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版午安。
今天好不容易休了一天年假,带阿母去看了KANO,
带了满心的热血和感动回家。
事情是这样的,我目前任职的公司是出版mix活动行销公司,
刚进来是担任行政助理,后来历经活动执行、目前担任业务。
离职原因是因为从去年6月转任业务,
工时严重超长,平日平均都晚上8点多下班,
赶投标截止的日子,可能都还会凌晨下班。
看完KANO之后,那种把握当下,为梦想拼战的想法又再一次燃烧(?)
目前的情形是:
3月中即将去星马4天3夜的员工旅游,
我们公司10人团(老板+老板娘&2个小孩,1个前主管,其他是同事&家眷)
可是我现在已经写好离职信了,目前是想要明天下班前寄给主管。
因为我在职2年多,(7月满3年)所以大约是离职前1个月要提出书面申请。
如果我明天提离职的话,这样员工旅游会不会很尴尬???
可是又希望不要再浪费双方的时间...
目前这份工作是我毕业后第3份工作,现在27岁)
我这样的处理是不是有欠妥当呢?
文长,感谢大家耐心看完,谢谢!