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nasunkiki (Miya)》之铭言:
: 放假放得太无聊了想说用交友软件找人聊天,
: 有一个之前跟我要过LINE的男生突然问我还是不给LINE吗?
: 我回,不熟不会给哦。
: 他说其实他之前搜寻到过我的LINE,
: 问我他加我,我会不会加他。
: 我很紧张还去确认我的LINE设定不公开。
: 问他关键字是什么,
: 他说反正就在台北很好找,然后要我回答会不会加他。
: 我就说他这种说话方式我不喜欢,
: 然后是原则问题所以不会加。
: 他就问他说话哪里有问题。
: 我回简单来说是白目,然后太咄咄逼人。
: 最后他崩溃,说我无故骂他白目,他要告我公然侮辱,
: 说留言他都留着会到警局报案,
: 或寄存证信函,法院见。
: 并要我道歉不然他保留法律追溯权。
: 我这到底是遇到什么人啊,是说那版面也不是公开的,我也没散布,
: 并不构成公然侮辱啊....
: 早知道就洗洗睡了,大过年遇到这种人QQ
公然侮辱的公然要三人以上在场,依照某些解释放最宽也要是在可能会有不特定人出现的
公共场合才行
妳在交友软件私下聊天顶多妳跟他两个,他是要告公然侮辱个屁
妳完全不用担心被判刑,妳应该担心的是他用告人的方式把妳找出来作笔录然后趁妳跑完
程序落单找人堵妳或跟踪妳回家然后对妳怎样吧...
我就碰过这样的状况被告,不过对方这样想刚好我也这样想,结果我带去的人比对方多太
多,对方跟他朋友直接躲在法院不敢出来
真的要作笔录或出庭建议妳找家人或朋友陪同,结束以后确认没有可疑人士在附近再回家
,或者干脆去朋友家住一晚
防人之心不可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