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我反对废死~~
※ 引述《chibalove (的)》之铭言:
: 这几天看到许多朋友又开始热烈讨论起这个话题
: 我本人算是支持有条件废死
: 也就是如果能将这些犯人有效率的再次利用且能增加社会利益
: 可以不用死刑也没关系
: 但因为现在台湾不但没有这种制度
: 连无期徒刑也都可以假释
: 所以除了死刑外并没有一种方式可以真正惩罚重度犯罪者
: 因此我想在目前的台湾完全废死这是办不到的
: 看到许多支持废死的朋友
: 他们的论点不外乎
: 1. 死刑不能真正吓阻犯罪
台南汤姆熊杀童案曾文钦不是就是认为杀人也不会判死刑所以才杀人吗?
所以判死刑是可以有程度的吓阻犯罪。
而像郑捷跟龚重安这种想自杀却怕痛对自己杀不了手的人,单纯执行死刑太便宜他们了,
应该要实施严厉酷刑,让他们体会受害者生前及家属活在世上身不如死的痛苦。
: 2. 死刑无法抚平受害者家属伤痛
当然,人死不能复生,但没判死刑,我相信大部份的受害者家属会更加伤痛。
: 3. 犯罪者之所以犯罪不能只检讨他,要检讨的是社会环境为什么会对他造成这样的影响
这就是废死最没有逻辑的地方。
每个人生长环境不一样,就像双胞胎的个性可能相当迵异。
有的人遇到挫折就很容易释怀,有的人就很容易偏激。
家庭环境跟个人特质影响应该较为严重。
废死一直叫大家检讨这个社会为何会产生出犯罪犯,
那可否请废死提出具体方案该如何让这个社会不要出现犯罪犯?
如果没有具体方案之前是否应该要适时地执行死刑?
而不是一昧地因提倡废死而废死。
废死不单只是口号好吗?
我相信当废死提出一个具体方案,真的可以遏止犯罪,
当然社会大众对废死理应乐观其成。
: 4. 冤狱枉死的人怎么办
赞成执行死刑一定要非常严谨,但像郑捷跟女童割喉案龚重安就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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