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世界的死刑存废

楼主: doggy1985 (火锅人)   2015-06-01 14:23:04
※ 引述《bukkake0103 (颜舍小品)》之铭言:
: ※ 引述《yyaa (yaya)》之铭言:
: : 支持死刑也好
: : 支持废除死刑也好
: : 我相信两者的共同点都是希望我们的社会更好
: : 但我觉得现在很多的论点与意见都不再只是支持或废除死刑而已!
: : 在社会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和我们意见相左的人,这时候想要协调,想要沟通,甚至是
: 忽
: : 视对方的意见都可以,但大家都知道就是不能用暴力解决事情!
: : 那为什么有些支持死刑的人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拿与自己意见相左的人出来鞭?
: : 我说的“鞭”绝对不只是辩论或是争辩,出现很多的是诅咒与恐吓!
: : 现今台湾并没有废除死刑,现行的制度下我也不认为应该仓惶废除。但这不代表我可以
: 咒
: : 骂甚至恐吓支持废除死刑的人吧?
: : 网络上出现很多诅咒、恐吓的言论,老实说我认为这样的行为并没有让我觉得这社会更
: 温
: : 暖,即使这些咒骂是出自于对受害者的怜悯之心,然而我认为此怜悯之心,不应该成为
: 有
: : 权力咒骂任何无辜之人去死的言论。
: 对于死刑,支持也好反对也好
: 都是一种个人的选择,我比较不能接受的是网络或现实生活上很多人很爱说的“杀人偿命
: 天经地义”或“一命还一命”的说法
: 生命是没办法相提并论的,从来就不应该有一命还一命这种讲法,比如说私行拘禁罪好了
: ,加害人被判刑并不是用他的自由来“还”他所侵害的被害人之自由
: 刑罚在理论上应该是要偏向预防及教化功能,应报(报复)的功能则应该尽量淡化
: 个人认为刑罚的应报功能只是为了满足社会大众或被害人的情绪反应而已,实质层面上无
: 异于“我看这个人不顺眼或我恨他伤害我,所以请法律狠狠教训他让我心里平衡一点”
: 这种利用法律跟政府报复对方的想法,跟你找一个流氓帮你教训对方有什么两样吗?只是
: 你找的是有牌而且权力超级大的流氓罢了
: 这根本不是法律应该做的事,就算对方被判刑你心里会爽,也只是附加的结果,不应该是
: 法律存在的目的
: 所以,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吗?
: 印度不久前才有政府官员级的人物讲出性侵害被害人应该要为自己被侵害负责(比如说穿
: 著清凉之类),也许在不少印度人心中,这种说法也是“天经地义”,在中东,通奸者被
: 乱石砸死也是“天经地义”
: 可是我们能接受这些天经地义吗?如果你不能接受我上面举的例子叫天经地义,而认为它
: 们是可笑而且毫无理由的话,那同样的,你也不应该认为杀人偿命是“必然”且“无可置
: 疑”的存在
: 在这种重大刑案发生的当下,我们从来就不缺少高喊正义、公理、天经地义的热血乡民
: 问题是,所谓的正义、公理、天经地义到底是什么?
: 除了情绪上的报复心态以外,这些口号跟理由其实非常空泛,基本上跟“恁北看你不顺眼
: ”差不多
: 你可以跟我说死刑犯无教化可能或死刑具有非常强大的预防功能,这些理由是两方人马可
: 以认真讨论并且进行数据攻防的战场
: 但只要有一方认为如何如何是“天经地义”或“真理”的话,基本上根本不用沟通了,因
: 为死刑存在与否已经变成一种信仰而非单纯的法律或政策,而信仰是无法理性沟通的
: 另外,我也满讨厌说什么“只有被害人与其家属可以决定死刑与否”、“你先去说服被害
: 人家属吧”这种不负责任的话
: 依照这种讲法,法官根本不用判案了,因为法官无论如何都不会是被害人或其家属(真的
: 是还要回避的),也只有被害人或其家属可以当立法委员了
: 如果今天90%的公然侮辱被害人都觉得公然侮辱应该判刑10年以上,依照上述思考逻辑,
: 其他人都不用置喙了,就依照被害人的讲法好了,难道大家会觉得这种想法合理吗?
: 法律是政策的一环,政策确实是要考虑当事者的想法,但当事者的想法并不是唯一的依归
: 我无法理解这些人是在怎样的想法下讲出这些话,老实说真的满不负责任的
: 总之最近看了很多讨论,深深觉得要求群众理性果然满困难的,不管哪方都是啦
讲这些话都是屁话
死刑或者其他刑罚的存在
不论民主国家或专制政权
都是当地居民文化的反映
也就是说
当欧洲人发展商业
形成资本主义
他们在十六世纪开始就有了
注重个人财产权的法律
延伸而来的则是遗产权的法律
再经由宗教改革与一连串的政治改革
最终形成现代的新兴宗教
人本主义或人文主义
讲究重视个人权益
进而带动废死运动
这一点和中国或者东方文化的基点
完全不同
东方文化建筑在四海之内皆王土
中国 韩国 日本 皆是如此
我是天子
拎北是天神授权管你们这些贱人
贵族权力是老子授予
你家土地是老子借你
你的贱命是拎北让你
本来宋代之前
中国还有一些人文主义的影子
可惜
大元统治中国后
这种拎北皇帝掌控生命财产的观念
即使到了明代朱氏
一样没改
更别提清代爱新觉罗
根本像元代蒙古人一样
把你当成奴隶
既然我们都是奴隶
怎么会想到什么请主子尊重一下
我也是有人权
卖假了啦
至于民国
两个民国在两岸
大的那个不会写人权
小的这个是这二十年才开始学写人权
更别提还常常写错
上位者常写成人犬 人劝 人圈
把你当狗教
把你当孩劝
把你财产圈
所以你知道了吧
这是一篇专文说人权的
废文
希望对你没有建议
作者: twsoriano (卡位)   2015-06-01 14:27:00
废死刑讲的不单是人权 而是现代化国家的授权结构
楼主: doggy1985 (火锅人)   2015-06-01 14:31:00
你认真了就说这是废文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4:35:00
好好笑XDDD
作者: monica0812 (烧烤芋头)   2015-06-01 15:10:00
好像有点道理XDDDD
作者: allenh0728 (allen)   2015-06-01 15:34:00
推法律跟当地的文化有关 而人权其实要当废死的理由也不适当
作者: xerady (哎!)   2015-06-01 16:43:00
我觉得他讲的不会屁啊…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5-06-01 19:42:00
有讲出文化形成只好给推了~不同文化硬要套用只会四不像...
作者: altecsrs (comarin)   2015-06-01 20:18:00
太理性的法律只会变成操作工具,又不是没看过黑心律师,法律会找方法的就是赢家,还需要法律干嘛?国外加入陪审团,融入些人性,倒还比较符合人民需要法律的初衷
作者: wanderwolf   2015-06-02 03:22:00
法律融入人性就不是法律 造成的祸害你根本无法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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