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言论自由是很难界定的

楼主: weibeta (Man in Mirror)   2015-01-19 04:15:33
老公一直说我太在意别人说的话XD
整理一下想法就来发这篇了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范围在哪呢?在讽刺、嘲弄、暗喻上吗?
(这也是法国一连串恐攻之后的大议题)
(48104K大那篇也讨论了不少)
我想这应该不是当初开版版主的初衷吧。
的确,想做某件事,另外一些问题一定会接踵而至,这道理我懂
所以不能阻止不认同女版以及看不起女性的人来这里推文
那么喜爱女版、想要有一个干净讨论空间、
不希望女版八卦化西斯化的女孩(虽然我是大婶XD)的心情呢?
(比方说,讨厌同志的人去同志版倡导言论自由,
同志是性病的来源,这又该怎么说呢?这难道就是言论自由吗?)
刚刚正要睡时来来回回关心了板龟以及开版的一些公告和推文
感觉95%以上的人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
只能说,鼓起勇气去面对很多事,说起来都很简单(深吸一口气)
置底板龟需要你的关心->这句话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恐吓(实在不懂某些人的想法)
以及用板龟恐吓会让人瞧不起我(这个就真的无言了XDD)
已检举变成我好像是检举王
(好啦我拉椅子坐得很正XD虽然我毕生只检举过三次~两次就送给女版了XD)
补充:检举以及水桶变成是一言堂的一种指标,我真的觉得这大帽子扣得好莫名阿..
删掉了一些自己的文,只留下第一篇 感受到女孩版温暖时发的文
我一定是超级玻璃心XD
言论自由是很难界定的~恩。
套句鬼灯作者的话:虽然不能证明有地狱的存在
但也不能证明没有地狱的存在;请各位在世时务必注意自身的言行。
虽然有点谬证,但注意自己言行有什么不好吗@@?
这是我拿来监督自己的话~
最后祝大家新年快乐~
PS. 我想应该会有人说我当女版是个版QQ不过我想讨论的是言论自由的范围啦。只是废
话比较多罢了XD
作者: ashkaze (畏怕阳光)   2015-01-19 04:19:00
懂妳的感受QQ
作者: cashko   2015-01-19 04:21:00
作者: lababy (lababy)   2015-01-19 04:23:00
女版真的很有容乃大 有好有坏啦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04:41:00
尊重您的看法,毕竟妳也必须有妳抒发的管道,老公辛苦了置底板龟需要你的关心,不需要您多提醒吧?我了解女人的弱势,也会关注,不要觉得男人都在欺负女人。男人要做到所有该关心女人的部分,不要分男女。
作者: rajome (有钱人好多)   2015-01-19 04:52:00
我觉得先侵犯别人自由平等生存等权利的言论没啥言论自由也没有啥信仰自由 有的信仰根本上就违反了一些人权 为啥不能抨击讽刺这些信仰XD 就像歧视同志的言论 基本上不在啥言论自由的范围吧 当然这些确实是很难界定啦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19 04:55:00
说到要做到唷^_<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05:01:00
不同意rajome大,言论自由是所有自由的基础,不能自由表述自己的思想理念,如何为自己辩护?如何为自己寻求正义,在没有人说话之前,在自己没有为自己辩护之前,没有人有权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19 05:06:00
是呀 我没鼓吹任何事也有人疯狂扣我帽子战输又发动舆论讨拍 此风不可长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05:08:00
利认定某人的行为有罪,别人有入罪权,自己没有言论自由的辩护权,这就是“对自由得最大侵害”,每个人都有免于被迫害,都有为自己的清白无辜辩护的权利。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19 05:20:00
杀人就是错的就该谴责 还有借口勒
作者: MSSM (呀~)   2015-01-19 05:24:00
So?真的是当你个版耶哦 捍卫之前先把中文学好 权利和权力不同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5-01-19 06:50:00
摒除不必要的帽子,加上大法官解释说的举证证明者不罚,言论自由没你想像的这么难界定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1-19 07:13:00
讨论区本来就可以自己限定那些能讲哪些不能讲呀,一般定义上的言论自由不适用在bbs上的版,因为这是有限定条件下的半开放空间,本来就是同意本版规范才能去那个版发言讨论简单讲,你在外面公园想讲啥,那是你自己的言论自由,但要到别人的空间发言,就要先得到对方同意,所以PTT在你注册时有个使用者条约,接受了才有权在PTT发言,各版有各版版规公约,接受了才能在各版发言,这本来就跟你在外面完全开放公共空间的情况不一样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1-19 07:24:00
言论自由本来就有其限制,不然刑法309以下订好玩的?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1-19 07:24:00
所以女版要定一个完全偏女性保护女性的版规,那是女版当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1-19 07:25:00
除次之外,情色性的言论也不受保障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1-19 07:26:00
初设立的初衷,不肯接受本来就没在这版发言的资格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1-19 07:27:00
Btw 宪法上规范言论自由是拿来要求国家,不是要求人民换言之,人民无权要求另一个人民给予他言论自由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1-19 07:31:00
很多人就是把PTT当成国家机关,板规当成法条才会乱抗议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07:52:00
耶 好可惜喔!还蛮喜欢看你的推文的(偷偷注意中
作者: jupei (沛)   2015-01-19 07:59:00
同意,酸民真的很白目
作者: sin27 (扇)   2015-01-19 08:17:00
其实我的感觉跟原po你差不多~昨天看某些人的推文觉得不太苏湖O_o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5-01-19 08:43:00
同意你说的……某些id的推文一直以来都是满明显的仇女酸女,虽然说尊重他的言论自由,但看了真的很阿杂X"D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08:44:00
某些仇女的,我忍不住以看脏东西的态度看待 (请勿自行对号入座,谢谢合作)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1-19 08:51:00
moptt可以推文消音 这功能太聪明了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5-01-19 09:16:00
超级不解为何有些人整天到处悲愤酸到处讨战,人生是有过得多失败XDDD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5-01-19 09:18:00
yaokut大的脏东西说害我笑了XDDDD 其实我希望黑名单的字可以黑到看不见那样XDD
作者: elyse0811 (伊莉丝)   2015-01-19 09:18:00
不会啊,我才知道有那些想法的男人这么多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5-01-19 09:19:00
整个ptt的话语权和风向真的没有性别平等过啊,连女版都会有仇女宅跑来乱版,呵呵...
作者: sin27 (扇)   2015-01-19 09:21:00
这里明明就女版,跑来这里仇女再说没有言论自由…吃完药再上网好吗?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5-01-19 09:24:00
我有时觉得在ptt的风气之下,如果真的要维护不管是女版或是其他弱势的版面族群的言论自由,某种保护政策才能真正保障这些人的话语权,不然立刻落入异性恋男性多数暴力...然后其他族群就被消音了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1-19 09:28:00
其实私人间还是能主张言论自由 也就是基本权的第三人效力原po讲的比较像是权利冲突(ex.言论自由v.s名誉权)这时后就没有绝对的谁对谁错而应该利益衡量言论自由固然有其重要性但也没一定高于其他权利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09:34:00
其实啊!想想脏东西的存在有助于发泄情绪,不要带脏字,不要人身攻击,然后算个两句离开PTT就神清气爽了 (咦??
作者: agn01254876 (Awei)   2015-01-19 09:48:00
我觉得你想谈的不是言论自由,而是互相尊重、有礼貌的道德感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09:49:00
这里是女板,该尊重女性的发言空间确实是男性要注意的。我指的言论自由,是指即使某人被水桶,也一定要有自我辩护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1-19 09:53:00
那个部分请私下跟版主沟通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09:53:00
自我辩护,为何瞬间想到王牌 XDDD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09:54:00
的权利以及行政救济司法救济的权利,古代例如秦香莲猷能拦轿喊冤的言论辩护空间,现代这种权利更是被保障,甚至有权利委托代理人(律师)代为行使言论辩护的权利。
作者: agete (agete)   2015-01-19 09:58:00
看久了觉得某些id很讨厌可惜电脑板无法设定黑名单 呜呜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0:00:00
自由以不妨碍他人的自由为限。
作者: jthousand (jn)   2015-01-19 10:13:00
歧视言论=言论自由?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0:16:00
问题是在如何认定歧视与非歧视,即使是歧视也是事后认定。一个人还没开口说任何话之前,就先入为主说“他将要讲的话
作者: agete (agete)   2015-01-19 10:17:00
现在才知道这篇文章在说哪篇的推文xdd 啧啧~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0:18:00
,一定就是讲歧视的话”,这就是一种先入为主的偏见与歧视
作者: agete (agete)   2015-01-19 10:19:00
哪里有先入为主阿还是谁先入为主了o_O?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1-19 10:19:00
不是...你要申冤写封信给板主抗议呀,干嘛在板上吵不符版主还可以继续逐级往上抗议下去,关版友屁事呀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0:20:00
一个从未开口讲话的哑巴,是无法被认定为发歧视言论的。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20:00
如果同个人讲的言论几乎都那些,那也不难推测如果讲出来,那真就是那样,那也不能怪人贴标签阿心里贴个这人讲话就是这样的标签,也是个人自由吧~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0:21:00
但是他有申辩而论述自我畅所欲言的权利。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21:00
又不是拿出来嚷嚷帮他把还没讲完的补齐? @@
作者: agete (agete)   2015-01-19 10:21:00
干嘛扯到哑巴去?这边是有没发言但被贴标签的吗?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0:22:00
我的意思是,就算歧视也是事后认定,而非事前先入为主。
作者: agete (agete)   2015-01-19 10:24:00
你是在回应jthousand的推文吗?他又没说事后或是事先认定???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0:26:00
jthousand大将言论自由等化成歧视言论,这是不成立的。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27:00
如果不满被水桶,那就去找板主抗议阿 四处嚷嚷,可以?不,他是认为歧视言论,难道可以等于言论自由吗?请勿自己调动顺序,差异很大好吗?
作者: agete (agete)   2015-01-19 10:27:00
他那句意思明明就是 请问歧视言论是言论自由"吗?" 问号ok?调动顺序意思真的差很大 更何况人家有加问号还扯什么事先事后= =敢问是谁扯到事先认定歧视了啦???
作者: jthousand (jn)   2015-01-19 10:30:00
我的意思是言论自由不能无限上纲,歧视性言论连讲都不能被讲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0:30:00
它是等号,等号是双向的,a=b与b=a同义。
作者: agete (agete)   2015-01-19 10:30:00
他打问号 问号 问号 问号 问号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0:31:00
等号是没有顺序的。
作者: agete (agete)   2015-01-19 10:31:00
那也要这句等号成立 ok?????他现在又不是用肯定句
作者: jthousand (jn)   2015-01-19 10:31:00
针对较弱视且较没有话语权族群所发表的偏见就是歧视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31:00
你先默认 是否说出口,又遇设反过来讲?全让你默认完立场再来讲就好啦 XD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1-19 10:32:00
我觉得讲到辩论的话或许是诉讼权的问题
作者: sin27 (扇)   2015-01-19 10:33:00
现在是连问号都不问号了吗?
作者: agete (agete)   2015-01-19 10:34:00
就一直假装没看到问号阿 谁不知道等号两边同义阿= =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1-19 10:34:00
而岐视言论仍旧是受言论自由保障 只是其事后被管制的密度较高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36:00
歧视言论还是可以说阿~ 只是之后被唾弃跟处理而已 XD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0:37:00
言论自由是想要自由表述之前,就必须被保障的,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1-19 10:37:00
不过若是事后处罚岐视言论会有寒蝉效应的可能 要不要管制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1-19 10:38:00
许就是价值取舍问题了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0:38:00
歧视是事后检视发言内容,确实涉及歧视而被认定的。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38:00
噗哧 歧视言论难道要让他发扬光大喔 XDDD 演哪出戏码阿~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0:39:00
这两者在时间点上,有差异性。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1-19 10:39:00
我就知道有人会提基本权第三人效力,但那一般是用于性别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1-19 10:40:00
平权之类,没印象看过用在言论自由的
作者: sin27 (扇)   2015-01-19 10:40:00
呵呵,某些人的言论几乎都是差不多系列的啦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1-19 10:40:00
我想d大的意思是不该事前禁止言论 这点我认同
作者: jthousand (jn)   2015-01-19 10:40:00
歧视性言论完全可以说,或许没有违法,只是法律应该是底线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40:00
不讲出歧视的话不难阿~ 为何会怕有寒蝉效应?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0:41:00
除非妳能预知他下一刻要发言的内容到底为何,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41:00
看网络上很多人不歧视,也不因为歧视言论被捅,而不敢发表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1-19 10:41:00
你总不能因为我禁止你在我的个板上发言就说我侵害你的言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1-19 10:41:00
我提第三人效力是要说明基本权于私人间仍有被适用的可能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42:00
意见阿~ 这到底是哪里来的逻辑 @@a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1-19 10:42:00
论自由然后告我违宪(??)吧lol这个你不用说我想大家都知道,只是又不是在写申论题= =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1-19 10:43:00
诽谤罪不就是立法者做出的取舍吗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0:43:00
snowtoya大说的是“自由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为限”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44:00
因为歧视言论还是层出不穷,还是有人捅不怕讲不停阿
作者: jthousand (jn)   2015-01-19 10:44:00
真的有任何法规能事前禁止任何事吗?永远只有事后处罚不是吗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45:00
再来,讲事前禁止这点也很妙。事前写条文说禁止歧视,否则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1-19 10:45:00
第三人效力可以主张的不只是违宪 你也可以求偿啊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46:00
事后会予以处罚。顶多只能这样,难道真的可以封了人的嘴巴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1-19 10:47:00
寒蝉怕的是有些人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说的话违法了索性都不说如此将有可能导致如同事前禁的效果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49:00
基本上,如果会思考的,我不太理解为何会不知道自己所说的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儿)   2015-01-19 10:49:00
我懂妳,其实妳去检举还让我有出口气的爽感,某人从选举前就一直在挑衅人了
作者: money1992922 (阿哭哪妈踏踏)   2015-01-19 10:49:00
西方人的自由才是自由 其他民族的都是狗屁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儿)   2015-01-19 10:50:00
昨天还骂妳是秦桧,哇靠自以为岳飞,我还是环珠格格咧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1-19 10:50:00
因为言论的认定很困难 就像雅量有人认为是绿豆糕有人觉得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51:00
这么说好囉~ 如果一个人连对自己的言论是否违法都没有把握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1-19 10:51:00
是稿纸 就连法官在判公然侮辱罪都没一定标准了
作者: jthousand (jn)   2015-01-19 10:52:00
西方人才没有言论自由,在美国可以歧视黑人吗?在德国可以歧视犹太人吗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52:00
,那问题绝对不会是只出在这,而是连其他部分都连带没把握公然污辱没一定的标准,那就谨慎用词,不以人身攻击/明白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0:53:00
寒蝉效应是非涉法律的自我保护机制,以“不作为”换取安全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53:00
酸特定人士为主要说话方式,其实我还是不太懂需要怕啥?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5-01-19 10:54:00
同意原po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1-19 10:56:00
人身攻击本身就是不确定概念 除非有明确标准 不然要怎么认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0:56:00
不需对号入座,秦桧是指“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人。我也从未提及岳飞二字。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57:00
在女板存活了快十年,也没在女板被捅过阿 XDDD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儿)   2015-01-19 10:58:00
本来就是没违规怕什么,所以是怕什么呀你好我小燕子 书看的不多没办法文邹邹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0:59:00
人身攻击是不确定概念,但讲白点就是言论自负,自己本来就该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无论是被捅/被告。若觉得被捅/被告,是板主/对方的错,那就自己去反击。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1-19 11:01:00
问题是言论不是自己认定 有时后自己觉得没问题的不代表就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1:01:00
会构陷罗织入罪当然要害怕,来俊臣周兴索元礼秦桧黄世铭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1:01:00
人身攻击本身是不确定概念,那就自己谨慎用词,这点不难吧是的,所以被捅/被反驳以后,不就可以知道普罗大众的认知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1-19 11:02:00
没问题 灰色地带怎么办 若是有一定的标准当然没问题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儿)   2015-01-19 11:02:00
你好我汉武帝金屋藏娇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1:02:00
这样是不OK的? 如果不服气,就是上诉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1-19 11:03:00
是有多怕被水桶呀?如果内心想说的话一直被质疑会水桶,那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1:03:00
我认为我讲得没很酸,但有人就是觉得被酸到。今天我因为酸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1-19 11:03:00
上诉的基础还是基于有一定的标准认定才有用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1:04:00
人觉得我酸,就安静一点? DDD再者,真的会人身攻击的根本就不会收敛阿~ 怕? 是没在怕吧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1-19 11:05:00
我因为连续推文超过三行被男版水桶几次后,就不去男版了到底是有多怕被水桶呀?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1:06:00
某名人讲话没分寸,被捅好几次,还不是在那边活蹦乱跳,继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1-19 11:07:00
反正寒蝉效应我是没看过啦,就算有,学会谨言慎行不好吗?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1:07:00
续传他那套理论? 下面支持者也是很支持阿~ 他有怕过吗? @@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1-19 11:08:00
板规是用在大众身上而不是只有不怕的人适用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1:08:00
嗯~ 板规适用在每个人身上,但自己谨言慎行,到底要怕啥?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1-19 11:09:00
最重要的是,禁止发言,只是取消本版特别给你的发言权,不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儿)   2015-01-19 11:09:00
我也不懂才被检举就在怕什么 还荆轲刺秦王既然相信娘娘就更不用怕啊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1-19 11:10:00
是去伤害你本身权力,因为你在本版发言的权力是别人给的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1:10:00
讲一个女板的好囉~ 照红宝石女王的发言方式,她需要担心被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1-19 11:11:00
扯到个人的言论自由我觉得都是没看清事情本质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1:11:00
捅吗? 完全不需要阿~ 她又不人身攻击,也不会酸人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1-19 11:11:00
刚刚不就说了 不是谨言慎行就好了…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1:12:00
更不会放地图砲,那板规对她来讲其实并无大碍阿~不是吗?
作者: sin27 (扇)   2015-01-19 11:12:00
心虚才会那么怕吧-.-如果问心无愧怕人家检举喔,不对,应该连检举的机会都没有阿是不是?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1-19 11:12:00
在同意版规的前提下,本版才同意给你发言权力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儿)   2015-01-19 11:13:00
其实有点酸也不会被桶啊XD酸到被桶代表功力XDD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1:14:00
功力太逊 (咦?) 还是酸到让人牙疼? XD不然直接举例看看怎样是普罗大众认同,但仍被捅的案例好囉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5-01-19 11:16:00
mo ptt可以黑名单真的很赞= =++
作者: anshley (想念却不想见的人)   2015-01-19 11:17:00
那句名言的后半句太过矫情与不实际还誓死咧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19 11:18:00
基本上爱踩在板龟上,被咬一口也没什么好说的XD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1:20:00
每个人对于名言理解与接受程度各不相同,存异求同。
作者: yaokut ( )   2015-01-19 11:22:00
的确很矫情 XDDD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1:24:00
如果誓死不喜欢,换成“爱死”,可能会好过,不矫情一点。
作者: coolwind4410 (Taurus)   2015-01-19 11:28:00
好哲学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1:39:00
本版发言的权力是别人给的?这个“别人”“也就是所谓的本板”并非特定的人物。问题是谁给予本版“授予每个人发言的初始权利”的授予权?也就是基于什么样的法律,女板得以订定板规?还是基于人权(每个人都有天赋的言论自由)给予“本板”的啊板规不能牴触法律,法律不能违宪,而宪法就是人权的法条文字显现。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19 12:01:00
我们不接受情绪性字眼的挑衅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2:03:00
Narcissuss大,小心一点,这里是女板,别招惹,别太突出。让众女孩有宣泄情绪自由抒发的空间吧。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5-01-19 13:23:00
老实说我不懂某人在拼命论述什么欸……“自我辩护的言论自由”,“先入为主的偏见”,“不能事前认定的歧视言论”,“禁言造成寒蝉效应”,“板规跟宪法抵触与否”,这些都跟原po本文想表达的没什么关系吧………是只有我这样觉得吗?
作者: sin27 (扇)   2015-01-19 13:25:00
科科c大我也不懂,不过他要自嗨我们必须尊重他
作者: Linzoma (Heaven knows I tried)   2015-01-19 13:29:00
能体会妳的感受 还要在女版看到那些 真的很断神经 = =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5-01-19 13:34:00
sin27大你说的对XDD……马上示现言论自由的情形XDD
作者: sin27 (扇)   2015-01-19 13:36:00
虽然有点卢不过不会让人不苏胡的言论我是觉得还好啦哈哈,只是会觉得有种鬼打墙的感觉XD
作者: zzz41432 (鱼儿)   2015-01-19 13:38:00
遥想之前我那篇文章所衍生的串...呵呵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4:02:00
有些人是断章取义的高手,能跟这些人认真什么?
作者: cashko   2015-01-19 14:08:00
是之前发生过什么吗?就这篇而言觉得没错没什么问题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4:11:00
回cashk大,上面言之有物的经典语录可能是形容我用的,
作者: sin27 (扇)   2015-01-19 14:12:00
你看又来了,你跳针也很经典呀,既要讲言论自由又不想人家说你自嗨,你推广的言论自由呢?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4:12:00
但也很可能是我对号入座,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1-19 14:13:00
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4:15:00
没说妳不能用经典语录啊,只是我不想认真而已。其实“自嗨,呵呵,断神经,不苏胡,鬼打墙”将这些语录套在任何文章都很好用。我的论述不见得是在回应原po本文,我的论述超过一半都跟讨论串后来的回应有关系,必须看完整个讨论串。
作者: facenook (脸角)   2015-01-19 15:33:00
推原po 但这篇推文看不下去 被拍咪啊污染了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5:40:00
经典语录也有台语版:拍咪啊。套在任何文章这也蛮好用的收录六个必学经典语录:自嗨,呵呵,断神经,不苏胡,鬼打墙,拍咪啊。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儿)   2015-01-19 15:47:00
不是已经突出很久了吗?XD 韩愈鳄鱼王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6:16:00
韩愈鳄鱼王? 好像有故事,It must be a long story.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5-01-19 18:02:00
当你跟一个人说话,他听不懂,也许是对方的问题。但当你跟十个人说话,他们都听不懂的时候,你应该考虑问题到底是出在谁身上。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8:28:00
好深奥的故事,令人醍醐灌顶恍若重生,chuna的寓言让人从听不懂的迷雾当中提升到听得懂的境界,见山是山,见山不是山,见山依然是山,chuna已成功将“经典语录”提升到“经典寓言”的境界,
作者: sin27 (扇)   2015-01-19 18:30:00
………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8:30:00
可套用在任何文章里,这种进化多大的成就啊,善哉善哉。这种进化是多大的成就啊,善哉善哉。令人敬仰莫名,Good Job!
作者: sin27 (扇)   2015-01-19 18:33:00
c大讲的是事实,某d你一边宣扬言论自由一边在别人不赞同你的时候酸人只让人觉得你很没说服力
作者: donow (麦田队先发捕手)   2015-01-19 18:34:00
受教,受教!我只是赞叹于这些语录与寓言之经典程度,真旷世奇才之作!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忍不住赞叹!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5-01-19 20:04:00
sin27大没关系啦XDD 是时候要来聊晚餐吃什么了XDD
作者: sin27 (扇)   2015-01-19 20:08:00
吃了沙茶猪肉烩饭…我这样会不会有点对不起原poXDDDDD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5-01-19 21:13:00
我吃大鲁面没有加面XDDD 好饱哦~没关系啦反正原po都把帐号给男友看NBA了应该还好?XDDD对话这样发展,聊晚餐的梗一定要来一下才是女板啊XDDD
作者: sin27 (扇)   2015-01-19 21:23:00
大鲁面没加面好神奇喔,是只有料跟汤吗⊙o⊙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5-01-19 21:35:00
对啊~有肉羹,香菇,白菜,萝卜,金针之类的料,汤加一点黑醋,打个蛋花勾芡,其实不加面就好饱了………沙茶猪肉烩饭感觉好好吃XD 是快炒那种吗XD
作者: sin27 (扇)   2015-01-19 22:31:00
听起来好好吃!烩饭还可以不过我本来期待酱稠一点结果酱稀稀的QQ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5-01-19 23:27:00
QAQ 稀稀有灭火,烩饭这种东西就是要稠稠的重口味才好吃啊><
作者: yingrain (丽莎)   2015-01-20 00:12:00
自由绝对不是所谓的只要我想什么都可以 这据说是我国中课本就有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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