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过马路的时候遇到记者临时访问
问题是长期稳定交往的男友
在交往期间买了房子登记在妳名下
分手后要把房子要回,你的看法是什么?
当时我第一个想法是
分手后要送出去的东西很小心眼不大气
但是因为房子和一般礼物不一样还是会还
其实这个问题其实有很多情况
像购房花费分摊比例,装潢等等
或是买房后的生活开销分摊
撇开以上这些不确定的内幕
单纯听到这问题
不知道大家的第一想法是什么?
如果真的到这种地步...我会选择卖掉平分(我是女生)当然这扯到很多因素包括妳说的家具等等,也有可能男方
作者:
cami33 (cami33)
2014-11-03 20:09:00谁付钱就归谁呀
付了头期款后面房贷是女方或是平分的,所以真的很难讲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03 20:10:00
会问这个应该是今天有则新闻,男友付贷款但但登记在女方名下
作者:
lovefu (米娜)
2014-11-03 20:11:00我会觉得当初就不该收,没结婚前什么变化都有可能,更何况是房子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03 20:11:00
如果是这则新闻,的确该还给男方(因为所有房产与相关事务都是男方支付与处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11-03 20:11:00这种问题不要回妓者,到时候拨出太简化。
作者:
sugar327 (ç†æƒ³äººç”Ÿ)
2014-11-03 20:11:00交往期间送房我不会收,太贵重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11-03 20:12:00变成一堆脑残到家的统计数字...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11-03 20:13:00XXDXD 怎,中天的会叫他自己回家吗?
作者:
xsoho (solo caffe)
2014-11-03 20:13:00法院已认证... 没什么好说不过像我前同事最后直接整个送给女方,应该赔了好几百万,女方单纯挂名而已好像是生不出小孩之类,女方要求离婚 @@
谁付钱就谁的这才是真平等阿,法官也是因为这点判还给男方
作者:
xsoho (solo caffe)
2014-11-03 20:26:00我前同事后来就自暴自弃,大概死掉也无所谓的状态
作者: megu9988 2014-11-03 20:41:00
照比例分+1
作者:
MESUMI (CC)
2014-11-03 20:42:00交往中就敢收房子 自求多福
作者:
aramaram (a Piece of Cake)
2014-11-03 20:53:00看房贷谁缴的
作者:
herbi (老梁)
2014-11-03 21:18:00看谁付的
作者:
deerbubu (10987654321)
2014-11-03 21:57:00收的下房子的女人应该不会想吐出来…个人认为
交往期间就买房子登记对方名下的 不是真爱就是白痴..
作者:
kobana (江江龙)
2014-11-03 23:02:00这世上免钱的最贵
作者:
freeflora ( 贱贱好可爱*^^*)
2014-11-03 23:43:00如果都是对方付的钱,你让对方不爽,他把房要回去,ok啊
对啊傻傻的你们真的有人结婚前敢收房子吗==结婚后我都觉得不能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