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aver (海狸先生)》之铭言:
: 不论是小三还是小王都是让人很生气的东西
: 但这种事是不是需要搞到用刑事处罚
: 还是只需要民事侵权赔偿呢?
: 大家有什么意见就直接上去留言吧
: http://join.gov.tw/openup/policies/detail/c3df84b7-d1d8-4925-9925-705ca9417f23
我听说过一个言论
因为通常被告的都是小三
女人发现老公跟别人通奸通常都是告小三不是告老公
但明明两个巴掌拍不响
所以老公可以爽爽偷人然后又爽爽告人再爽爽一起分享赔偿金
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那如果是的话
好像废除比较好?
不然就是修改通奸罪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