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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别以为没拍到裙底或裸露私密处就没事,日本神奈川的川崎市40岁的大叔大高亮辅,在东
急田园都市线电车上偷拍一名女大学生,尽管拍的是“全身照”,仍依违反《防猥亵言行
条例》(防止条例违反“卑わいな言动”)被捕。
事件发生在8月28日傍晚5时45分左右,川崎市环境局职员大高亮辅在电车上拍摄21岁的女
大学生,女学生发现后对方行径可疑,且听到疑似拍照的声响随即报警,警方以现行犯逮
捕大高。川崎市环境局对于员工“出事”致歉,并表示若确定事实会予以适当处分。
《防猥亵言行条例》规定就算只是拍照,如果女方感到不安忧虑,即可以逮捕偷拍者,甚
至只是把镜头对着,还没按快门,只要女方报警,“偷瞄者”一样会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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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对方的确是让任何人不快
之前我PO过在日本只要被女子报警性骚扰基本上是99%定罪
而且以日本的职场文化来看 公司出面道歉 解雇员工根本就是潜规则
虽说日本性产业发达 男性父权跟台韩相比也不惶多让
但是公私领域分野清楚 法律规范 比起台湾似乎更进步
在家里 在电脑里 在脑袋里 要如何变态不伦 日本容许程度高于我们这些所谓~儒家传统~
的国家
对于落实未成年买酒 买情色书刊..等 也比台湾做的好
好啦 此新闻我好奇的是 如果是女子偷拍摄男人勒? 也是触犯防猥亵言行
条例吗? 因为偷拍全身照就触法甚至可能丢了工作 只能给这大叔一点点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