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难过] 买到房子的开心瞬间消失

楼主: superTOFU (豆虎)   2015-05-24 13:28:26
※ 引述《medscape (猪坚强)》之铭言:
: 这是讨拍 + 求意见文@__@
: 先说背景:
: 我跟男友稳定交往今年要结婚,也看了一阵子的房
: 薪资的部分,我月薪高他年终高,但加总我还是较多
: 然后两个人加起来一年有150以上
: 头期款的部分 2/5是我自己存款,3/5是男友家
年薪比男友高,但妳男友的家人也释出善意为了儿子拿出3/5的头期,
这样的爸妈满干脆的(虽然我不晓得你们中间怎么讨论的。)
: 再来是事情的始末:
: 昨天经过超级激烈的漫长攻防~我们终于用预算的价格买到理想的房子
: 成交那一刻真是开心到爆炸!!!
: 男友很疼我,也觉得我收入高会缴比较多贷款
: 加上我们打算先登记再过户,所以会是夫妻共同持有
: 两个人就开开心心的签了约
这样不是代表你们已经有共识要采共同持有且一起支付房贷,
难道这些事之前都没跟妳妈商量过?????
且都要登记结婚了,就是以夫妻、以新家庭要准备生活了,
不就代表你们已经有独立决定自己未来一切了吗???
这些事情不就是要双方家长都有共识后再决定???
: 结果这一切在我妈打电话来大骂以后完全变调...
: 我妈妈完全不能谅解为什么不是我名下然后过户以后再登记结婚
: 觉得男友薪水较低,房贷负担会在我身上
: 这样被人家吃够够,她非常不谅解也不能接受
: 要求说那男方要先提亲,然后定婚,之后才可以登记
: 我一直跟她解释明明房贷会一起出、他们家出了比较多头期
: 讲到凌晨一点,到最后两个人不欢而散
: (其实我真的知道妈妈是在保护我
: 因为先前我爸离开我们的时候,狮子大开口
: 为了分名下不动产闹得非常不愉快)
爸妈是爸妈、妳是妳,
不该因为父母曾遇到什么事就把预防针全打在自己儿女身上,
二个人结婚应该自己去考量未来生活面的一切,
“如何过的更好”、“如何走的更顺利”、“如何双薪下怎么平衡家庭”等等,
妳有跟妈妈讲过这些事吗???
如果今天把房子所有权都给妳,男友表面不说却心里有疙瘩,
到最后衰的不还是妳自己,到时是妳自己负责还是妳妈负责???
: 最后我们决定就6月先提亲,提亲完就登记结婚
说真的,我自己是觉得提亲、订婚这种事,都是给父母一个交代,
急着买房子你们大可自己先去登记后续再来补这些过程。
: 结果!!!!!!!! 今天早上连男友爸妈有意见了
你们是不是又没先跟男友爸妈讨论就又自己答应妳妈了???
: 他们觉得这样还要拖一个月才登记,而且房子在我名下
: 这样对他儿子非常没保障,希望改成两个人的名字
: (好像他们有点难理解共同持有的意思吧)
: 这下我可以想像,到时候提亲要是讲到这个
: 根本就是引爆世界大战的导火线啊
: 如果搞得不欢而散,那我以后是怎样跟他爸妈相处
我是妳男友爸妈我也会不爽,
就内文来看你们就是没有"全部"都有共识,
结果自己就决定。
: 最后我跟男友讨论,就写个婚前协议让她安心
: 但这个协议只是让我妈安心 不会让他父母知道
: 对他父母则是承诺
: ㄧ提亲完就马上登记,一定会在过户之前完成
: 然后各自叮嘱自己家长,提亲不要讲这个话题
: (虽然他们脱稿演出机率超高)
这是谎言,且是对双方家长的一道大谎言,
妳连自己妈妈都搞不定了,我认为这个谎言你们也撑不久。
而且为什么二人结婚买房子一定要建立在这样的谎言之上,
请妳好好想想,这么做对吗???
: —————————————————————
: 请问大家,还有没有什么其他方法呢
: 可以让双方父母就算不是满意 也不要太不满???
: 这题根本就超级难的啊啊啊....
: 本来开开心心的事情弄成现在这样...唉
(1)想做什么决定,都要跟长辈有共识,或是妳有自信说服再讲。
(2)登记妳名下,3/5头期就请妳母亲拿出来,这是较没有争议的方法。
我有个朋友就是这样,头期由女方父母出、房子先登记女方,
房贷二人共同支出,留下汇款资料,明年才要结婚及登记。
(3)不要为了要结婚要买房子就用一个谎圆另一个谎。
以上,
也许我句句回的不中听,
但我真的觉得家庭是要建筑在信任与责任上,
而不是全考量在"以后万一离婚了"要怎么办??
我们可以从别人失败的婚姻中检视自己,
但遇到任何困难,不管多少人给你建议,
最后决定权及相处好坏如何,都只有二人最懂对方。
希望原PO能重新思考一个实际的方式,
与男友一起和家长好好沟通出一个结论,
而这个结论也是对你们这新家庭最好的方式,
加油,祝顺利买房结婚。
作者: hotbaby0 (Monsoon)   2015-05-24 13:40:00
作者: j29772 (吃货人生)   2015-05-24 13:44:00
推中肯
作者: chang1206 (尘世小书僮)   2015-05-24 13:46:00
认同
作者: TAVARAI (辣手)   2015-05-24 13:58:00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5-24 14:00:00
看到有人推文 以离婚为前提的结婚 XD
作者: hoij79627 (诚征回收业者)   2015-05-24 14:01:00
以离婚为前提的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楼主: superTOFU (豆虎)   2015-05-24 14:02:00
不懂一堆爸妈老以“这样以后你们离婚怎么办”教育小孩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5-24 14:05:00
请鬼拿药单 婚姻失败的人最爱教别人怎么结婚才不会吃亏反正 台湾最美的风景是人
作者: hoij79627 (诚征回收业者)   2015-05-24 14:07:00
楼上也偏激了。原原po妈或许只是不希望女儿步上自己后尘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5-24 14:08:00
不要结婚的确釜底抽薪啊
作者: ykjiang (York)   2015-05-24 15:13:00
台湾每两对夫妻,就有一对十年内离婚的
作者: Truetolove (大T)   2015-05-24 16:03:00
作者: maggiekiki (乱糟糟)   2015-05-24 19:51:00
不懂长辈跟要结婚的人说“以后离婚怎么办?”的心态+1,是唱衰吗?那还要结干嘛?
作者: lptin (lptin惽 ? ?)   2015-05-24 22:37:00
如果我是男方,也会觉得吃相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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