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难过] 买到房子的开心瞬间消失

楼主: mcy0319   2015-05-24 13:55:21
※ 引述《superTOFU (豆虎)》之铭言:
: ※ 引述《medscape (猪坚强)》之铭言:
: : 这是讨拍 + 求意见文@__@
: : 先说背景:
: : 我跟男友稳定交往今年要结婚,也看了一阵子的房
: : 薪资的部分,我月薪高他年终高,但加总我还是较多
: : 然后两个人加起来一年有150以上
: : 头期款的部分 2/5是我自己存款,3/5是男友家
: 年薪比男友高,但妳男友的家人也释出善意为了儿子拿出3/5的头期,
: 这样的爸妈满干脆的(虽然我不晓得你们中间怎么讨论的。)
: : 再来是事情的始末:
: : 昨天经过超级激烈的漫长攻防~我们终于用预算的价格买到理想的房子
: : 成交那一刻真是开心到爆炸!!!
: : 男友很疼我,也觉得我收入高会缴比较多贷款
: : 加上我们打算先登记再过户,所以会是夫妻共同持有
: : 两个人就开开心心的签了约
: 这样不是代表你们已经有共识要采共同持有且一起支付房贷,
: 难道这些事之前都没跟妳妈商量过?????
: 且都要登记结婚了,就是以夫妻、以新家庭要准备生活了,
: 不就代表你们已经有独立决定自己未来一切了吗???
: 这些事情不就是要双方家长都有共识后再决定???
: : 结果这一切在我妈打电话来大骂以后完全变调...
: : 我妈妈完全不能谅解为什么不是我名下然后过户以后再登记结婚
~~~~~~~~~~~~~~~~~~~~~~~~~~~~~~~~~~~~~~~~~~~~~~~~~~~~~~~~~~~~~~
重点在这一句
先过户到你名下再结婚
到时候离婚的时候
房子就是你的
妳老公连根毛都没有
这才是他打的如意算盘
至于妳老公有没有跟着付
就只有打官司的时候看法官采不采用付款的证据
妳妈真的很精明阿
吃人够够是在说妳妈吧
: : 觉得男友薪水较低,房贷负担会在我身上
: : 这样被人家吃够够,她非常不谅解也不能接受
: : 要求说那男方要先提亲,然后定婚,之后才可以登记
: : 我一直跟她解释明明房贷会一起出、他们家出了比较多头期
: : 讲到凌晨一点,到最后两个人不欢而散
: : (其实我真的知道妈妈是在保护我
: : 因为先前我爸离开我们的时候,狮子大开口
: : 为了分名下不动产闹得非常不愉快)
: 爸妈是爸妈、妳是妳,
: 不该因为父母曾遇到什么事就把预防针全打在自己儿女身上,
: 二个人结婚应该自己去考量未来生活面的一切,
: “如何过的更好”、“如何走的更顺利”、“如何双薪下怎么平衡家庭”等等,
: 妳有跟妈妈讲过这些事吗???
: 如果今天把房子所有权都给妳,男友表面不说却心里有疙瘩,
: 到最后衰的不还是妳自己,到时是妳自己负责还是妳妈负责???
: : 最后我们决定就6月先提亲,提亲完就登记结婚
: 说真的,我自己是觉得提亲、订婚这种事,都是给父母一个交代,
: 急着买房子你们大可自己先去登记后续再来补这些过程。
: : 结果!!!!!!!! 今天早上连男友爸妈有意见了
我先脑补这个部分
妳男友爸妈也知道这件事情
所以听到你们同意这样做
不爽啦
林北付这么多钱
离婚之后房子就是女方的
谁都不爽啦
只有妳妈聪明
其他人都是白痴
不知道妳妈在图什么
: 你们是不是又没先跟男友爸妈讨论就又自己答应妳妈了???
: : 他们觉得这样还要拖一个月才登记,而且房子在我名下
: : 这样对他儿子非常没保障,希望改成两个人的名字
: : (好像他们有点难理解共同持有的意思吧)
: : 这下我可以想像,到时候提亲要是讲到这个
: : 根本就是引爆世界大战的导火线啊
: : 如果搞得不欢而散,那我以后是怎样跟他爸妈相处
: 我是妳男友爸妈我也会不爽,
: 就内文来看你们就是没有"全部"都有共识,
: 结果自己就决定。
: : 最后我跟男友讨论,就写个婚前协议让她安心
: : 但这个协议只是让我妈安心 不会让他父母知道
: : 对他父母则是承诺
: : ㄧ提亲完就马上登记,一定会在过户之前完成
: : 然后各自叮嘱自己家长,提亲不要讲这个话题
: : (虽然他们脱稿演出机率超高)
: 这是谎言,且是对双方家长的一道大谎言,
: 妳连自己妈妈都搞不定了,我认为这个谎言你们也撑不久。
: 而且为什么二人结婚买房子一定要建立在这样的谎言之上,
: 请妳好好想想,这么做对吗???
: : —————————————————————
: : 请问大家,还有没有什么其他方法呢
: : 可以让双方父母就算不是满意 也不要太不满???
: : 这题根本就超级难的啊啊啊....
: : 本来开开心心的事情弄成现在这样...唉
: (1)想做什么决定,都要跟长辈有共识,或是妳有自信说服再讲。
: (2)登记妳名下,3/5头期就请妳母亲拿出来,这是较没有争议的方法。
: 我有个朋友就是这样,头期由女方父母出、房子先登记女方,
: 房贷二人共同支出,留下汇款资料,明年才要结婚及登记。
: (3)不要为了要结婚要买房子就用一个谎圆另一个谎。
: 以上,
: 也许我句句回的不中听,
: 但我真的觉得家庭是要建筑在信任与责任上,
: 而不是全考量在"以后万一离婚了"要怎么办??
: 我们可以从别人失败的婚姻中检视自己,
: 但遇到任何困难,不管多少人给你建议,
: 最后决定权及相处好坏如何,都只有二人最懂对方。
: 希望原PO能重新思考一个实际的方式,
: 与男友一起和家长好好沟通出一个结论,
: 而这个结论也是对你们这新家庭最好的方式,
: 加油,祝顺利买房结婚。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5-24 13:57:00
大概自己怎么被坑学起来坑别人啊
作者: hoij79627 (诚征回收业者)   2015-05-24 13:59:00
真的要公平就是先结婚再买房子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5-24 14:00:00
婚后财产 ^_^b
作者: xitian81 (xitian81)   2015-05-24 14:02:00
一间不够分 那买两间就好了
作者: hoij79627 (诚征回收业者)   2015-05-24 14:05:00
买两间也可以吵哪间比较值钱?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5-24 14:07:00
反正到时候离婚给法官算那边要给那边钱就好剩余财产^_^b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5-24 14:10:00
那小孩要归谁? 赡养费怎么算阿
作者: roamer1005 (困)   2015-05-24 14:10:00
有点无言 这么害怕离婚干脆不要结
作者: medscape (猪坚强)   2015-05-24 14:21:00
谢谢回复~我自己是赚钱能力比较高的人,但我真心希望房子是我们一起努力也一起拥有的所以才会努力想说服我母亲。但是事实上,看她先前为了分财产受的苦非常苦恼怎样说服她。但我就算最后就算婚后才花钱找代书办过户,也会让我男友可以拥有产权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5-05-24 14:26:00
硬起来自己妈妈自己搞得定别当猪队友
作者: niniokita   2015-05-24 14:44:00
替原po老公捏把冷汗,这位岳母都在想离婚的事
作者: nocamera (rose)   2015-05-24 14:44:00
想请问原原po,现在房子不是还没过户吗?为何男友家人会说房子在妳名下?
作者: DoubleAlove (DoubleHappy)   2015-05-24 14:56:00
一直强调赚钱能力那就你自己付就好啦~
作者: titantang (佛珠)   2015-05-24 15:30:00
先婚后买,皆大欢喜
作者: RockBoy (摇滚男孩)   2015-05-24 15:35:00
回文还讲ㄧ堆有的没的 ㄧ直强调自己钱赚比较多妈妈受什么苦 解决方式明明跟喝水样简单 合理怀疑妳跟本私底下赞同妳妈的想法
作者: echocho (Poooo)   2015-05-24 15:38:00
原PO可能自己不觉得 我也同感她一直强调自己赚比较多所得一年20万的差距对房贷来说真的没大到需要这样再来除非这差距20万全部拿去付房贷 不然吵成这样实在是..
作者: superTOFU (豆虎)   2015-05-24 15:46:00
那差距的20万,之后小孩生了你们生活费又要怎么分??该不会妈妈又要说全都要男生出吧???
作者: GanKer (苏胡)   2015-05-24 16:36:00
还没结婚就想着要离婚,真可怕
作者: treuno (悠久的永远)   2015-05-24 17:55:00
真的自己最聪明,其他人都傻瓜
作者: kaletra (还没想到)   2015-05-24 19:12:00
被看破手脚
作者: sheep0121 (飞翔起因于渴望自由)   2015-05-24 19:17:00
原po那篇一堆人说什么要给女生保障所以要把房子记在女生那边,那就跟钱结婚就好啊,钱也不会跟你吵架闹离婚,多好
作者: JamesHsuan (詹姆士瑄)   2015-05-24 20:47:00
嘘妈宝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5-05-24 20:51:00
推这篇
作者: lptin (lptin惽 ? ?)   2015-05-24 22:40:00
原原po一直强调自己比较会赚,华人社会几年后也不一定....我看是原原po自己也计较了.....
作者: medscape (猪坚强)   2015-05-24 23:43:00
谢谢脑补。首先,如果我赞同家母的做法,我应该做的是努力说服男友,而不是苦恼怎样才能公平持有再来,我出社会不到三年,每年加薪10-30%,男友出社会七年,但公司不太调薪。我收入高但男友上下班时间固定以后可以接送小孩后,我觉得这样分工很好最好,其实大放厥词批评别人真的很容易,但是当自己是当事人,需要夹在双方家长中间的时候,手心手背都是肉。当事人不可能为了追求公平中间跟养育自己数十年的母亲撕破脸从此一刀两断所以,总结以上,谢谢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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