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恐同真的不是我愿意的

楼主: jurists (kk)   2015-05-26 13:07:51
正常人

荷兰是全世界最支持同志权益的国家
有三成人看到男男接吻觉得恶心
这三成人正不正常我不知道
我觉得 当比台湾先进的新加玻日本韩国澳洲 都认为不该有同性婚
而之前有讨论同性婚的越南 认为来自中国的小说 充满乱伦 同性恋 所以该禁止
http://legal.dbw.cn/system/2015/05/25/056528570.shtml
就知道这个问题 不是只是因为基督教反对而禁止
如果这叫不正常 那么世界上不正常的人显然比正常的多
这绝对不是只有一个光扣一个恐同孔同 机都邪教的帽子就能解决的
个人认为通过同性婚也可以但逻辑绝对要一贯
琼瑶剧教母刘立立当了一辈子小三
连正妻都接受刘立立
但是因为婚姻制度的侷限
被逼的临终前才有名分
我们有没认为婚姻制度是歧视限制她应有的权益
如果你认为没有歧视 但是不通过同性婚就是歧视
那逻辑就有问题 只是因人设事
http://dailynews.sina.com/bg/ent/chnstar/phoenixtv/20101018/18291917280.html
还有像人兽婚 反对论者说 要重视兽的意愿
奇怪的是 明明人从来没尊重过兽的意愿
去钓鱼没有尊重过鱼的意愿 妨碍宠物行动自由没有尊重她的意愿
买卖动物没尊重过她的意愿
偏偏结婚时用这理由反对
http://www.ettoday.net/dalemon/post/1270
如果你逻辑一致 那就知道这是莫名的歧视
可惜的是 现在台湾的言论自由及媒体好像只让支持一方发声
有反对意见的人就是恐同 应该受到批斗
作者: leilo (Lei)   2015-05-26 13:19:00
呃 一夫多妻(/一妻多夫)这可以再讨论啊 只是周边影响需要改变改善的部分实在太多了 不过这串重点不是同性恋吗?O_Oa
作者: saylove33 (什么东东的东)   2015-05-26 13:22:00
法律上的权益与各人价值观喜不喜欢不用绑票阿
作者: leilo (Lei)   2015-05-26 13:23:00
一个人一次只能做一件事情 不用逼别人在支持一个议题时还要再多支持另一件事 你可以自己提出来 不需要绑票别人
作者: saylove33 (什么东东的东)   2015-05-26 13:24:00
讨论同性婚,为什么要跟喜不喜欢同性恋有关? 难道喜欢或不喜欢, 会影响到同性婚姻的适法性问题吗?这样倒过来,同性婚姻的取决在于民众对于同性行为的喜恶那不是很奇怪吗?基本上表明自己不喜欢同性恋,与表明因为不喜欢同性恋所以反对同性婚姻是两回事.
作者: leilo (Lei)   2015-05-26 13:30:00
唉 好吧 以为你是想好好讨论的...说了人兽婚就违反到现行婚姻制度须双方同意要就是另外设新制度 但这跟上面一样 为什么要逼别人去支持别的议题? 觉得OK跟行为支持是有差的 而后者同时只能做一件事情说了要去支持就去支持没人阻扰你啊 法律是一条一条修改的你连A都没完成就叫人去做B吗?
作者: dierguarder (黑炭)   2015-05-26 13:40:00
又来了 婚姻是人定义的 凭什么不能改? 妳要人兽婚就去争取啊 有异性恋婚姻 为什么人兽婚就不可?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26 14:36:00
作者: julian1102 (如来神掌薯条俱乐部)   2015-05-26 15:47:00
呵呵
作者: HHH3 (嗯 = =+)   2015-05-26 17:02:00
我累了
作者: ram034rose14 (Jasmine)   2015-05-26 23:42:00
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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