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ops2009 (玛莉有只小绵羊)》之铭言:
: 最近几天跟朋友聊到feminism
: (原本想翻两性平权可是我觉得那样太狭义 毕竟性别不是二分法)
: 后来聊到slut shaming culture
: 类似台湾人常说的检讨被害人
: 对象不见得是女生 不过常常是
: (包含出车祸先直接被骂三宝或是在夜店被捡尸被骂活该都算)
: 到捡尸的部分我们的意见开始出现分歧
: 我们讨论的case是我们大学发生的性侵案件
: 七个受害女生参加某兄弟会举办的party时饮料被下药
: 后来被囚禁在地下室+性侵
: 当时参加party的人很多也很杂
: 没有人发现异状
: 几个女生被关了一两天才被放出来
: 舆论原本是让大学废除兄弟会
: 后来才发现他们根本不隶属在大学名下
: 警方调查后续也没有见报
: 几个月后那兄弟会又重新开始办party...
: 我还蛮好奇各位大大对于这种案件的想法
: 开放以下选项:
: 1.性侵犯的存在才是问题 女生完全没错
: 2.性侵犯有错 但女生让这种状况发生自己也有责任
: 3.女生自己本身有问题 发生这种事活该
: 各位觉得呢?
: =======
: p.s.我是想要认同1可是还是会下意识选2 我朋友选1
正常人都会降低风险因子
不论投资、交通都会选风险较小的方式
这两天新闻都有重机出a1事故
我心中认真考虑不玩重机了
开汽车可以降低死亡风险
就算是职业赛车手遇到逆向神人也没用
在刑法很注重因果关系
有因就可能有果
说明白ㄧ点 我今天把我家地契贴身上
不就是增加被绑架风险?
有钱有能力 爱生命的人 都会降低意外风险
没理由提升风险啊! 不是吗
人心叵测
不是每个人都像我是正义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