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应该算是推广吧?
这几年有很多人在PTT上被告妨碍名誉,可能是真的有纠纷也可能只是遇到讼棍
水桶苏温永挨告 八卦板3板主不起诉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808/448655/
PTT PO抱怨文挨嘘 男告2乡民妨害名誉不起诉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69416
在此篇新闻下有关于检察官的发言:
“新北地检署今日侦结认为,PTT使用者暱称几乎都是用英文字母及数字组合,常人难以分
辨或特定对方身分,即使2男留言不当,也看不出是知道对方身分而刻意留言。另外,2男
所留字眼属谩骂及嘲弄,并没有指谪具体事实,加上“鲁”字本来就包含多种含意,无法
确定就是指“鲁蛇”,最后以罪嫌不足将2人做出不起诉。”
而强者我朋友的例子
同样也是检察官不起诉,因为即使网友知道特定言论是针对某ID
但是这ID不会有人知道他究竟是谁,所以无法成立妨碍名誉罪
所以大家虽然还是要注意板规的界线
但是对于发下豪语的↖☆煞气a跳梁小丑☆↘,说要告人妨碍名誉罪的就不用太担心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