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 会闹的人最大?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0:42:35
本文是长篇抱怨文,慎入
事情虽然已经过了快一星期了,可我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不开心
忍不住想要发泄ˊ_ˋ
因为案情有点复杂(?),我试着简化过程吧
简言之,我今年四月时不幸(?)选上社区管委,在委员会里担任监委一职
我认为既然我们是第一届委员,应该要树立一个典范供后届参考
因此在下决定时都很谨慎,且若觉得有什么想法,就会在管委会中提出
而通常委员们也大多认同我的看法
至少到目前为止,我提出的建议还没有被否决过
上星期开会时,社区总干事提出一个议案
表示社区T氏夫妇在露台上搭建花架(已完成),问我们的看法
这边要解释一下,本社区露台是属于公设,但只有T氏夫妇大门家可进入
所以约定为他们家专有,然而本质上仍属于公设,
管委会/区权会(住户大会)有权要求他们在使用上不得破坏社区整体外观等
不过一般来说,只要不要造成极大影响,我们是不会多加干涉的
今天之所以被提出来,是因为
1. 花架超出围墙范围,已影响社区外观 (其实光是这点倒还好)
2. 花架搭设会在地上打钉,可能影响防水层,致楼下漏水
(这部分已经跟建商和相关单位确认,防水层确已被打穿,往后很可能有漏水问题)
3. 可能妨害消防逃生
(这还不能确定到底有没有,必需有相关单位认定
但如果有,又真的因此发生事故,管委会有很大机会要因此负民刑事责任)
这里面还有另一个角色,就是代销H小姐
由于T夫妇是H小姐的大客户,跟他买了很多间房子
H小姐想帮他们解套,在这件事上非常积极帮忙
她举了许多别的社区的例子,希望说服我们不要处理
但就我的立场,如果管委会明知此情形却又完全不处理
就会如同我上面所说,当出事时,很可能要负民刑事责任
我认为T夫妇未经管委会、区权会同意就架设花架,已经有错在先
没道理还要我们承担那些未知的责任
所以我建议我们可以不要求他们即刻拆除,避免造成管委会与住户对立
但必要的流程,比如说写信给相关单位确认是否有问题,还是有必要的
简单来说,我希望我们发函给相关单位确认
如果没问题,当然很OK皆大欢喜
如果有问题,至少我们已经善尽管理之责
毕竟法律并未赋予管委会强制拆除违建的权力
所以我们要做的也只是告知T夫妇,这是违建哦,至于要不要拆,就不干我们的事了
然而即便是这样,T先生仍非常激动
先是打电话去物业客诉总干事(总干事是物业公司的人)
接着又在社区大厅呛声要告总干事,后更威胁要检举社区所有二次施工
期间代销H小姐也一直T氏夫妇说话
为了这件事,同星期管委会召开第二次临时会时,主委再次提到H小姐的说法
这里要说明一下,H小姐在我们社区满高调的,她的意见常会被提出来当参考
只是虽然我很感激她的热心,可事实上她的意见并不是全部都有道理的
我的看法是她说得有道理的地方就听,没道理的就无视
故当主委提她,我就忍不住说:“T氏夫妇是H小姐的大客户,她的立场当然偏向他们。”
其实我当时讲这句话是很中性的评述,并没有要指责H小姐的意思
毕竟身为代销,帮客户说话本来就很正常
我提出来只是想要表达,她会如此积极,是因为她有她的立场、她的目的(帮她的客户)
但我们管委会也有我们的立场(不希望担责)
不能因为今天H小姐帮T氏夫妇说话,我们就该认同
当时与会的物业经理接了一句让我觉得非常中肯的话
物业经理:“H小姐当然要帮客户说话啊,这种我们看太多了啦!
售屋的时候为了把房子卖出去,讲得天花乱坠,一定开了很多空头支票
像是保证露台使用没问题,让消费者以为露台真的可以随他用
结果代销卖完拍拍屁股走人,留下烂摊子给物业和管委会收拾。”
我觉得他说得其实挺有道理,事实很可能就是这样
不过那时我也只是笑笑,没多讲什么
总之我向大家解释了一下我的想法后(可以不拆,但要发函)
委员们都觉得还算有道理,所以最后管委会还是决议发函给相关单位
反正管委会只要尽了监督之责,后续就不关我们的事了
这件事后来传出去,不知怎地莫名其妙就变成我一个人的意见
(啊明明就大家表决全体通过的好咩?难道我一人能抵所有票?)
好,我知道有些人不想当坏人,故意把我拎出去当挡箭牌
这我OK,没关系,我一向都不介意当坏人
但是H小姐居然为此打电话给我妈,约她出去谈话
说我在管委会上说的话(即我表示T夫妇是她的客户)让她非常委屈,并且伤心难过有的没的
她说她一直以来都在尽力帮住户们争取权益,我怎么可以这样说她
(她自己帮了明显违反规定的T氏夫妇,还好意思说?)
这件事完全让我暴怒,本来对她没意见的,现在也变有意见了
第一,我自认我说的话非常中性而且是事实
T夫妇本来就是她的客户,帮客户说话也没什么不对
若不是H小姐自己作贼心虚,到底是在伤心委屈难过什么?
第二,我妈是我妈,我是我,在处理社区事务上,我一向分得很清楚
我妈不管我的事,我也不管我妈的事
我从来不跟人家说,我妈在楼下代销中心卖房子
(她嫌在家里太无聊,白天会跑到社区一楼代销中心卖房子)
我妈更不会跟人说,她女儿是社区监委
H小姐把我妈扯进来,真的让我非常不能忍受,她这是想拿我妈压我?
而且这不是第一次了,H小姐常自己有什么想法,就要我妈转告我
或是把我在社区FB社团上的发言贴给我妈看(其实我妈根本不上FB也不太关心这些)
奇怪,H小姐又不是没有我的电话,一直要透过我妈干嘛?
更甚者H小姐的想法明明很多都不合逻辑,但如果我不理会她的话
她就会向我妈抱怨我,或是把根本不相关的事情硬兜在一起
然后说“今天会这样都是因为妳女儿先前不如何如何”
我妈就会回来唸我,可其实很多根本就不关我的事
像有件事H小姐一直想怪到我头上,然而事实上那天决策时我根本不在场
第三,明明是管委会的决议,变成好像我一个人的决定就算了
为什么T氏夫妇不但这样认定,还知道要威胁我妈?
T先生甚至趁我妈到代销中心时,在她面面前含沙射影,
说如果管委会敢发函,他就要找建管单位每一户进去好好查
我爸妈家当初是有二次施工没错,他们是把两间相连的房子打通并成一户
但这是在屋内,而且是当初建商直接同意客变的,又不像T先生的花架会影响外观
虽然我觉得我爸妈家根本不会有问题,然而我爸妈并不想惹事
为此表示希望我低调一点,最好以后都不要再在管委会里提意见
我爸还说:“我觉得妳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可我不希望因此卷入这种事。”
我可以理解我爸妈的心情,但当我明明有能力改变错误时,
却被要求必须纵容不对的事,实在非常令人难以忍受
总归这一点我最在意的地方是:
1. T先生怎么知道要发函是"我"的决定?(一定委员告诉H小姐,H小姐又告诉他)
2. T先生怎么知道我跟我妈的关系?(我妈自己不可能去说,肯定是H小姐讲的)
3. T先生怎么知道我爸妈家有二次施工?(除了H小姐,别无他人)
说真的,当下我气到都想匿名一直向工务处检举,检举到他家不得不拆花架为止
若不是我是委员,甚至都想在区权会上提出恶邻条款,
发动大家投票将他们赶出去了。
这年头果然坏人比较吃香,再怎么乱搞,人家顶多说一句:“这人好嚣张。”
反而是我们这些有道理的人必须委屈求全、必须退让,真是世风日下= =+
作者: houri ( how?)   2014-07-03 10:46:00
单纯回应3 现在几乎所有的房子都会二工 他可能只是随便蒙到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0:47:00
他那句不是针对建商的二工,是针对我爸妈家的因为他说要相关单位一户一户去查,如果是建商对公设的二工,不会这样说
作者: chwu66 (chwu)   2014-07-03 11:10:00
之前是不是有个案子是二丁挂掉了,打伤小孩,整栋大楼都被告?不然请t和h写切结书,保证无后续问题,否则一切后果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1:12:00
对,因为他们没有管委会,若有管委会,就是管委会要负责
作者: chwu66 (chwu)   2014-07-03 11:12:00
自负
作者: chwu66 (chwu)   2014-07-03 11:13:00
那就管委会决议请t负责,h是保证人。先把他们闹内哄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1:13:00
车场夹死人,主委被判刑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1:14:00
你说的是民事部分,刑责没办法这样免除QQ我不想我们要为T私自的违法行为承担风险啊我就在法律事务所上班啊XD
作者: chwu66 (chwu)   2014-07-03 11:15:00
是喔I!那我是孔夫子面前卖文章了~~或者先写切结书,再解散管委会?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1:16:00
不要这么说,还是很谢谢你愿意帮忙想办法,我也只希望未来如果不幸出事,不要把我们卷进去
作者: shirotora (白虎斑)   2014-07-03 11:18:00
没有办法让T他们自己承担之后的风险和刑罚(如果有的话)吗?不然错在他们,还要其他人一起承担也太...> <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1:19:00
说真的,他影响外观还是漏水问题我都不在乎,这个到时有纠纷闹上法院一定都是他输,我最在意的是若影响消防安全致有人伤亡,管委会未善尽监督之刑责很可能跑不掉
作者: nonocom   2014-07-03 11:35:00
你好有种 有责任的管委很少见 管委会就是这样 表面上和乐有福同享 有难就在背后乱放话 对保全公司又很颐指气使建露台算是小小的二工 我家也是这样 但完全没有人敢发声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1:45:00
我其实真的不在乎二工,只要出事时不要叫我负责XD
作者: nonocom   2014-07-03 11:49:00
我猜测你很可能一开始就被推选主委 不过第一届应该还好第一届通常都是建商的人 XDDD 接下来就是保全公司的人了有事第一出事的是主委 所以总干事最喜欢找菜鸟 或好配合的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1:51:00
我们13席管委,建商占1席而已XD
作者: nonocom   2014-07-03 11:52:00
我说的建商不是他们的员工或主管 是他们的人 住户也算总干事支出先斩后奏 主委不讲话 那笔钱就直接核销了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1:53:00
其实建商当初在区权会上投票的名单,是H小姐提供的,所以也不算是建商的人(多数委员们都跟H小姐比较亲)
作者: nonocom   2014-07-03 11:54:00
H小姐不是代销吗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1:55:00
对,她认识很多住户,自己也买了一户,在社区满有话语权我们当初也是跟H小姐买的
作者: nonocom   2014-07-03 11:57:00
代销就是建商的人啦 她卖的房子跟建商抽成 她会希望建商一直做后续维修或支出吗 没做出口碑 建商会再跟她合作卖屋吗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1:59:00
其实H小姐一直怂恿我们跟建商对立(我猜应该是为了表示自己跟客户是站在同一边的),但我对这点其实颇有微词因为我们现在面对的建商代表(那一席管委),是个你好好跟
作者: nonocom   2014-07-03 12:03:00
两面手法 然后一个白脸 一个黑脸因为有公共基金这块大饼要移交 一定会有建商的人安插在内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2:09:00
跟公共基金的关系是?我们是已经移交了@@公共基金是建商+当初已购户预缴的费用,完全没有动过耶(只有收入没有支出)
作者: nonocom   2014-07-03 12:10:00
你确定有算足千分之四吗?(笑) 高卖低报?
作者: Zhang97226 (小槟)   2014-07-03 12:17:00
他们烦妳妈干嘛!真是出烂招 蛮没品的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2:33:00
公共基金是以工程造价来算,我们怎么可能去确认他的工程造价ˊˋ,而且金额是在第一次区权会提出的,我们只是接收而已@@我也觉得烦我妈莫名其妙,我跟我妈是不同户,门牌也不同本来就是独立个体
作者: nonocom   2014-07-03 13:01:00
你是在哪里看到工程造价? 这有法规呀 你最好查一下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3:07:00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18,公共基金是以工程造价来提拨的而且那个造价会载在主管机关所核发的建筑执照上不是我们能去挑战的啊,就只能按建照上的比例去乘
作者: nonocom   2014-07-03 13:20:00
那算一下 有没有低报好了 施行细则第五条也参照一下有财报可以看 低报就你们买贵了我也看不到公基金移交监督有哪些人 但肯定不点交建交就麻烦了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3:24:00
施行细则第5条内容跟第18条差不多,那个政府机关都已经算过了啦@@,提拨的金额也列明算式写在区权会记录里公共基金移交要主委、财委、监委用印,我有阅览过了
作者: nonocom   2014-07-03 13:26:00
点交了就银货两讫了
作者: xien721 (野生的比较猛)   2014-07-03 14:01:00
久没进板,就看到妳一长篇,只能键盘给妳拍拍
作者: a123333g (点点*)   2014-07-03 14:15:00
这种自己做错还这么大声威胁呛人的我会暴气==原po给我住址帮你检举好了 不要纵容恶势力!!!
作者: i1714 (Te echo de menos )   2014-07-03 16:04:00
你们开管委会没有会议记录?有的话应该是说你提议且大家附议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6:30:00
会议记录只有写结论而已,因案由也非我提议,而是总干事
作者: cleanwater66 (清水)   2014-07-03 18:46:00
我也只能给妳键盘拍拍QQ
作者: nonocom   2014-07-03 20:57:00
换个角度来想 你跟建商对上 建商只会更拉拢其他的管委不就促成他们暗渡陈仓机会吗 这是我对其他管委背后没挺你的看法 不干净的钱还是不要收 小心报应来吐回去更多 XD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22:43:00
说真的我好像看不懂楼上想表达什么@@我一没跟建商杠上二来也没跟建商交好,三来完全没想过要收回扣,第四我认为出去乱讲话的委员事实上就是不想担责罢了,实在推导不出楼上的猜测
作者: nonocom   2014-07-04 00:31:00
呃.....看不懂也没关系 我大概听的懂你回就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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