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老师很瞎"系列文后
突然感觉台湾的恶质批斗文化还真是从小扎根
大概有好几篇的作者都提到被公审的回忆
其实会用公审的老师
也是可以直接解聘的老师
因为她根本没有任何对教育“负责”的态度
一个学生的是非对错
应该是由老师自己去教育,老师倘若教育失当也应该因此负起责任
而不是把自己该负担的责任推给学生
“公审”只不过是老师自己其实心中已经有定见
但为了表示“大家看喔,不是只有老师认为这同学不好,是大家认为这同学不好”
才要经由学生的嘴巴讲出老师想讲的话语
然而国中以下,有多少学生敢忤逆老师和一整班的同学
所以从同学们嘴里说出的话语也仅仅是老师用来展现自我想法的手段
要说这种学生时期的“公审”,是让学生学习陪审团制度,根本是在胡扯
陪审团的陪审员是怎样筛选?会从当事人的利害关系圈里找吗?
而且陪审制度也依然是要一个公正无私的法官进行平衡
学生时代,老师交由同学们的“公审”,事实上只是规模比较小的“批斗大赛”
把“看似有罪”的人丢上台,让大家对他进行语言攻击和精神凌辱
至于那个被丢上台当成众矢之的者是否真正有错,早已不是重点
他不过是大家的情绪和自我罪恶的宣泄口
这不就跟台湾多年以来的风气很像吗?
每当有个人“疑似”有犯罪或是有犯罪但内容不清楚
媒体就把该名嫌疑犯直接丢上台面给大众批判
又或者网络上有人发表了略有争议的言论
发言到最后已然不是单纯就事论事,
而是参杂了更多的个人情绪以及揣测对当事人进行攻击
社会大众往往习惯于“全民公审”
或许便是“公审”的思维作风早就从小扎根
老师自己没有能力教育学生如何尊重“法治”或者让大家了解何谓“法治”
更没有能力成为一个中立或至少理性的仲裁角色
唯有各种“人治”的教育方式引导学生的想法
于是乎
没有“被公审过”而有“公审他人”经验者,
无不想再借由团体公审的快感满足自我优越的意识
而被公审过的人可能也会怕被公审,不自觉地加入施暴团体,
成为当初自身痛恨的那一份子
这是我看完系列文得到的一点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