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花] 耶~告一段落了!

楼主: taku (小乌鸦)   2014-11-28 20:22:47
我之前曾经发了一篇遇到骚扰案件的文。
今天收到检查官正式起诉对方的起诉书了!真是可喜可贺~(^ ▽^ )
在这之前对方非常想要和解,于是社会局ㄧ直打给我。
我一开始就表明没有和解意愿,但社会局的小姐说对方一直询问当天我是否会出席。
因为若不出席,即视为调解不成立。
(社会局小姐人超好的XD)
虽然中间出庭的时候对着检察官、书记官、法警说明经过的时候让我心里有点小崩溃,那
时候觉得有种受到2度伤害的感觉啊...
但崩溃归崩溃,调适完就好了(?
我才不要和解放过他咧!!
和解的话我之前不就白崩溃了(误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11-28 20:25:00
干得好XD
作者: ferminyu (素小天)   2014-11-28 20:25:00
恭喜
作者: vvvlove5566 (3V爱56)   2014-11-28 20:27:00
请大家投连胜文 胜文赞赞赞 胜文水拉!
作者: hyde19691983 (篝)   2014-11-28 20:28:00
加油一定要投七号连剩蚊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4-11-28 20:35:00
恭喜!!
作者: ritaerythema (我是台湾人)   2014-11-28 20:48:00
恭喜 佩服你的勇气
作者: nifer1011 (猫猫呆)   2014-11-28 20:57:00
加油!绝对不要和解!
作者: lovetoo (too)   2014-11-28 23:59:00
加油~不过提醒妳,在法庭里妳可能还要再回忆一次要有心理准备呦!
楼主: taku (小乌鸦)   2014-11-29 03:53:00
谢谢!我会心里建设好再去的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