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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东县1名谢姓女子,丈夫性欲强,有时1天超过10次,甚至下体发炎仍硬上,向法院诉请离婚。但法官调查,她换门锁不让先生入屋,且下体发炎,和个人卫生习惯有关,她又不愿沟通,必须为婚姻失和负较大责任,驳回她的离婚诉讼。
谢女说,先生酒后性欲高涨,甚至1要来“10几次”,若不配合,他就会坐在床边看着她,一直叹气到天亮,导致她身心俱疲,更因嘿咻后不适,多次就医或买药膏涂抹。她还说,曾邀先生参加员工旅游,4人1房,但先生不顾同房内还有两名女同事,竟执意并床求欢,她认为实在太变态而严词拒绝,结束旅游后就更换租屋处门锁,避不见面。
蔡男透过律师指称,妻子婚后2年多,仅返回住家相处4次,且在婚前即患有阴道炎。妻子婚后多次向他要钱,他陆续给她20多万元,但对婚姻存有一丝希望,多次以Line讯息表达关心,却得到“没必要谈,你要当白痴就等吧”、“别再烦我,免得封锁你”等无情回应。双方曾在乡内调解委员会协调离婚事宜,要求她归还8万元,她无法支付,因此协调不成,她才提出离婚诉讼。
一夜10次应该也没有多少人受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