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写进心坎里的好文!关于废死或者非关废死

楼主: wisteria (相濡以沫)   2015-05-31 02:43:29
半夜不睡觉的一个异想天开的想法.....
如果只有当事人能够决定,要不要原谅杀死自己的人,
那是不是可以仿照器捐、急救的这样的生前注记说,
当有一天当我被杀了,并且犯人已经确定被判死刑的前提之下,
我赞成执行这个死刑吗?
(我觉得这不可能实行啦,所以只是嘴一下XD)
PS后面法定程序还是要照走啦,不是让死者当法官,这太扯了
※ 引述《ru899 (白噪音)》之铭言:
: ※ 引述《mii710 (mii)》之铭言:
: : 女板首po~~~
: : 手机排版有问题请大家再告诉我
: : 在脸书上看到文字工作者黄哲斌的贴文
: : 感到心有戚戚焉
: : 所以想和女孩们分享
: : 这次国小女童遭遇不幸,
: : 又引发大众对废死议题的论辩
: : 有些人高声疾呼凶嫌该死
: : 有些人还是坚定着废死诉求
: : 但更多的人也许和黄哲斌一样
: : 对于废死与否始终没能站定立场
: : 但至少深知
: : “对抗怪物的最重要武器,就是拒绝自己变成另一个怪物”
: : 而不是诅咒著谁去死、谁该遇上这不幸
: :
作者: gardenless20 (吱吱叫)   2015-05-31 02:44:00
好像很难执行
作者: ashkaze (畏怕阳光)   2015-05-31 02:45:00
还蛮有趣的XD
作者: riahserf   2015-05-31 02:48:00
其实这不难耶..规定每个人几岁去填写一次意愿书就好然后多久可以更改一次 要本人亲自处理不然就依最后决定这样废死不废死就不存在议题了 各自决定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31 02:51:00
我也有想过欸!! 支持
作者: tracy0620 (六兩凍)   2015-05-31 02:57:00
蛮不错的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5-05-31 03:01:00
我也有这样想过~每人签同意书,看杀了自己的要不要被判死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5-05-31 03:02:00
会不会到时候发现一堆裤子飘在海上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31 03:06:00
楼上好有梗XD
作者: AmosYang (泛用人型编码器)   2015-05-31 03:15:00
作者: gardenless20 (吱吱叫)   2015-05-31 03:17:00
S大的梗是???不过是不是也要讨论是哪一种死?这种死是要自己被随机杀死?才会执行吗?如果是自己闯红灯然后被路过的车子辗毙,这样要怎么算?
作者: AmosYang (泛用人型编码器)   2015-05-31 03:19:00
若此方法实行,看支持废死的人会怎么选
楼主: wisteria (相濡以沫)   2015-05-31 03:21:00
闯红灯被辗毙应该不会判死刑吧,所以没有执不执行的问题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31 03:22:00
过失杀人不会被判到死刑的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5-05-31 03:28:00
当然不是什么死都判死刑啊~一样是故意杀人恶性重大没人性者
作者: doomie5 (doom)   2015-05-31 03:28:00
然后犯人被判定死刑的时候才公布被害者填的意愿书看有无赦免…一种拆礼物的感觉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31 03:30:00
拆耶诞礼物 为什么变这么欢乐啦XDDD
作者: gardenless20 (吱吱叫)   2015-05-31 03:30:00
不能上诉XD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5-31 03:31:00
必须配台词: I live, I die, I live again!!!!
作者: gardenless20 (吱吱叫)   2015-05-31 03:33:00
I want to play a game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5-31 03:34:00
一定要保密的啊 不然废死大概被杀假的吧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5-05-31 03:35:00
有觉得有些废死的立场未必如此坚定 反正废死听起来就很潮 一种潮牌的观念 但如果有切身相关 可能就顾不得潮不潮了
作者: arnold3 (no)   2015-05-31 03:40:00
也得先从性侵强盗之类作 想强暴的人就跟他赌1/2机率免责运气好就爽爽中奖 运气差就乖乖摸摸鼻子进去蹲
作者: gardenless20 (吱吱叫)   2015-05-31 03:42:00
性侵犯为什么不剁鸡算了==,身体没少一块肉他们似乎都没感觉
作者: yaokut ( )   2015-05-31 08:10:00
那可以交给家人决定吗?如果他们有人恨,就杀了。如果他们想原谅,让自己好过,就关一辈子就好。
作者: MsSheng (酒酿复杂团团)   2015-05-31 08:23:00
原po这个想法有意思!自己决定且只有自己能更改(也许法官能因此更秉公判案、因为做出判决之后死刑是不是真的会执行这个决定会回归受害者的意志?
作者: Doralice   2015-05-31 09:34:00
死刑权交给活下来的人决定,会出现有钱人杀人后用金钱权力换免于一死死者本人有决定权倒是可行,如果今天多数人不觉得杀自己的人该死那也等同是废死了
作者: hoij79627 (诚征回收业者)   2015-05-31 09:44:00
废死一定会全力反对啊!以后坏人会专挑他们下手诶
作者: loverick (可爱又迷人的角色)   2015-05-31 09:51:00
推文让我觉得这社会真是变了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5-31 11:12:00
刑罚决定权交由单一个体未经法定程序执行? 你们在开玩笑吗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5-05-31 11:18:00
今天看到洪崇晏的动态,裤子穿的牢牢的XD
楼主: wisteria (相濡以沫)   2015-05-31 15:23:00
杀人不会专挑对象吧,毕竟死刑无法真正遏止犯罪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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