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
依照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4 条规定,
女性员工小红来很痛无法上班的话,每个月可以请一天生理假,
如果一年请不到三天,不占用原病假天数扣打,第四天开始就会占病假扣打。
(备注:依照劳基法规定,半薪病假"未住院"不可超过30天)
这个条文已于102年12月13日生效。而这条文立法旨意,
是为了减轻女性员工因为请生理假而影响到病假可请天数的状况,
并兼顾劳雇双方权益衡平。
依据前面的条文,女性员工每个月可请一天生理假,一年最多可请12天生理假。
如果是适用劳基法的劳工,生理假+病假一年不超过30天的话,
依照劳工请假规则第4条第3项规定,给半薪。
备注:
第 4 条
劳工因普通伤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得在左列规定范围
内请普通伤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内合计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住院者,二年内合计不得超过一年。
三、未住院伤病假与住院伤病假二年内合计不得超过一年。
经医师诊断,罹患癌症(含原位癌)采门诊方式治疗或怀孕期间需安胎休
养者,其治疗或休养期间,并入住院伤病假计算。
普通伤病假一年内未超过三十日部分,工资折半发给,其领有劳工保险普
通伤病给付未达工资半数者,由雇主补足之。
这个法规是说,本来半薪病假(含生理假)只有30天,
现在女生多给你三天生理假的扣打。 而且这三天似乎不支薪?!
我觉得是这样啦~ 不然要是有三天全薪,女性会比现在更难找工作....
有没有专业的可以来一下?
※ 引述《JESSICA507TW (Venus....)》之铭言:
: 我记得2014年开始生理假已经改为不扣薪,一年最多3次。
: 本人是在某大公司,上月是第一次请生理假,但却比照病假…扣半薪!
: 大家公司都已经比照法规处理了吗?
: 如果公司还是比照病假处理怎么办?
: 我查了一下劳工局公布如下:
:
(1)查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4 条规定,女性受雇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难者,
每月得请生理假1日,全年请假日数未逾3日,不并入病假计算,其余日数并入病假计算。
前项并入及不并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资,依各该病假规定办理。
上开条文已自102年12月13日生效。上开规定之立法意旨,
系为减轻女性受雇者因请生理假致影响其病假天数之情形,并兼顾劳雇双方权益衡平。
依前开规定,女性受雇者每月得请生理假1日,一年最多共计得请生理假12日。
适用劳动基准法之工作者,生理假连同普通伤病假全年请假日数未逾30日部分,
依劳工请假规则第4条第3项规定,工资折半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