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我和我男朋友交往_月/_年
: 我是个处女 没有很想要性行为
: 而闪光不是个处男
: 不过他知道我不想要还是“尊重”我
: 虽然我们有用其他方式替代(我猜应该是帮闪光打手枪)
: 但他最近告诉我他身心不满足 觉得心情不好
: 我不想要性行为但又不想让他这样难过 我该怎么办?
: (二)
: 我跟男朋友交往很久了 我跟闪光都是处男处女
: 闪光最近一直卢我说做那个很舒服 叫我试试看
: 我拒绝了 但他一直卢 我快被说动了 我到底要不要试试看
不需要
请follow your mind
不要勉强自己
法律上面没有明文规定男女朋友交往一定要打砲
不要被你那个精虫充脑的男朋友骗了
男人都一个样的
不过如果结婚后不打砲
可能就会被诉请离婚就是了
所以结婚前一定要睁大眼睛看清楚
别结婚后才后悔
交往本来就没有规定一定要怎样
男方没有义务帮女方什么事情
女方也没有义务要帮男方做什么
所以告白之后
大家可以各做各的事,都没有问题
这些都没有法律上的硬性规定,不用担心
永远别被男孩子三言两语骗了
女孩子要坚强,要独立,要有思考能力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