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uqu (要改变)
2014-09-21 23:15:20其实是延伸我上一个问题
那篇虽然被嘘到不行,但我没删,也许会留下来警惕自己
刚看到某篇的回文,有女孩说到她不该在还没喜欢对方时就跟他交往
请问妳们对交往的定义是什么?
到什么程度就算在交往?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14-09-21 23:18:00彼此互相喜欢,而且都有想交往的共识吧(互相承认对方是自己的男女朋友吧)
作者:
theThe (是我)
2014-09-21 23:24:00一定要开口说"交往"或者开口说要当男女朋友才算
作者:
theThe (是我)
2014-09-21 23:25:00只有行动没有言语一律不算数 听过太多跑完垒还说没交往的
作者:
theThe (是我)
2014-09-21 23:26:00现在很多人没很喜欢就会说要交往试试看 有点搞错顺序
作者:
helloer (哈囉儿)
2014-09-21 23:30:00互相喜欢且有口头说出"交往"确认才叫交往
作者: vikamirror 2014-09-21 23:43:00
我也想知道“试试看”到底算不算交往
很不喜欢卡在暧昧不清的阶段,所以一定要很清楚明白提到"交往"才能算数。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4-09-22 00:24:00说真的 这问题不重要。如果有这种疑问 就代表对方还只是人生过客而已。何必去思考过客的细节定义? 而当对方是你认定的 想走一辈子的 自然也没有交往定义的问题了
作者:
saddog (100=20+80)
2014-09-22 00:25:00经验来说,要公开承认吧 不然都可以不算数的
作者:
yaokut ( )
2014-09-22 10:11:00要有想一起走下去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