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第一次收到传票

楼主: n8811011 (无创意)   2014-09-11 22:34:14
我也收到了 = ="
因为卖多出来的一罐日本的维他命C跟曼秀雷敦AD乳膏 .
对我来讲 这不过就是平常随便买的东西吗?
为什么会触法...(又不是批来卖的,只是刚好带回来多的
这样子就要罚款罚款罚那么重 未免太过份了
我门就只能这样子束手无策 ? 任凭处置?
没收到传票之前 谁知道那是违法的...
既然如此 为何不干脆强迫下架好了
感觉很欺负小老百姓
我今天才看到传票 明天就得直奔嘉义.
车钱都比商品本身还贵了
如果知道违法 谁会去惹这麻烦啊
真的是很欺负小老百姓
※ 引述《archvalkyrie (破甲白虎王)》之铭言:
: 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37
: 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40
: 因为有人来讯问 所以就讲清楚点
: 上面两个网址是卫生署食品和化粧品的网页
: 先说一下 我后来再找工作时 碰到很多公司都直接说他们不是很在意法规的事
: 不需要这方面的人
: 这就很清楚说明 台湾大部份公司他妈才不鸟法规
: 也对啦 广告费随便都几十万 几百万 你罚个3万 谁怕阿
: 就小市民会怕而已阿 一个月薪水耶
: 所以厂商都会写很模棱两可的字词来写 被检举就会开始强辩
: 最有名的就是某绿茶(其实是我忘了名字) xx绿茶 他的名字就被检举了
: 因为正常人都会觉得是减肥的意思
: 厂商就辨解说这是日文 好啦 就没事了 (这事当时有上新闻)
: 所以我个人才说台湾法规其实不算严
: Q:我看网络很多都写xx 很多商店都有写阿
: A:阿就违法阿
: Q:为什么我看他摆很久都没事?
: A:1.还没有人检举
: 2.检举时程很长 一开始到结束拖个一年半载是常有的事
: Q:我要怎么检举
: A:随便拿张空白纸 写下你姓名电话地址 还有图片 产品有什么就附什么
: 把违规事项写上寄到卫生局 (你在台北就寄到台北市卫生局)
: 过一阵子会寄公文给你 跟你说情况
: 没寄的话 你可以过一段时间打电话去问
: 再不会 直接打电话给卫生局(不是卫生署 他应该不会理你)
: 他会教你怎么做
: Q:大S不是有出书吗?
: A:以前代言人没事 后来有改 会罚代言人 当时有些明星都有被罚
: 出书.部落格分享.杂志.视频(YOUTUBE等)这些都要注意(人不在台湾就没差)
: 最好不要针对单一产品 像很多画漫画的都会帮产品画也算
: 要以一堆产品来比较 内容也最好不要涉及效果
: 譬如说:除疤这种的
: 美白我印象中可以写(还是含药可以写 我忘了) 请各位点上面网址看
: 我人在大陆 卫生署网站被挡进不了
: 你可以放比较的照片代替文字说明
: Q:化粧品范围
: A:只要是任何涂抹 擦拭 喷洒的就算
: 洗浴用品 香水 精油都算
: Q:含药化粧品
: A:卫生署官网可以查是否含药
: 这里有一点要注意的是 一般人不懂化粧品怎样算含药
: 厂商都不一定懂了 他哪知道里面的成份有没有含
: 就算是我 也要查表格(我自己有做表格 所以我以前工作时要查很快)
: 但一般人你要知道的话 你只能一个一个查
: 你查一个产品可能要花你一两个小时
: 这是化粧品目前比较大的问题
: 所以通常都是发生问题上了新闻 才知道这化粧品是违法的
: 这种新闻都嘛一两个星期就忘记了 厂商也没在怕
: 再来 你一个产品要上市了 突然发现有含药
: 申请的话快则一年半载 慢的话有问题拖个两年
: 但是没被发现的话 就可以直接卖
: 没事就没事 有事再说 (包括代理进口的化粧品)
: Q:我他妈到底能不能卖
: A:可以啦 反正一定要确定不是药 有一点点不确定就建议不要卖
: Q:那我能写什么?
: A:请直接上YAHOO购物中心 PCHOME购物中心(不是拍卖喔)
: 看购物中心怎么写 购物中心他们会守法(至少7成OK啦 我觉得)
: 譬如说:你看购物中心他卖壮阳药 他就不会写明是壮阳
: 也不会写你吃了就会兵棒叫一两个小时 金枪不岛
: 他就暗示持久这样
: 化粧品写美白 那八成可以写(我印象是要有某些成份才能写)
: 如果有广告字号的 你就把该图片复制贴上 不要自己另外写
: 广告字号就是有花钱去申请的 内容有审核过 照着写就没问题
: 有其他问题可以来信 我会回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4-09-11 23:08:00
卖药本来就要查清楚
作者: sweetywa (wa)   2014-09-11 23:14:00
药品跟一般商品不一样,刊登前应该先看规定吧!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14-09-11 23:18:00
原po的人参还有话讲...但曼秀雷敦一看不就是药吗?
作者: Handfight (才不是花枝呢)   2014-09-11 23:21:00
还有眼药水也不行啊 只能说自己对留意
作者: lispm (lis)   2014-09-12 00:01:00
小老百姓什么都不知道,有错吗
楼主: n8811011 (无创意)   2014-09-12 00:27:00
我是真的没有特别去看刊登规定 但如果我事先知道违法的话 我还会刊登吗? 就是遇到了才知道而且我并非获利行为 却要罚到三万以上(看网络案例然后公司行号也一样罚三万? 这准则在哪里 意义在哪里?我跟我身边的人讲说 因为此事收到传票他们都还很讶异 为何这样子也要罚?也许我门就是很智障很白痴 没像乡民这么有常识如果适用来营业获利的 我会罚的心甘情愿但只是一时因为不想堆积物品而转卖 刚好就这么没常识不知道这有罪的 实在满难以接受的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4-09-12 01:18:00
这年头居然真的有人不知道药品不可以自行贩卖???
楼主: n8811011 (无创意)   2014-09-12 01:20:00
那楼上觉得为何会那么多人受罚呢?这有什么好意外的吗?我跟其他被罚的人就是刚好没这常识而且只卖一罐 你觉得我是拿来获利的吗?要也要多卖几罐吧..只是转卖一罐多的 就这么简单的想法 而触法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14-09-12 01:24:00
现在人真可爱,记得先看别人卖多少,却不愿先看禁止刊登的物品....= =想请问全台湾闯红灯的人这么多,请问你也会不看红灯闯红灯,然后被警察拦下开单,结果回骂别人也闯红灯很多,所以闯红灯是不能开单的~是这样的吗?
作者: Intelfans (转身离去:P)   2014-09-12 02:36:00
谁知道那是违法的@@ 不知道不代表不用受罚阿这样子就要罚款罚款罚那么重=>当作警惕自己吧
作者: bettyshinn (跟宝宝说再见)   2014-09-12 03:50:00
原来不知者无罪还真有人信奉XD此外,法律上禁止主张不法之平等哦自己刊登前不先查清楚,被抓到再来哭不知道有触法、罚太重XD是有什么意义啦老实说,一点都不值得同情
作者: a2005uuu (走路花)   2014-09-12 06:52:00
就叫你好好读书当律师了
作者: yihuey (阿毛)   2014-09-12 08:55:00
做错事就做错事酸乡民是有用腻
作者: likangrace (沊沊)   2014-09-12 09:08:00
没拿来获利!! 原po是O元拍卖吗XDDDD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14-09-12 09:45:00
难怪之前的脸书卖家在刊登卖完后,马上关相簿,原来这是不能买卖的
作者: lmfhahha (Pixie)   2014-09-12 09:55:00
我觉得你都成年了,不应该再把“我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别人卖都没事”挂在嘴边当挡箭牌,而且你有卖出去的话就是有获利,不是一定要批发卖一大堆才叫获利...这方面你可能要再多看点书。药品不能卖真的是常识,记得没错的话你在刊登时拍卖也会提醒你,希望你能从这次的教训中学习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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