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为什么同性婚姻必须要有近亲禁止规范

楼主: CrystalNik (水晶尼克)   2015-04-29 23:46:09
※ 引述《startwinkle (星烁)》之铭言:
: → jenny789: 反对近亲是因为近亲生育的孩子会有比较高的机率畸形或得 04/29 20:
30
: → jenny789: 癌症,更别说人兽恋,你和宠物结婚,宠物有同意吗?婚 04/29 20:
30
: 我心中一直有一个问题,希望同婚支持者解答:
: 传统婚姻的近亲禁止,除了传统人伦外,就是优生学理由,同性婚姻本无生育的可能,
: 是凭什么要有近亲禁止规范?若要用传统人伦来“歧视”真心相爱的亲兄弟或亲姊妹结
婚?
: 传统人伦也相同的反对同性婚姻不是吗?
我是支持同性婚姻的
你说的没错
同性婚姻其实不必有近亲规范
民法的近亲禁止通婚本来就是为了避免基因缺陷
同性婚姻当然不会有这问题
至于你提到同性婚违反人伦秩序
这我不认同,你能给出个人伦秩序这么虚幻的东西一个操作性定义吗?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5-04-29 23:52:00
个人觉得同性结婚和异性结婚的制度要一致会比较好啦。异性是一夫一妻,那同性也是两个人;异性不能近亲通婚,同性也不能,是考虑到法律的一体性和安定性这样。
作者: seedboxs (自由)   2015-04-29 23:55:00
我倒觉得看开了……感觉这时代只要在爱面前,什么都不是问题……谁跟谁结婚他们自己开心就好了……
作者: HMKRL (HMKRL)   2015-04-29 23:57:00
如果两情相悦 伦理问题到底在哪里?不解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29 23:59:00
本来就是两情相悦不甘旁人的事 就有人住海边爱管啊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4-30 00:00:00
人伦秩序的具体定义,不都写在民法亲属篇里面吗?
作者: HMKRL (HMKRL)   2015-04-30 00:01:00
亲属编所谓的“人伦”不是大家都认同的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4-30 00:10:00
至少我们过去到现在都是这样用,而同性婚姻也并不是大家都认同的,我觉得重点在有权力的诠释的大法官,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4-30 00:12:00
人伦秩序和善良风俗一样,是抽象法律概念,怎么规定?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4-30 00:12:00
他们若要用民法的人伦秩序来诠释反同婚,不同立场不满者,也必须要接受大法官对人伦的诠释结果民法亲属篇规定的蛮具体的,亲属之间的关系,与相关关的权利义务,并不如你所说的那么抽象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15-04-30 00:15:00
主张基因缺陷的立场很危险 因为这就要面临罕见疾病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4-30 00:15:00
可以指出哪一条完整定义"人伦秩序"吗? 我不否认立法者在立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4-30 00:16:00
法当时默认当时的人伦观念融进法条,并作为立法理由,但你应该可以同意社会的人伦观念是与时俱进,不然就不会有修法必要。 然后,大法官有的是违宪审查权,而非造法权。 立法院通过的法条,除非违反宪法,大法官无权置喙。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4-30 01:06:00
我说过,全部的亲属篇都是在规范人伦秩序像1084 子女应孝敬父母。父母对于未成年之子女,有保护及教养之权利义务。 孝敬的部分就没做出具体定义亲属之间的关系,还有彼此间的权利义务,这都是人伦问题是我们觉得既有的人伦很好,是我们珍惜的美德,没有必要修改,很推崇这套婚家价值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5-04-30 01:14:00
“问题是我们觉得既有的人伦很好”→就是有人觉得不好所以才推动修啊XD你不想改变也要限制别人跟你一起封闭?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4-30 01:21:00
你们要推也可以推,我们觉得现状是最好的,当然会继续维持现状,就像台湾的前途,有人想统,有人想独,但是还有很多人是维持现状派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4-30 01:29:00
我不想和你继续讨论下去,反正又没共识,你不能回答问题用"我们认为"当作反驳的理由会不会也觉得自己很无力?同性婚姻修法我很乐观,不需你们不友善教徒的同意。
作者: alice007755 (alice007755)   2015-04-30 02:59:00
所以你认为兄弟可以在一起?
作者: nakura (奈仓)   2015-04-30 03:32:00
居然有人觉得大法官释字就是绝对的社会正义标准而不去动脑思考释字背景年代与其理由...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4-30 19:49:00
支持者支持的理据也是我们认为,而他们的认为甚至抵触法律,更加的无力,也没看到他们有什么坚强理据说到让社会瓦解,让现实存在的多人家庭有多人婚,会让我们的社会瓦解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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