凌 被长期家暴 被强奸 或是有精神病呢
: (还是大家也觉得 精神病又杀人,本来就该死)
: 如果今天有个小妹妹被精神病杀了,社会声浪一定也是要他死刑,但这真的就是正义吗?
: 他就是生病了啊,平常版上有人家人精神病大家不是都很同情吗?
: 大家都拿郑捷出来说,可是我们到底是只想杀掉郑捷还是真的想订立出未来都适用的法律
: ?
: 如果只想杀郑捷那你根本不是真心思考死刑存废吧
: 如果真的想订立 法条,那么显然不能只拿单一案子作为标准,要全面的想到未来的可能
: 性
: 而不是只想着杀掉谁吧
: 今天要法官判死刑,是要有法律依据的,但无论法条怎么订,都不能圆满吧
: 可能这样的条件在郑捷上是罪证确凿
: 但在下一个人身上不是
: 又或者在下一个人身上也是、但那个人有背后的种种因素
: 如果这些都不是理由的话,至少 你该想想
: 现行台湾的立法和司法,真的有让你信任到 觉得公正不阿吗
: 你怕不执行死刑他们放出来又杀人,难道就不怕你出现在错的时间地点,然后莫名被指为
: 杀人犯吗
: 因此我比较支持废死 无期徒刑不假释
: 判决、上诉、判决到执行死刑,花的成本高的惊人啊,绝不是死了就没花什么纳税钱这么
: 简单
: 我认为支持死刑或许还有理由
: 但支持台湾的死刑 真的是很奇怪的事情
先说我是赞成废死
不过,"一直"强调程序面(司法瑕疵、冤罪),像是本篇就是典型
个人觉得程序面的问题只是支持废死的论据之一
诚如乡民所说,在确证罪凿(例如郑捷案),那还有冤罪的可能吗?
而且,不管多么先进的国家,常举的德国、日本、美国 都会产生误判
毕竟法律是人订的,适用法律的法官是人不是神
怎么可能没有瑕疵(也就是说误判一定会发生)
这边就面临一个价值选择
需不需要因为例外的情形(误判率通常不高)而全面放弃不可回复的刑罚?
如果肯定的话,不要说死刑,连相对的终身监禁或是无期徒刑都应该废除
因为本质上都是不可回复,只是死刑是绝对,终身监禁是相对地而已
(除非认为,逝去的时间,用钱可以买回)
诚然台湾的司法仍有相当大的改进空间
但只用程序面的理由推论,废除死刑。这个思考进路,仍值得商榷
所以还是要回到死刑的本质以及功能面向去思考
到底要不要废死或是反废死 才是正轨阿
不过这边就有点深奥,使得一般人难以亲近
所幸,这几年慢慢看的到有人在思辨这个课题
不过"仍须努力就是"
简单来说
我们要进一步思考的是死刑犯的生成
(为什么使得一个人觉得在社会没有希望,进而反社会)
人际关系的疏离、社会结构 都是 可能因素
而不是一味将他排除,眼不见为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