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脸书看到朋友发文,有关她公司新的工作规则,看了觉得好傻眼,根本就不合理
那有人这样限制在上班时间不准上厕所,那如果肚子痛也要等到午休才能去吗?水喝完了
难道也不能去倒?这到底是什么见__的规定,难道人的生理需求都不用顾了?
内容如下:
(4) 早餐请于9楼餐厅用餐,09:00后应于工作位置上执行工作,所有私人事项一律于
09:00前完成。
若有任何未依时间回到岗位、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之行为,依奖惩办
法得予记警告、小过处分。
私人事项如:吃早餐、早餐后刷牙、厕所梳理头发、化妆、上厕所、洗脸、戴隐
形眼镜、倒开水、蒸便当、买咖啡等等事宜 (案例无法一一说明)
尤其现在她公司人资主管的权力大到只比老板小,连每个部门要用的人都要人资主
管同意。在这种情形下,人资主管叫某部门的助理不用做了,还问对方,"你要自己离职
还是要公司开非自愿离职书给你", 这个人资主管真的没问题吗?这种最基本该具备的
专业都不知道,还是明知道却想帮公司省钱?
这件事的后续是,该部门自从助理被资遣后乱成一团,事没人会做,搞到现在该部门
主管骂人资主管乱说话,说什么有人会做该助理会做的事,所以资遣他也没关系,而人资
主管开始装死,反正都不是她的错
听到朋友常说该公司人资主管的事蹟后,今天再看到这个工作规则真的很傻眼
难道她不知道公司的工作规则是要呈报到当地劳工局核备的?其内容不可劣于劳基法
规定,尤其这间公司准备要上市柜了,是打算让记者有话题可写?(还是她打算交一份
假的上去?)
公司有这种人资主管...感觉只会多一堆让人傻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