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102年6月25日立法院朝野党团协商有关服贸审查的结论要旨:
“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本文应经立法院逐条审查、逐条表决,服
务贸易协议特定承诺表应逐项审查、逐项表决,不得予以全案包裹表决
,非经立法院实质审查通过,不得启动生效条款。”
立法院长、副院长、国民党及其他党团负责人都有签名,有图有真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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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国民党违反当初立法院朝野党团协商在先,硬要将服贸以全
案包裹表决方式来通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国民党是有什么
好说的?(国民党反而抹黑在野党才是违反党团协商,真是可笑。)
人民不自力救济,难道要等国民党把你卖掉后,才在那边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