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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ter Chen
我一直以为公民不服从是常识,都解释到老掉牙了。不过越来越多朋友跟我说他们想把
我的解释转走给别人看,所以我决定把那段话直接贴成动态,要分享的朋友可以直接拿
去。
所谓的“公民不服从”(civil disobedience),是指社会上的少数人,基于自己的良心
以及所学,却在合法程序下穷尽手段却依然不能影响政府决策,只好使用违法的方式使
社会关注他们的诉求与议题。这个“公民不服从”的概念,是当代自由主义学者几乎都
认可的概念,因为就算是民主自由的制度,也有可能被制度中的当权者破坏,因此我们
必须设立一个可以随时抑止他们的机制。我在此只是想说明,我不否认冲进行政院里面
是违法的,但是不能够因为违法的行为就否定他们的所有想法与诉求。当然这样的违法
不能是杀人放火,可是如果只是试图穿越警察、违反社会秩序、手上的剪刀则是为了剪
断拒马而非攻击人,其实都不是过当的违法手段。对我而言,这是大人们最应该修正观
念的一件事:并不是只要违法就失去了所有行为的正当性。
附带一提,执行公民不服从的人最后还是要受法律惩罚,所有执行公民不服从的民众,
本来就要知道、且愿意在事情结束过后接受相关法律的惩罚。这点学生们很清楚。只是
他们的违法是一件事,他们的诉求是另外一件事。不能因为他们的违法在先,就全盘说
他们没有资格提出诉求。这就像是同样是杀人,还是有自卫杀人跟蓄意杀人的差别,不
是每一个同样的动作,都一定会获得相同的道德价值与判断。这些概念也是我现在的专
业所学,希望能给大家当作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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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出的有两个重点:
1. 抗议的行为违法的是一件事(在非过当行为,如杀人的前提下),
这些人所要表达的诉求又是另一件事,
必须将这两件事分开来看,不能因为违法就忽视他们的想法和诉求。
2. 事情结束后,仍是有相关法律的责任在的。在为了表达诉求做出违法行为前,
要先清楚并接受这件事。
在责怪他们违法前,或许可以试着听一下他们想表达的东西
然后然后,再来讨论他们的法律责任
衷心希望我们的政府愿意认真聆听人民的声音,学生也要试着再次与政府沟通
让这个学运能够像野百合学运一样,双方达成共识,不要再有流血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