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在三月底时录取台北一间补习班的柜台行政,
班主任说见习一天200,
其它天工作3~5小时,假日12小时,时薪115元,
但工作第七天,他就以我朋友能力不佳、学得太慢,请他走人。
离职前我朋友也问了薪水的问题,班主任说会再通知他。
我们在聚会时聊到这件事,有工作经验的就提醒他要保留证据,
他的打卡证明被收走了,也没有邮件来往,有点担心。
(后来刻意用邮件联络,对方却不用公司信箱回信)
而且在工作期间也有看到主任请人离职,没想到这么快就轮到自己。
直到现在,他的薪水还是没有下落,打电话去柜台都说主任不在,
但接电话的人说这个月会把所有被欠薪的人约来发“一个比例的薪水”(?)
但比例到底多少他也不清楚。
这是那位柜台告诉我朋友的,感觉很诡异,很有可能不是第一次欠薪......
请问我朋友该怎么自助,争取权益呢?
钱虽不多,但也是工作的酬劳,没道理白白给人家奴役、批评,却拿不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