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寓的公用设施

楼主: eyln (艾牡)   2015-01-31 21:55:19
想请问版上的大家有没有碰过这样的状况
会建议怎么解决呢?
前提:我们家是前几年买了这间房子
当时的屋主已经不是第一手了
同时我们签订的契约上并没有提到“地主户”
口头上也没有
状况:在抽停车位(有点难解释 公寓的车位是要用抽签的 抽到才有车位才要缴租金 )
或是有公用设备坏掉、换修(水塔、楼梯间的灯等等)
管委会(是我们公寓的人 收管理费分配的)说
我们是地主户 所以不能抽签 也不能有补贴
其他租户是可以的
问题1:我们不是第一手 这样算地主户吗? 有法律可以说明吗?
问题2:公寓的公约 好像要所有住户同意才成立? 印象中有法律规定 但想不起来
我们有问过地主户享有什么权利?还有谁是地主户?
管委会的人都用他不清楚来回答= =
也有其他后来搬来的住户质疑他们抽车位作弊
我觉得这样说明不清楚
对我们后来搬来的住户很不公平
拜托大家给我建议!!
作者: DecaRaBia (道成寺 蛇之獄)   2015-01-31 21:57:00
看你们的公寓大厦订的规约怎么说不过我在想你们这种的大概连规约都没订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5-01-31 21:58:00
请教律师会不会比较好?
作者: DecaRaBia (道成寺 蛇之獄)   2015-01-31 21:59:00
我觉得可问问管理公寓大厦的都发局怎么处理看是改规约或怎么样
作者: ld29 (不绝)   2015-01-31 22:02:00
管他说什么 叫他把规定拿出来再讲 随便口头乱说谁知道真的假的 真的把规定拿出来才能讨论后续法律问题有没效力不过自己也要小心 有时候这些管委会都是三教九流人物 不然你想谁没事敢淌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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